摘要
《历史学十二讲》是一部历史学研究的入门读物,作者安东万普罗斯特受年鉴学派在法国影响,从在法国如何做历史谈起,用生动的语言和大量法国翔实的历史与丰富的理论,讨论了历史学的关键问题。这是一本有法国特色的历史学教科书,书是作者在索邦大学给历史系的本科生讲授历史学研究入门。对于中国人的历史学学习探讨,有助于我们澄清自己的历史观念,正是对历史的研究。本文通过结合《历史学十二讲》和我的学习心得,对史学理论进行浅析。
关键字:史学理论;年鉴学派;安东万·普罗斯特;
作为一个外行人,迈入历史学这一新领域在最初的感觉是隔行如隔山,对于史学理论其实还是多多少少有些不以为意的,认为它的使用价值低。之前看过年鉴学派第三代人物勒高夫“历史哲学是历史学最大的敌人”,误以为历史哲学和史学理论都是病痛的呻吟。但是通过广泛的阅读思考还是有了一些认识,常年阅读统一的教材指定用书让我们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真理不是写在课本教材上的,而是人类通过探寻去不断的接近真理,历史学的研究也一样。我们长久以来学的历史课都是史料学和马克思唯物主义史观,让人往往就觉得这就是历史的解释,就是唯一不变的亘古真理。然而要想成为一个历史学学者,就要有新的高度,运用方法论去探寻真理。在现代历史学研究中,我们会面对着一种极其重要却并不容易解决的方法论问题,这就是历史学者究竟需要一种什么样的理论修养。这个问题当然关系到史学课题本身的分类和层次,不同的史学课题任务需要不同的理论知识准备。重要的是,理论形态和课题需要之间的相互适切性。而学者对此适切性的感觉和判断就反映着学者的有效理论思考能力。
通过对《历史学十二讲》这本书的阅读讨论,我也是受益匪浅。这本书在法国作为本科生入门教材,也算是基础性读物,拿来做历史学的入门在合适不过了。当初接触这一专业的问题首先就是历史学是什么,书中给出了答案。这本书作为法国历史学生的教材是十分称职的,我觉得国内的学校也可以引用此书作为教材之外的辅助用书。《历史学十二讲》讲的不是历史是什么,而是历史学是什么,历史学工作者都干什么,他们怎么想的,又是怎么做的。目的是通过种种方法使学生用批判的眼光来看待人们自称在研究历史时的所作所为。这本书可以让读者,至少是文科生们拥有独立自我的思想和尝试去分析问题的方法论。
记得复试的时候抽到的试题是如何看待傅斯年的“史学就是史料学”这句话,当初只是觉得这话那么绝对,一听就是错的,但是又说不出来个具体原因。读完《历史学十二讲》这本书就有了自己的答案:虽然史料学在历史学中有着超然的地位,但是这句话是传达一种重视史料的态度。傅斯年深受乾嘉考据学与实证主义学派的影响,极为主张历史学的客观性,而且否认史学应该为现世服务,但如何保证客观性,主观性太强,依靠才德来衡量是否有价值,这绝对算不上是科学的历史学,仅仅算作是历史编纂学罢了,所以他将历史学的主要内容界定为不掺杂个人主观意志的纯粹客观的史料,并且借鉴运用现代科学的研究方法,对这些史料加以搜集、整理和考订。他将历史的主要构成要素,集中在了史料这一要素之上:史料为真,则历史为真;史料为伪,则历史为伪。在这个层面上,傅斯年心目中的历史,是那种宏观角度和当时产生的历史。史料固然很重要,史料绝对是基础,史料考证的能力直接关乎到历史学人的水平。但这仅仅是在事实层面的功夫,那价值层面呢?我想史学只是史料学这种观点依然是不准确的,在历史学中除了史料之外很重要的还有史观和史学理论,持不同史观,使用不同理论针对同一史料的研究很可能产生不同的研究成果。而且随着目前学科交叉趋势和现代史学技术的发展理论方面会变得更加重要。如果没有史料,史学研究是不能成立的。所以我认为史学的重点是史料学,但史学不仅仅是史料学。同样史料不同编辑手法却能呈现不同的效果,所以,史学不光是史料,更有个人的主观性。
历史哲学与历史方法论是史家两板斧。历史哲学让我们思考历史的哲学性,明白历史的价值,不陷入历史虚无主义,历史等于文学等错误想法,让我们用系统的历史观反思自己的史学实践,而历史方法论则真切的教我们做研究,写论文。历史学家是一个职业,史家组成类似于行会的一个东西,他们捍卫历史,捍卫自己的领地。在考据这一内容部分,也提到,史家们互相引用,互为权威。这个行业里虽有不同的门派,却遵循几乎一样的史学方法,只是有侧重上的区别。史家对历史有一种迷之自信,他们企图通过用其他学科的概念与内容的途径来统领其他学科,以成为社会科学的皇冠。这既是历史的强大,也是历史的脆弱所在,学文学史的汉语言专业的学生,究竟是代表了谁统治谁。是历史学统合了其他社会科学,还是其他社会科学把历史学撕成了碎片。史家试图证明历史的科学性,以捍卫历史学的地位。可是历史学不具有理科意义上的科学性,而只有通过科学的史学方法产生的相对局部真相性。这是历史存在的最大的底气。
历史学家如何书写历史,这就涉及到历史学家的主观性了,也就是历史哲学和史学理论了,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既要对史料尽量进行客观公正,又要能在主观分析问题上使用有正确的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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