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曾业英先生是我国史学界一位德高望重的历史学家,在民国史领域耕耘数十载,硕果累累。1963年武汉大学历史系毕业后,曾业英先生到中国科学院(今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工作。其后,曾先生在《历史研究》编辑部短暂任职。1972年秋,曾先生转至中华民国史组任职,成为大陆民国史研究领域的第一批拓荒者。从1994年起,曾先生长期担任《近代史研究》主编,直至2005年。在担任《近代史研究》主编期间,曾先生为刊物的发展,呕心沥血,泽被学林,广为称道。我们分期刊登曾业英先生的访谈录,以飨读者。
十年《近代史研究》的主编生涯
问:1994年,您从民国史研究室转到《近代史研究》杂志担任主编,为该刊的发展做出了很大贡献,下面我们聊一聊您担任主编期间的故事,好吗?众所周知,《近代史研究》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所主办的专业学术刊物,在学界具有非常高的声誉,但大家不是特别了解它的历史,请您介绍一下它的概况。
历史学家 曾业英:《近代史研究》原主编
答:1979年春,为推动全国近代史研究的发展,所里决定创办《近代史研究》杂志。刘大年随即找资深学者钱宏、丁守和谈话,说:“所里研究由你们二位任主编,希望下半年出版,怎么办,出季刊还是双月刊,你们考虑。”这样,钱宏、丁守和两位前辈学者就并列成为《近代史研究》的第一任主编。由于刘大年开了这个不兼任研究所学术刊物主编的头,此后的历任所长也都萧规曹随,未作改变,《近代史研究》因此成了中国社会科学院迄今为止少有的不以所长兼任,而由学者出任主编的杂志。这是《近代史研究》的两大鲜明特点之一。它的另一大特点是自创刊以来,为便利读者及时查询有关研究信息,一直坚持每年最后一期(后来多数是最后两期),刊登头一年国内外学术界发表的有关中国近代史研究的论著索引。《近代史研究》的编辑,初期多由研究室的研究人员兼任,人数不多,后为集中精力,提高效率,改由专职人员担任,人数也渐渐增多,最多时不少于15人。1990年代中期以后,基本维持在6人左右。
问:您在担任《近代史研究》主编后,在提高刊物质量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
答:首先,规范论文写作中的注释标注。论文注释是史学论文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论文的科学性,如叙事有无根据,结论是否站得住,令人信服,而且还是一个体现作者有无职业道德、是否符合著作权法的大问题,不可草率行事。注释的标注,应该准确、完整、统一,方便读者查验。可是,一段时间以来,不知何故,不少青年作者对注释的标注,往往各行其是,十分随意。有应注释而未注释的。如有人分明采纳的是前辈的成果,却要掠人之美,不作如实交代。有的虽也标有注释,却丢三拉四,去头掐尾,难以查找。有的甚至根本无法查实,我就曾多次遇到这种情况,一查方知是在照搬他人注释的过程中,竟然粗心到颠倒了他人注释的次序所致。有的实际转引自他人的论著,却不标明“转引”,而宁愿冒着跟随他人犯错的风险直接照搬,让人以为他也看到了原始文献。针对此类情况,1994年11月,我在刊物上公布了《关于本刊若干技术处理的规定》一文,参照国家出版部门有关规定和同类刊物的经验,对论文写作中的注释标注问题,做了比较系统、全面的初步规范,并在此后的实践中不断修正、完善,于2004年1月形成、公布了一个新的修订稿,沿用至今。
其次,推动学术书评的开展。优秀的学术书评,无不具备“鉴定”与“监督”两大关键性功能,所谓“鉴定”,就是对所评著作的优劣、长短、得失,做出鉴定。所谓“监督”,就是表彰其优长,期其发扬光大,批评其失误,促其改正更易。这两大关键功能,决定了学术书评具有繁荣学术、净化学风的重要作用。因此,《近代史研究》历来十分重视书评工作,1995年就曾先后发表两篇批评性的书评,对学界粗制滥造的现象提出了批评。1998年11月5日,针对当时学界“低水平重复”现象严重,抄袭事件时有所闻,以及捧场应景式的书评泛滥成灾的现状,又在北京发起“近代史书评的现状与期望座谈会”,讨论如何利用和发挥学术书评繁荣学术、推进学术研究的作用。此次会议,得到了学界的高度认可与支持。会后,《近代史研究》以“本刊编辑部”名义,发表了《史学的发展需要健康的书评》一文,就学术书评的写作提出了四点要求,并且公开向学界承诺:1.不发吹捧性、广告性或敷衍塞责的书评。2.给优秀书评以优先发表的机会。3.充分发挥读者对本刊的监督作用。此后,由于《近代史研究》公开表态不欢迎捧场应景式的书评,作者主动来稿,日见减少,所发书评,多数由编辑部组织而来,但质量却大有提高。就性质而言,有批评性的,也有表彰性的。
再次,关注学术动态,对某些倾向性意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讨论,交流看法,以引起学界的思考和重视。1995年12月12日,《近代史研究》编辑部在广州邀请部分学者就“如何评估中国近代史研究的现状”等问题举行座谈会。
2000年4月3至4日,为总结改革开放20余年以来,我国内地史学界借鉴当代海外史学理论及方法方面的利弊得失,《近代史研究》联合南开大学历史系、天津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华银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在南开大学召开“海外史学理论及方法与中国近代史研究”学术座谈会,与会学者普遍认为现在不是该不该“借鉴”的问题,而是怎样“借鉴”的问题,并针对“借鉴”中的不足及问题,提出了5点颇具建设性的意见:1.借鉴海外史学理论与方法的最终目的应是建构反映时代精神、具有中国风格和气派的史学理论体系;2.“不能盲目跟着西方跑”;3.不应由此导致对唯物史观的否定;4.不能忘记中国史学的优良传统;5.不要空谈“海外史学理论与方法”,要结合中国历史实际做认真研究,拿出真正经得起实践检验的为国内外学术界称道的研究成果来。2003年初,《近代史研究》又就新时代的学术文明建设问题,提出了刊物自身的六大努力方向,其中5个可说均与维护良好学风有关,甚至本身就是维护良好学风的重要措施。它们是:1.坚持为社会进步服务;2.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实证研究;3.坚持不同学术观点的平等探索;4.坚持规范化的学术创新;5.坚持白话的朴实的大众文风。
问:历史研究常常受到意识形态的影响,《近代史研究》作为坚持以学术为本的史学专业刊物,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
答:《近代史研究》遵循唯物史观对历史学的要求,高度重视探寻历史真相,清除意识形态对历史的曲解,将历史的内容还给历史。如所周知,历史研究领域向来存在意识形态的干预,有的来自外部,有的来自内部,有的来自上层,也有的来自外部或上层影响下的下层,古今中外,概莫能外,唯程度有所不同而已。即如已跨入改革开放新时代的我国内地史学界,也在内部某种历史惯性和形形色色的外部势力的作用下未能全然幸免。20世纪80年代以来,就发生过有关方面要求史学刊物自查是否存在“资产阶级自由化”倾向和有无“精神污染”的问题。
此外,还有人罔顾历史实际,生搬硬套某些深具意识形态色彩的海外史学理论与方法,硬将所谓“现代化范式”与“革命史范式”对立起来,倡言中国近代史研究应转换“范式”,以“现代化范式”代替“革命史范式”。意识形态与历史曲解是一对孪生兄弟,不清除意识形态对历史研究的干预,就难以保证历史不被曲解。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一个史学专业刊物而言,尽管可以轻易拒绝来自下层非权力部门的意识形态的干扰,而要拒绝来自上层权力部门的干预,就不那么容易了,但考求史实,揭示历史真相,清除意识形态对历史的曲解,是唯物史观对历史学的第一要求,也是历史科学的首要任务,不做好这个工作,对历史的考察就不可能有彻底的唯物主义观点。因此,不管压力有多大,拒绝有多难,都应本着社会责任和科学良知,拿出勇气,做出应有的选择。
问:与其他史学刊物相比,《近代史研究》在采用稿件方面,有无特别之处?
答:《近代史研究》和其他史学专业刊物一样,虽也以有无新观点作为采用稿件的主要标准,但它并不以此为满足,而是在实践中一再强调:观点固然要“新”,但也要“正”,所谓“正”,就是站得住,有根有据,符合历史实际,经得起时间的检验。而史料则要“富而当”,所谓“富而当”,就是丰富、充足、真实、可靠。任何观点,无论新旧,都要有可靠史料的充分论证。从而有机地将观点与史料、观点的“新”与“正”、史料的“富”与“当”,结合成为一个互为依存的统一体。因为对于历史研究来说,不占有大量史料,不对史料去伪存真,就不能弄清史实,就不能发现历史的真相,就不能有对历史的正确认识,由此产生的所谓“新观点”,就只能是沙滩上的大厦,稍一碰触,迅即倒塌。《近代史研究》发表过很多有别于传统观点的论著,也发表过不少仅就基本观点而言,与传统观点并无多大差别,甚至相同的论著。
此外,为尽可能还原历史真实,《近代史研究》大力倡导史学论著不能只是提供历史的最终结果,而要真实叙述历史发展的曲折过程,使人知其所从来。因为历史发展过程是异常复杂的,充满着矛盾和斗争,历史的最终结果是从许多单个的意志的互相冲突中产生出来的,历史论著如果只提供最终结果,而不使人知其所从来,那就等于把所有的真实内容都抽掉了。因此,还原历史真实,就必须展示历史发展过程中的各个矛盾侧面,甚至应如恩格斯所说,如果私事涉及重大,也应当写进历史:“私事和私信一样,是神圣的,不应在政治争论中加以公开。如果这样无条件地运用这条规则,那就只得一概禁止编写历史。路易十五与杜芭丽或彭帕杜尔的关系是私事,但是抛开这些私事全部法国革命前的历史就不可理解。”
问:众所周知,近代史研究中有许多敏感问题,您是如何处理“宣传”与学术本位之间的关系的?
答:不刻意追求学术以外的“宣传”效应,是《近代史研究》坚持学术本位的又一表现。宣传,作为一种取得和巩固权力的有效手段,是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时代的任何阶级、政治势力,乃至个人都要采用的手段,这是一个无庸讳言的铁律。但是,历史研究与此不同,不仅不容许意识形态的歪曲,也不容许由“宣传”导致的片面性或其他不实之词,唯一的要求就是力求如实还原历史,不给历史留下遗憾。因此,拒绝一味呼应某些“宣传”的需要,乃是史学专业刊物应有的操守。《近代史研究》素以“不争宠、不媚俗”为办刊方针,对认识有分歧的历史问题,坚持以事实为依据的学术讨论,不先做是非对错的判断。对各类历史纪念活动,即使是重大的标志性事件,也一律以学术为出发点和最终归宿,不全以有无“宣传”价值为取舍。因为任何形式的“纪念”,都只能说好,不能说不好,说白了,不过是“宣传”的代名词而已。所以,有人戏称这类历史纪念活动为“纪念史学”。当然,对历史的“纪念”,也是必要的,“忘记过去就意味着背叛”嘛。但是,也有一个怎样纪念的问题,是宣传性的纪念?还是学术性的纪念?“宣传”刊物与专业学术刊物理应有所不同,“宣传”刊物可以有纪律,也应该有纪律,而专业学术刊物,则不应有禁区。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为例,它在中国历史乃至世界历史上,无疑是个值得纪念的伟大事件,但为此举办的纪念活动,却可按不同性质的刊物,大别为宣传性与学术性两大类。1999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50周年纪念,《近代史研究》倘若如宣传性刊物一样,组织、发表若干篇阐述这一事件的伟大历史意义的文章,当然也无不妥,但却不免有失专业刊物的学术定位。为此,《近代史研究》一反流俗,独辟蹊径,于1999年9月,推出一期《50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专辑。后于2000年4月推出《五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一书。这期刊物和该书发行后,受到学术界的欢迎,或许可以说明这一点。刊物出版后,不少读者致函编辑部求购,有的高校历史系学生甚至每人一册,成为《近代史研究》若干年来发行最多的一期。《五十年来的中国近代史研究》一书竟初版脱销,又于2002年7月出了第2版,2003年被国务院批准的我国高等教育211工程“十五”建设重点项目之一——“高校经典教材数字图书馆工程”列为入选书目。
问:当前,学术论文发表方面的腐败现象,已经成为学术腐败中最突出、最普遍的问题,您长期担任重要学术刊物的主编,能谈谈您对此问题的看法吗?
答:我认为这种说法,虽忽视了绝大多数刊物的编辑还是兢兢业业为“他人作嫁衣裳”的,未免说得有些过头,但就我所知,时下也的确存在一些以敛钱为目的“黑心”刊物,尽管数量不多,影响却很坏。我就不止一次听到学者们抱怨:有的刊物不明示作者投稿须交版面费,却在暗中收取,而且谁交得多,就采用谁的稿件,实际并无一定学术标准;有的刊物明目张胆利用教育部门硬性规定研究生须在所谓“核心期刊”发表若干篇论文,才能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大发“学位”财,近乎敲诈勒索;有的刊物只要你或者所在单位能忍痛“放血”,就能保证你或者所在单位每年发表一定数量的论文,至于所发论文有无学术质量,那不是他考虑的问题;有的刊物则专登所谓“名人”、熟人的文章,对一般作者的来稿极不负责任,有时连信封都懒得拆,便扔到字纸篓里去了,成了名符其实的同人刊物,等等。这些抱怨,真实反映了时下的确存在一些唯利是图,金钱至上,对学术事业和作者均极不负责任的“黑心”刊物,以及绝大多数学者对这类“黑心”刊物的强烈不满。
但是,作为刊物投稿者就个个都是光明磊落,不求闻达,一心只为学术的“正人君子”吗?当然也不是,不但同样有心术欠正者,而且严重程度也未必亚于某些“黑心”刊物。其主要表现是不按学术规则办事,走甘坐“冷板凳”,做扎实研究,以质量取胜之路,总希望通过拉关系、钻门子的歪门邪道,达到推销劣质产品的目的。
我当年在编辑部就有不少这方面的亲身体验。有的作者自以为是没有“上面”的“硬”关系,所以退稿了,往往会“更上一层楼”,找个编辑部的上级领导,自上而下转交其“大作”,以为有了这层“硬”关系,就万无一失了。有的作者不仅千方百计联络我本人,还依据“知己知彼”的古训,不惜时间和精力,“全方位”考察了我的人际关系。谁是我的“铁哥们”,谁是我的一般朋友,他都了解得一清二楚。也不知他哪来那么大能耐,那些“铁哥们”,还真有一二成了他的说客。其用心可谓良苦,谋划不可谓不周详也。有的作者则深信“金钱万能”,公然致函编辑部:你们开个价吧,只要接到采用通知,我立马汇款过去。
更有甚者,还有那么一位高等院校“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为了发表一篇毫无新意的所谓“论文”,先是死乞白赖套近乎,后则屡借他人之口,胡吹其文如何受到“好评”,预言发表后定会被其他报刊转载、摘登,为“贵刊增光彩”,最后又趁春节之机,非要“意思意思”不可,给我汇来1000元人民币,说是让我“买点补品,补补身子”。但是,当这一切都被最终确认为无济于事时,其水浒故事中“牛二”式人物的真面目就暴露无遗了。他初以电话为武器,车轱辘话一大堆,没完没了,你扔下不听,他就上演“永不消逝的电波”,铃声不断,不信你能长此忍耐,永不让步。最后没辙,竟图穷匕首见,反诬我向他“索贿”,声称中纪委有他认识的人,扬言要告我。真是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多亏从他与我第一次通话联系起,我便凭直觉感到此公不是“省油的灯”,已有所戒备,当他汇来1000元“意思”款时,二话没说就退回去了,二次汇来,照样退回。
令我倍感欣慰的是,事后发现,邮局还特地在其汇款单上签注了“收款人拒收”一语,否则,我是跳到黄河也洗不清了。当然,这种反咬一口的事,在我个人的编辑经历中,也仅此一例而已,但就刊物而言,试图以钱财为交换条件,并付诸于行动的,还真不是个别现象。
(采访者杜丽红 ,编辑高山;采访者杜丽红 ,编辑高山。本文系原创,转载请后台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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