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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战史中的“合作”问题与中华民族叙事的重建

抗战史中的“合作”问题与中华民族叙事的重建被视为原初或本真的“民族精神”与现实政治及社会历史进程并非天然一致。帝制末期逐渐形成的民族主义框架,如今正在成为某种包袱。

撰文:李永晶

《东方历史评论》微信公号:ohistory

如何看待抗战时期的“合作”问题?

由于抗日战争在20世纪中国历史上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我们今日如何强调其意义都不为过——当下从整体的政治与社会结构,到个体的家国与民族情感,都留有那场战争的鲜明印记。就后者而言,由于个体生活史千差万别,每个人都有一部属于自己的“抗战史”。不过,这个属于每个人的“抗战史”同时又与作为“中华民族”的“集体记忆”密不可分。

在建构我们历史记忆的要素中,历史学家的著作通常会得到特别的关注。一方面,作为共同体生活的组织者,现代国家需要一套自洽的自我叙事。历史学家的著作为这种叙事提供了基本的材料,从而承担着国家意识形态的建构功能。另一方面,历史学家的著作还有一种超然的面孔,通常被视为更客观、更接近历史的真实。问题正出现在这里:前者策略考量与后者追求真理的意志,如何能和谐地统一于历史叙述当中?在这个聚讼纷纭的难题面前,某种具有客观性、反思性的自我意识一再被唤起。

道理虽如此,我们今日阅读抗战史方面的著作时,心灵仍难免遭受冲击,这正反映了问题的所在及其困难——我们求真求理之路布满了荆棘。这也正是笔者阅读卜正民《秩序的沦陷:抗战初期的江南五城》一书时的感受。和平年代读者感受到的这种冲击,自然与这本书中不得不提及并描述的侵略者“毫无理由”的破坏与屠杀有关(第159页),与当时即便是伪维新政府也不得不承认的“华中浩劫”这一集体记忆有关(张同乐等:《抗战时期的沦陷区与伪政权》,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第204页)。这种冲击还与作者贯穿全书的叙事框架及伦理问题、即沦陷区相关人物的抉择,诸如决定“抵抗”还是“投敌”相关。不过,这里的目的不是要分享某种可能共有的阅读体验,而是要继续探讨作者在本书提出的问题:将欧洲二战史研究中的“合作”(即collaboration,又译为“通敌”等)问题带入中国语境,这种作法究竟具有怎样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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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同作者介绍的一样,二战史中“合作”问题得到注目,源于1970年代法国历史学者对维希政府的研究。历史学家发现当时大多数的法国人非但未积极抵抗德国侵略者,很多人还积极支持了占领军屠杀犹太人的行为。这种修正主义类型的历史叙述迅速瓦解了战后法国人信仰的“抵抗主义”这种不能改变的“忠诚价值”(第12-13页)。在这些新的历史编纂当中,最初作为“通敌”或“勾结”、即具有贬义的“合作”逐渐脱去了道德意涵,成为历史学家在描述沦陷区人们行动时一种中立的概念。正因如此,这种历史书写若不纳入恰当的认知框架,它将导致进一步的论争,而不是简单止步于对历史真相的揭示。这正是“合作”研究虽提出但未解决的问题:在人们追求更好的生活过程中,解构“抵抗”、“忠诚”等民族主义历史书写究竟具有怎样的意义。

在本书中,作者通过客观描述沦陷区“头面人物”与“占领政权”的“合作”,试图呈现出的那种“被压制的历史记忆”。无需说,这自然是历史研究的王道。然而,当作者将那种历史记忆“被压制”的原因简化为“胜利者的民族主义”叙事和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道德严格主义时,他就回避了对于我们而言更为真实的问题。如果说法国民族主义叙事的解体与现实的欧洲一体化进程相符形成,因而修正主义历史叙事具有现实的政治意义,那么类似的历史书写对于现代中国而言具有怎样的意义?

首先,就“合作”主题研究而言,本书所选取的江南五城的事例可能并不令人满意。我们从中看到的与其说是“合作”,毋宁说是日本“宣抚班”如何笼络一些地方人物恢复秩序、重建基层政权的过程。由于这些案例的视角总体上偏重于日本占领军(除宣抚班外,还有军部、驻沪领事馆等),“合作”中双方的互动未得到深度的展现;与作者意图相反,读者甚至可在这本书中读到大量形形色色的“抵抗”叙述。

这么说并非是要指出本书因史料残缺等原因必然造成的不足,我们不可求全责备。作者自身可能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在导论中不吝篇幅地去论述“当代的中国人无法了解这部分人”、“中国人在接受占领事实方面还远远停留在早期阶段”、“许多中国人也不打算审视他们受难和抵抗的集体记忆之外的东西”等历史认识问题(第9、第13页)。这些表述颇为尖锐,会激发一部分读者的反思。不过,在对占领与“合作”事实存在的认知与接受方面,中国人的心理并非像那般脆弱;在中国当下的历史叙述与表象中,类似的场面并不少见。因这些原因,作者所揭示的“合作”史并不令人感到新鲜。

真正让我们思考的问题并未得到解决;在本书的结尾,作者将这个问题呈现了出来:“让历史行动远离被民族主义情绪束缚的假想,或者远离使其老掉牙的道德预设,使事件退回到无法预料的不确定状态。占领之初,谁能知道‘占领政府’是在日本失败一天后倒台还是四年后崩溃?谁能知道它将被共产党政权所取代?谁能知道地方头面人物与日本人、国民党、共产党哪个派别的合作代价更高?”(第285页)。这是作者为超越“民族主义”与“派系斗争”的历史叙述而采纳的“人道主义评判”的最终判断。

无需说,内在于“人道主义评判”某种精神,使得作者的上述结论显得很稳当。然而问题同样出现在这里:这种不同于近代“民族主义”视角的叙述,这种不同于“派系斗争”的历史书写,仅仅是绕过了而非直面问题自身,因此作者未能将“合作”研究的意义恰当地揭示出来。换言之,基于“民族主义”与“派系斗争”而编织的历史叙事问题如果恰恰是作者要挑战的大问题,那么作者基于“人道主义”的替代性书写可谓于事无补,尽管它的确帮助我们照亮了历史进程中的某些灰暗地带。

上述说法的目的仍然不在于批评本书的不足,而是要指出,直面历史依然是我们自身、是这个生活共同体面临的问题——当我们决意既不按照“民族主义”或“派系斗争”、也不按照“人道主义”方式编纂历史叙事时,我们如何探求一种恰当面对历史的方式,实现与过去的和解?没有真正的与过去、与往昔自我的和解,就不会有真正的被普遍共享的民族历史与民族精神。本书的意义首先在于它所激发出的问题。

1930年代危机与“中华民族”的困境

我们在本书中并未看到典型的“合作”过程,原因更在于,在作者描述的基层政权重建过程中,各种“小人物”的“合作”行为尚不具有民族共同体层面的政治意义。读者倾向于从自我保全的角度理解他们的行为。相反,“大人物”层面的“合作”,才对基于民族主义或党派斗争的历史叙事构成了实质性的问题——这种“合作”的历史将严重损害党派斗争中当事方的自我正当化。不过,倘若这种“合作”的属性最初就位于道德之外,那么“合作”将不再是不可原谅的道德污点。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抗战时期中国大陆的各政权之间,以及各政权与国际势力之间各种形式的“合作”与斗争,构成了我们真正要关注的对象。具体而言,重庆政权(国统区政权)、延安政权(边区政权)、南京政权(沦陷区政权)与日本、苏联以及美国之间的“合作”更具有探求的价值。除此之外,当时的一些地方政权,诸如有名的云南势力,同样实质性地参与到了与重庆政权的合作与斗争当中,从而也影响了抗日战争的走势。从这些角度来看,抗战时期的中国大陆更具有“世界”的性格,而这种性格关乎我们民族叙事的实质问题。

关注抗战时期沦陷区“汉奸”问题的美国历史学家魏斐德(Wakeman Jr.),注意到了问题的复杂:“如何考虑到三个战时政权之间八年的竞争加上内战期间两个分离的主权实体的存在,那么要想谈论把中国作为一个国家来效忠是很麻烦的。”(魏斐德:《汉奸!——战时上海的通敌与锄奸活动》,载《史林》,2003年第4期,第22页)他在文章中指出,在抗日战争全面爆发之前的内战中,共产党视叛党活动为“汉奸”,而在国民党右派的眼中,整个共产党都是“汉奸”;甚至到了共产主义革命胜利后,在“红卫兵”、在“接受了农村的汉族老百姓的价值观”的人看来,过着西方生活方式的资产阶级同样被视为“奸”。因此,对于沦陷区“合作选择”的人而言,“汉奸”这个语汇可能过度简化并因而遮蔽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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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斐德

为此,魏斐德特别引述的一部出版于1960年代初关于汪伪政权的回忆录,并抄录了部分内容:“我要以事实来告诉所有炎黄的子孙,假如一国而真有那么多卖国‘汉奸’的话,自将成为中华民族史上永远洗不清的耻辱:尽管你不曾做过‘汉奸’,而民族中出现数十百万‘汉奸’的话,也就是整个民族的耻辱,任何一个人都不会有例外。”这些很容易被视为辩解的说法背后,有着“中华民族”历史叙述的根本问题:我们是否要永远背负这个“耻辱”意识?这个意识与我们往往视为不证自明的“文化认同”、“民族叙事”具有怎样的关系?

首先,这种耻辱意识非但不会因正史中关于“抵抗”与“牺牲”的叙事而消失,而是会得到某种强化。这种耻辱感自然会激发某种民族的团结,但以某种对民族整体的部分切除为前提。英国历史学家史怀海在揭示了唐宋变革过程中“忠诚”、“族性”的非当下民族主义视角的演变后,他特别指出:“在中华帝国晚期的语境中,文化身份的认同越被看重,它们就越被广泛地用来为侍奉异族征服者这样在政治和文化上的背叛行为辩护。”(史怀海:《忠贞不贰?——辽代的越境之举》,江苏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220页)在真实的历史进程中,形成中的“中华民族”面临着巨大的困难——“忠诚”与“族性”在这一进程中并非不证自明。克服“耻辱”意识的出口并不在于一个被想象为封闭的民族的内部。

事实上,在近代民族国家组成的世界体系中,“民族问题”并不能简化为“民族”内部的事务;事关民族“忠诚”与“认同”的事务有着同样重要的非民族的特征。如同英国学者E.H.卡尔在其名著《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国际关系1919—1939》指出的一样,日本于1931年9月18日在“满洲”的军事行动直接破坏了1921年华盛顿会议及其签订的《九国公约》对中国主权的保护。此举导致远东国际秩序陷入危机,成为“第一次世界大战以来最重要的历史界标之一”(第137页)。直至十年后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一直面临着巨大的生存危机。中国的民族危机,正是这种世界性的“1930年代危机”的一部分。

迄今为止,人们关注的焦点多集中在这个“民族危机”时期当事者之间的军事斗争上。不过,这种危机还有另外一副政治面相,即当事者之间“合作”以及对竞争对手“背叛”的指责。比如说,当时的延安政权指责中央政府在北方对日的“合作”即妥协政策,中央政府则谴责其与苏联(及共产国际)“合作”,坚持“攘外必先安内”及“限共”“溶共”的方针。同时,日本指责中国与西方帝国主义“合作”,不理解、支持日本谋求“亚洲解放”的“亚洲主义”理想,并一再呼吁重庆与其合作,以便“共同防共”。1940年3月成立的南京政权固然是日本扶植的傀儡政权,但这并不妨碍它确信“和平建国”、“亚洲主义”为“国父”孙中山的思想与遗志,因而主张与日本进行“合作”。在采取抵抗或实行绥靖或“合作”政策的问题上,各势力有着纯然的政治实用主义的考量。事实上,在激烈的军事对抗和表面的政治合作与斗争之外,各政权之间秘密展开的情报合作,完全超出了民族主义叙事的框架(参见尹骐:《潘汉年的情报生涯》,人民出版社,2011年)。

因此,当我们今日再谈1930年代“民族危机”时,中央与地方政权的分裂意味着“中华民族”危机的另一主要特征——政权并立的状况非但意味着政治与精神上统一的“中华民族”此刻并不存在,还严重威胁了这种民族的创生。今日我们习以为常的“中华民族浴火重生”的说法,只是对这一严酷事实的事后描述。在这个“中华民族”诞生的过程中,若不充分关注权力政治的要素,将无法理解现代民族的本质。1943年重庆政权刊行《中国之命运》一书,首次系统提出了官方的“中华民族”叙事。其他政权则对此展开激烈的批评,并各自提出自己的民族界定方式。这种状况正意味着当时这个民族的生成状态(参见周锡瑞等编:《1943:中国在十字路口》,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6年,第153-176)。因此,“中华民族”诞生史就是各政权间的竞争、斗争与“合作”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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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1930年代危机的本质也可以视为“建国”的政治分裂危机;这种亟待克服的分裂状况呼唤一种本能的、整体性的精神。这正是当时许多启蒙与救亡知识分子呼吁“中华民族”的原因。这种精神在生成上依然依赖于当时的政治过程,而不同于当下我们熟悉的论述。在抗战及随后的内战中,最终取得胜利的一方实现了将精神与政治秩序的一体化,“中华民族”在形式上得以成立。但问题也随之出现:这种“胜利的民族主义”若不能客观、谦卑地看待自己与其他竞争对手的“斗争”与“合作”的历史,那么它所书写的历史叙事就必然要背负着意识分裂的重荷。

因此,这种“胜利的民族主义”只有与作为整体的、包含各种“失败的民族主义”叙事的历史过程和解,一种真正的民族才能以和谐的自我意识进入世界历史。修正主义历史叙述的意义在于,通过对正统的挑战,它会激活维护共同体团结的真正的免疫系统,从而形成有益的民族叙事。

我们需要怎样的历史叙事?

在当下语境中,重新讨论“合作”问题的意义就在于,它激发了我们需要怎样的民族历史叙事的实质问题。这个叙事在形态上或许有多种可能,但如若没有一个统一而非分裂的自我意识,那么这个未完的叙事将无异于西西弗斯的命运,从而枉费了“抗日战争”这一民族史上的英雄主义时代所爆发的激情与能量。事后看来,1930年代危机的影响之所以深远,正因为这种危机的内部性格为源于外在的“民族危机”所掩饰,并最终在克服这种危机中,成就了一种以“阶级”为核心的历史叙事与集体记忆。然而,由于阶级与民族在本质上的非重合性,它依然面临着传统民族叙事的压力。当前抗战史当中的一些被视为关键问题的争论,可以说是1930年代危机的当下表现。

在更深的意义上,这些争论还可上溯至帝制末期中国与世界的关系,关乎包括帝制时代在内的“中国”何以成为“中国”的根本问题。依据一般的看法,中国从帝制到共和的历史同时被视为向现代民族国家、现代民族主义转型的历史。这种看法固然不错,但我们当下的历史意识要求我们看到另外一面:这个如今在很大程度上被视为转型成功的政治共同体,它源于特定历史过程而创建的“民族属性”,并不符合近代民族主义的一般要求。如同我们不难观察到的一样,无论是对于个体还是对于团体而言,对抵抗、斗争记忆的依赖与需求越强烈,它所期求的“民族精神”就会越招致束缚、扭曲与变形。

因此,1930年代危机中“合作”问题的再次问题化表明,被视为原初或本真的“民族精神”与现实政治及社会历史进程并非天然一致;“中国”这个如今往往被视为“现代民族国家”的生活共同体就其文化、历史、人口与幅员而言,其真实的状态乃是位于欧亚大陆东端的“世界”自身。帝制末期逐渐形成的民族主义框架,如今正在成为某种包袱,因为符合这个“世界”属性的精神,只能是“世界历史民族”的精神,它要求自身向世界敞开。当然,如同本文对“合作”与民族叙事的讨论所揭示的一样,至关重要的问题并不是这个精神的自我要求与召唤,而是如何将这个世界历史民族纳入到当下的世界结构当中,从而为那种被呼唤的伟大精神提供真实的自我实现的舞台。(作者授权刊发,原文刊载于《学海》201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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