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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德勇:考古地理学的意义与价值

辛德勇:考古地理学的意义与价值本文系辛德勇教授在7月2日由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举办的“考古地理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的发言。 一、考古地理学的学科属性 我对考古地理学是缺乏起码的了解的。

本文系辛德勇教授在7月2日由复旦大学历史地理研究中心举办的“考古地理学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上的发言。

一、考古地理学的学科属性

我对考古地理学是缺乏起码的了解的。高蒙河先生在上午的报告中讲到,考古地理学学科意义上的实践和研究,在中国大约有三十年的历史。其实当年我第一次知晓考古地理学这一称谓,就是听人家讲高蒙河先生的博士论文研究的是考古地理学。遗憾的是自己确实懒惰,从那以后,再也没有关注过这方面的问题。上午听了高蒙河先生和毛曦先生的报告,才对考古地理学的历史,有了初步的了解。因此,作为懵懂无知的外行,请多多谅解,现在和大家谈谈我恭闻各位高论的感想,只能从叩问门径的ABC谈起。

首先我想向大家请教的是,为什么要提出考古地理学这一名称?今天我们第一时段所讨论的问题,即高蒙河先生的《考古地理学的实践与思考》、毛曦先生的《考古地理学与历史聚落地理研究的思考》和马保春先生的《浅谈“考古地理学”的几个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都与此具有密切关联。

显而易见的是,像“考古地理学”这样的名称,意味着它标示着一门学问,意味着它是一个学科。那么,这门学问是隶属于哪一个上级学科?——具体地讲,它到底是隶属于考古学、还是地理学?这是人们看到“考古地理学”这个词语之后,自然而然会提出的问题。

若是单纯从字面上来“顾名思义”的话,有些人或许觉得可以把它看作考古学的一个分支领域。若是这样理解,会让我想到另一个和它好像有些相像的学科——天文考古学。可这个天文考古学意味着是关于“天文”方面的“考古学”研究;这就像饮食考古学是关于“饮食”的“考古学”研究一样。两相比较,遵循合理的思辨逻辑,显然不宜把考古地理学看作是考古学,好像更应当归属于地理学。

这样说起来,就又涉及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属性。今天参加我们这次研讨会的学者,主要从事历史地理学研究的大约接近三分之一;特别是发起和召集这次会议的王妙发先生,就是我们历史地理学界的老资格专家,用日语词汇来表述的话,也是一位我的“大前辈”。可见考古地理学与历史地理学确实具有密切关系。

虽然历史地理学究竟应该隶属于那一门学科,这本身也还是一个相当复杂的问题,但目前除了我以外,绝大多数中国学人无疑认为历史地理学是属于地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的,今天上午马保春先生就很强烈地申说了这一点。若是姑且站在这一立场上加以讨论,大家比较一下这两个专业术语的构成形式:一个叫考古地理学,一个叫历史地理学,这种情况,清楚告诉我们,如果按照同样的逻辑来划分的话,理所当然,把考古地理学归入地理学科应该更加合理。事实上这也是马保春先生特别强调的论证逻辑。

假如这样的话,那我们势必就要回答考古地理学同历史地理学的关系这一问题。

我们从事历史地理学研究的人都知道,若是把历史地理学归入地理学科,那么,它在地理学的时间体系中,是处于古地理学与当代地理学(或称现代地理学,即大家通常所说的地理学)这两大时段中间,即地理学研究对象的时间序列,由远及近,是古地理学—历史地理学—当代地理学。

好了,我们再来看历史地理学针对的“历史时期”是哪一个时段。学界的一般看法认为,对于中国境内的绝大多数地区而言,其上限,始于新石器时代的开始时期。因为历史地理学主要关注人类利用地理环境、改造地理面貌和营造地理景观的状况,而从这一时期开始,人们才具备较大能力,能够在上述这些方面对地理环境施加比较明显的影响。所以,更加简单明了地讲,新石器时代便是历史地理学研究在时限上的起点。

那么,若是把古代的地理问题作为考古地理学的研究对象,它所针对的时间段落又是哪一时段呢?

请大家允许我以今天研讨会上各位的报告作为例证,来尝试着做一个相当粗疏、也相当粗暴的归纳分析,不管各位关注的是普遍性的理论方法问题,还是具体的个案探讨分析,所涉及的时间范围,是都处在中国新石器时代以来这一段落之内的。

——在我看来,基于这一显而易见、也明确无疑的事实,单纯就所研究时段这一侧面而言,所谓考古地理学,理应归入历史地理学里面来,它无疑是历史地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如果大家觉得这样的想法是一种合理的认识的话,自然而然地,我就会向各位请教:为什么还要提出考古地理学这一概念?或者更加实在地问:为什么还要建立考古地理学这样一门学科?换句话讲,学术界提出考古地理学的意义究竟是什么?

如上所述,高蒙河先生报告的题目,是《考古地理学的实践与思考》。我很喜欢他这种由“实践”到“思考”的认识路径,这样更实在,也更便于把我们的“思考”落实到实处。对于像我这样的外行,思考这样的问题,尤其愿意从具体的实例出发,而不是先去考虑那些抽象的概念。

聆听各位的报告,我注意到,好几位考古学背景的朋友,主要讲述的是新石器时代的“考古地理”问题。我把各位的论述,大致归纳为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个方面,是高蒙河先生所说聚落形态变迁的研究。按照高先生的说法,这也是中国考古地理学三十年来积累最多的研究案例。王妙发先生的报告《日本高地性聚落和中国内蒙石城聚落的比较研究》,显然就属于这方面的问题;许永杰先生的报告《西樵山居民的环境、生业及文化》,大致也属于这一范畴。因而这显然是截至目前为止从事考古地理学的朋友们致力最多的一个领域。

第二个方面,是赵东升先生所论《青铜时代赣鄱地区势力集团的地理分布与背景》这类问题。听了赵东升先生的报告,我理解,他给我们讲的,是考古学的文化区系问题。

对这两类问题,我感到有些疑惑的是,这两个方面,好像都应该是传统考古学研究中最基本的问题;至少我看中国考古学的历史和现状就是如此。像社会公众熟知的西安半坡聚落遗址,考古学者对它的研究,从本质上来说,好像一直就是这样。挖聚落遗址,谈聚落形态;划分考古文化区域,分析其区域特性,阐释各区域间的联系。像我这样的外行,翻阅新石器时代考古新发现的报道,研读新石器时代遗址的正式发掘报告,看到最多的内容,好像就是这两个方面。当然,考古地理学概念的倡导和推广,使相关研究,在既有研究基础上丰富了很多,深入了很多,贡献无疑是巨大的。稍后我还会具体讲讲我在这方面的感受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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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坡遗址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单纯考虑和传统考古学的内在联系,同时又一定要概括上述两个领域的研究在“地理”这一维度上的共同性并将其命名为一个分支学科的话,是不是像“天文考古学”那样把它称作“地理考古学”要更为顺当一些,在逻辑上会更为统一一些,因而也更为合理一些呢?另外,考古学中很早就有了“环境考古”那一分支,其中也颇有一些与所谓考古地理学相同、相通甚至十分相近的内容。我想,结合“环境考古”研究的现状来看考古地理学的学科属性,或许会让我们的思考更周详一些,也许会有一些新的想法。高蒙河先生在上午的报告中也很具体地谈到了这一点。

特别引起我注意的是,高蒙河先生在上午的报告中强调指出,在考古地理学今后的发展方向中,比较重要的努力,是要去“考古学化”;同时与之相应的是要增进“地理学化”。高先生认为,只有这样,才能构建起相对完整的具有地理学要素和结构的学科框架体系,考古地理学这门学科也才能在合理的方向上继续生长。

请各位原谅,恕我直言,我在高蒙河先生这些提法中隐隐地感到一丝丝窘迫,一丝丝无奈(当然这很可能只是我的一种错觉)。这就是,至少就聚落形态的演变和考古文化区域的划分与分析而言,这样的考古地理学研究,同考古学的内在联系还是太过紧密了;起码要比同地理学的联系要密切得多。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仍然坚持考古地理学的“非考古学”属性的话,按照同样的逻辑来思考,就势必会有人主张把天文考古学归属于天文学体系;把环境考古学归属于环境学科,等等。当然还可以把通过考古学手段来研究古代社会形态归属于社会学或政治学等相关的现代学科领域。

我们今天在这样一场会议上讨论考古地理学的问题,更进一步深入追究,自然会牵涉到历史地理学的学科属性问题。就像我前面提到的,中国历史地理学界的绝大多数学人,甚至除了我本人之外,大家可能一致认同,历史地理学必须归属于地理学科,因为它针对的研究对象,是地理。可大家想过没有,历史学中有三大骨干领域,这就是政治史、经济史和文化史,按照这样的逻辑,是不是应该分别归诸政治学、经济学,还有“文化学”呢(假如世上真的有“文化学”这门学科的话)?那样的话,历史学岂不是就不必存在、也没有存在的空间了?显而易见,若是这样追究下去,考古学自然也就不复存在。

我们要积极努力地为学科发展而探索前进的方向,但在这一过程中更要准确把握学科的实质性内涵到底是什么,需要找准方向,看清路径。我想,大家相互切磋,深入思考,努力探究这一点,正是王妙发先生召集这次学术研讨会的重要意义之一。

还是回到高蒙河先生所说“实践”的做法上来,让我们来回顾一下其他那些朋友所报告的内容。

我把这些内容归纳为如下两个方面:(1)通过古代城邑和区域防御设施遗址的探查、发掘资料,来研究包括历朝历代在内的古代城邑与区域防御设施的性质(特别是相关遗迹的年代)、位置、结构、功能等项问题。李孝聪、朱延平、孟庆旭、赵里萌先生和孙阳女士等在这方面都取得了丰硕而又重要的收获。(2)透过考古发现为主的古代器物来分析包括历朝历代在内的大区域间的文化传播路径以及其他文化联系。潘玲女士和吴卫红先生对这方面问题的报告都相当精彩。在这里,我要特别感谢潘玲女士的是,她的报告《呼伦贝尔鲜卑遗存中的西来文化因素——兼谈两汉时期的“草原丝绸之路”》,讲述的是我家乡的历史问题。我中学是在呼伦贝尔盟的首府海拉尔市毕业的,听到潘女士讲述当地在两汉时期的中西交流情况,感到很亲切。

上面所做的归纳是很粗疏的,不妥之处,请大家谅解。我主要是想通过这样的归纳,来向各位专家讲述我对考古地理学学科属性的一些想法。

窃以为从本质上讲,上述这两方面的工作,实质上只是主要依据或较大程度上利用古遗址、古器物作为资料来研究历史问题。但像这样在较高层次上以研究资料来划分或是设立学科是不是很合理呢?

现在我们再回到前面提出的问题,由今天会议上各位先生所论述问题的时间范围来看考古地理学研究对象所处的时段,特别是要关注那些不同于新石器时代的聚落和考古文化区系内容的历朝历代的“考古地理学”问题,显而易见,其时间范围同历史地理学科是完全重合的。在这种情况下,若是从历史地理学角度出发来看考古地理学的话,那么,考古地理学唯一的独特之处就是利用考古发掘的资料了(当然也可以很勉强地把利用考古学界的研究成果也列入其中)。虽然这样讲好像是有些过于简单,可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真相也就是这样,这不是繁复的理论叙述所能改变的。

我想,这样的认识,或许可以帮助我们更加合理地认识考古地理学的学科地位,把分列这一学科的着眼点放在一个合理的位置上——结合我们今天这场研讨会所展示的实际情况,我更加明确地认为,考古地理学这一学科,应该放置在历史地理学这一“大学科”之下,这样不仅不会降低考古地理学的地位,反而还会让考古地理学为推动相关问题的研究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另外,今天上午高蒙河先生介绍说,葛剑雄先生在给他的博士论文《长江下游考古地理》作序时,主张从历史地理学中再切出其早期阶段,作为考古地理学专有的研究时段,以与接续下来主要依据历史文献作为研究资料的时段相区别。这种切分方法,在一定层面上是很有道理的,各位同仁以后可以进一步讨论。不过这种划分方法,更加彰显了考古地理学学科划分的数据特征,而不是其研究对象和基本研究方法的独特性(另一方面,毛曦先生在今天上午也指出了这种分段方法的局限性和复杂性;高蒙河先生则通过自己在长江三峡地区从事古遗址发掘和研究的实际经验,讲述了对于某一具体地点的聚落遗址来说,考古学方法和数据的连续性有时也有条件支撑学者把一个问题的研究由新石器时代一直向下延伸到唐代或者更晚,并且这样才能够更好地认识其演变过程。还有我们这次会议的召集人王妙发先生也强调指出了考古地理学所研究的时段一定要包括新石器时代以后的各个历史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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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渚玉钺,新石器时代,武汉园博园长江文明馆。

二、考古地理学研究的意义

任何一种分类,都有其特有的切入角度,由不同的角度出发,自然可以做出不同的学科类别划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还有一个观察层次的问题。我们首先是站在不同的层次上来观察所面对的问题。

若是再重复讲一下自己在前面讲过的思索路径的话,我认为在考虑学科划分和设立的时候,首先需要关注的是研究对象的内在属性,而不是研究相关问题时所凭借的手段。

我觉得在研究对象内在属性的意义上,至少没有必要在较高层次上就过分强调从学科区分的角度来从事相关问题的研究。就今天我们大家讨论的问题而言,在这一意义上,强调学科的区分,在一定时间内,对倡导学术界重视与考古数据相关的地理要素,固然具有积极的推进作用,但过分强调其不同于考古学研究的这一侧面,或许未必有利于问题的研究和学科的发展。须知考古学同其他所有学科一样,在特定的学科属性之下,其具体研究内容从来都是在不断发展、不断丰富的。过去如此,将来也还会是这样,必定会有很多考古学家基于所面对的问题而从事很多我们所说“考古地理学”的研究。这个“考古学化”是想去也去不掉的。

另一方面,利用古遗址、古器物资料来研究历史,已不仅仅是考古学的问题,似乎更多的应该是历史学的问题。考虑到历史学研究手段和研究资料的复杂性、丰富性以及数据采集途径的多样性,好像就更不应该很突出地从考古地理学这样的学科角度来思考相关问题了。今天上午毛曦先生在报告中讲到,即使是古遗址资料的获取形式,也不止考古学这一条途径,历史地理学者直接从事的考察活动,有时也会发挥重大作用。我的老师史念海先生在这方面就曾取得重要的成就。今天上午李孝聪先生的报告以《考古学与历史地理学结合田野考察古城址》为题,不提考古地理学而专论“考古学与历史地理学结合”进行田野考察。李先生话讲得很谦虚,但我理解,他已经意识到这一问题的复杂性,意识到简单移用考古地理学的概念是不宜于表述他的研究成果的。

这些都是在过高强调考古地理学学科属性时需要面对的复杂局面。

上面向各位报告的听讲心得,由于纯属无知无识的“素人”,讲得很凌乱,也很啰嗦。若是简单地归纳为一句话——这就是按照我的思索,考古地理学应该属于历史地理学的分支学科。我想,明确这一认识,或许能让我们更好地展开相关问题的研究。

考古地理学这个分支的定立,依据的是研究资料和研究手段和特殊性(即主要依据考古学的资料和手段),而不是研究对象所处的特殊时段。与此不同的是,历史地理学这一学科设立的依据,是“人类历史时期”这一特定时期的地理问题,它涵盖了考古地理学的研究对象。

历史地理学研究的范围相当广阔。目前学术界的实际情况是,首先有地区的差别。中国的学者,绝大多数人研究的都是中国历史地理,可历史地理学实际上是包括世界各地的。像今天下午朱延平先生报告的《藤原京、平城京的规划及其变迁》,在我们历史地理工作者看来,讲述的乃是日本的历史城市地理问题;王妙发先生的报告《日本高地性聚落和中国内蒙石城聚落的比较研究》,其中一部分内容也是日本国的历史聚落地理问题。

历史地理学研究对象的区域划分,首先是基于地理事物本身的区域特性及其历史演变过程的独特性。同时还有研究能力和研究条件的限制,即很难有人具备那么强的能力能够掌握世界各地的语言文字,而语言文字关过不了,就没有办法研究各个不同地区的历史文化,也包括历史时期的地理问题。

具体落实到某个地区之后,往往还会有时代的区分。原因是从人之初到现代地理环境形成之前,这段路程太漫长了,上下通贯一起做,恐怕谁也做不到。学者们需要有所侧重,才能做出深入的研究。譬如以中国历史地理研究的现状而论,在所研究的时段上,有的学者侧重先秦,有的学者侧重隋唐,还有的学者侧重明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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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镞,新石器时代,内蒙古满洲里市扎赉诺尔博物馆。

这种分化,是随着学者们素养和兴趣的不同而自然形成的。还有在研究方法和数据、手段上,有的专注于地理学的方法、数据和手段,更多的人却是运用历史学的资料和手段,这后一类人在研究的方法上,往往也会与侧重地理学者有所不同。譬如在历史气候变迁的研究中,地理学的途径同历史学的途径往往就会有重大差异。

理解地理学数据、手段、方法与历史学的不同,我们也就容易理解考古学资料、手段和方法与大多数历史学研究的差别了。这种差别既然是客观存在,明晃晃地摆着呢,我们也就有理由实事求是地把在历史地理学的整体框架中,把这一部分主要依据考古学资料、手段和方法的研究内容单独列为一个门类,让具有相应学术素养和兴趣的学者去做专门的研究。我认为这就是考古地理学这一分支学科设立和存在的理据。

在历史地理学科下面再分立出考古地理学这一分支学科的意义,对于绝大多数没有受过考古学训练、同时也缺乏良好考古学素养的历史地理学者来说,会有助于唤起大家更加关注考古学提供的材料,更加注重借鉴、利用考古学的手段和方法。另一方面,对于众多考古学家来说,则会有助于更多学者在发掘和研究过程中,更加注重与古代遗址、遗物相关的各项地理要素。

对于这后一方面,我听做考古工作的朋友讲过一句多少有些玩笑意味的话,说心里想到什么才会挖到什么。我理解,这是讲考古工作者要具有相应的意识,才不至于无意间忽略掉本应记录下来的历史信息。在这诸多历史信息当中,自然也包括地理环境方面的各项要素。我们倡导开展考古地理学研究,注重考古地理学研究的价值,就会促使更多考古工作者更多地关注各项地理要素,从而首先为我们发现、记录和保存下来更多的古代地理信息。在这一基础上,还会有更多的考古工作者积极从事考古地理学的研究,从而极大地丰富历史地理学的研究内容,大大推进历史地理学科的深入发展。

就整个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来说,考古地理学研究发挥最大作用的时段,当然首先是基本没有文献记载或十分缺少文献记载的上古时期,特别是高蒙河先生运用考古地理学这一概念时所针对的新石器时代的聚落等问题。在这里顺便讲一下我自己的故事,我大学本科念的虽然是地理系,但四十多年前大学毕业时选定的论文题目,是《试述石器时代东北地区的聚落》,针对的是东北地区石器时代的聚落与地理环境的关系。作为第一篇学术研究的习作,而且没有任何老师指导,完全靠自己暗中摸索,写得当然相当幼稚,可现在看起来,当时尝试研究的问题,也应该算是考古地理学的内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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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08日,辽宁沈阳,考古工作人员在沈阳农业大学旧石器时代人类遗存处发掘。

对这一时段的问题而言,考古地理学研究对历史地理学研究最重要的意义,在于这一阶段处于各项文明发展的起源阶段,因而这一阶段考古地理学的研究成果,往往能够阐明诸多地理事物的源头,其学术价值之大,不言自明。但除了那些直接依赖考古数据就能得出的新认识之外,一些间接的考古材料对历史地理研究的价值,或许更加值得我们关注。因为它的作用是间接的,若稍不留意,一纵即逝。这同考古发掘者若不具备相应的观念就会挖坏挖掉东西的道理差不多。

相比较而言,可能被考古发掘者忽略掉的地理信息,毕竟是直接呈现在你面前的。只要稍加留意,并掌握正确的方法,具备相应的手段,就一定会被发现,其价值也就一定会得到应有的认识。而我讲的这类间接的价值,需要研究者具备一些从表面上不易看到关联的知识,才能得到合理的利用,但往往会解决一些隐而不显的重大问题。

譬如四岳到五岳的转变,是中国历史地理学中的一项重大问题,古今学者,做过很多考据研究。去年我发表《四岳、五岳的演变与古史地域扩张问题》一文,在前人的基础上,更进一步,大体厘清了四岳、五岳历史演变的时间进程,但对这一演变的发生原因,却打算另作说明,当时刻意避而未谈。

简单地说,在影响这一转变发生的各项原因当中,有一项因素,与古人的天文观念具有直接关联,而我们要想了解古人相关的天文观念,就必须藉助考古发现的早期天象遗迹。帮助我认识到其中奥秘的重要凭借,是河南郑州巩义的双槐树遗址。在这个仰韶时期的遗址中,出土了陶罐摆成北斗七星造型(有人以为是“九星北斗”,这是完全错误的。别详拙稿《北斗自古七颗星——谈巩义双槐树遗址出土的所谓“九星北斗”遗迹》)。这是一项重要的考古发现,但比这七星北斗造型更为重要的是,正对着北斗的斗魁的,有一副猪的骨骸。

透过这一线索,让我意识到这副猪骨象征的是北极,而所谓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初为黄鹿)这四神或者四象,象征的是太阳视运动的四个时段,即所谓春、夏、秋、冬四时。西岳的最初形态,就是对应于天上的四时(见《尚书·尧典》),也可以说是对应着天上的四神或四象。而四岳到五岳的转变,其中重要原因之一,乃是象征天顶的黑猪下降到了北方之神的位置上,原来那头黄鹿,随之改移到中央。这样,便在东、南、西、北四方之外增添了中央一方,四岳也因之改换成了五岳。具体的过程,当然相当复杂,但大致的梗概,就是如此。

这个事例,很好地体现了考古学成果对历史地理学研究的重要性,也告诉我们,若是大家都来重视考古地理学,透过考古地理学的视角,会发现和解决很多重要的历史地理问题。

在进入历史文献记载比较丰富的历史时期之后,倡导和推进考古地理学的研究,对历史地理学的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

即以前面提到的我们今天这场会议上学者们论及的古代城邑与区域防御设施的性质、位置、结构、功能等项问题和大区域间的文化传播路径以及其他文化联系的问题而论,考古地理学的兴旺发达,不仅会大大促进这些问题的研究,更为重要的是还会大幅度提高相关问题研究的质量。今天在会上做报告的李孝聪、朱延平、孟庆旭、赵里萌先生和孙阳女士等,就都发表了很优秀的研究成果。

我在北京大学讲授历史地理课程,在谈到野外考察方法时,一定会向同学们不遗余力地赞扬侯仁之先生对乌兰布和沙地古代遗址、遗迹的考察。之所以这样大力颂扬,是因为在这项研究中,是由北京大学考古系的俞伟超先生具体从事古代遗址和遗迹的考察工作。现在很多历史地理学者都大力主张并积极从事野外考察,其大多数野外考察不同程度地都会涉及古代的遗址和遗迹,可这些考察却大多都没有专业的考古学者参与,这不能不对考察的结果打些折扣,甚至会造成一些消极的影响。大家若是能够普遍注重考古地理学的观念,积极倡导科学的考古地理学的方法,一定会逐渐改变这一状况,使相关研究日益走向深入。

相信通过我们这次会议,一定会推进考古地理学的研究,一定会促使更多的历史地理工作者更多地关注和利用考古学的数据、手段和方法来丰富和繁荣历史地理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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