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一段巫鸿在《美术史十议》中的话吧!针对艺术史研究的,个人认为可以借鉴:
70-80年代以前,均以重要艺术家和艺术作品为对象,以艺术派别和艺术风格作为历史叙事的核心概念。到80年代,把美术品放在社会、经济、思想史的大环境中区观察,或者在理论层次上把哲学、语言学、心理学及文学批评中发展出来的概念和理论用以分析和解释艺术的形象和表述。“新史学”更强调社会、经济、文化、宗教、日常生活等多种因素对历史发展的影响。90年代以来,许多美术史家注意到学科理论化、概念化的一个负面结果,即对艺术品本身的研究渐趋薄弱。美术史教学越来越局限于课堂讲授、阅读和写作;鉴定和断代等基本技术从课程和考核中消失。这种认识使他们开始重新强调艺术品原物,以及处理艺术品的各种专业技术的重要性。但这并不是说这些人希望回到古典美术史的起点,把著名艺术家和艺术品重新当做历史叙事的主题,把研究方法再次简化为风格分析和图像辨识。他们因此面临一个挑战,其症结在于如何把“实物”和“理论”从相互对立的状态转变为相互支持的关系——如何既能够回到美术馆里去检验、分析实际艺术品,又能够继续使用和发展过去二三十年中积累起来的对美术和视觉文化的解释性理论和方法。美术史家希望通过美术馆和陈列方式的历史演变,说明艺术品意义以及与公众关系的变化,另一个新动向可称为“对事物的回归”,即对艺术品“原境”(context)的重构,可以是艺术品的文化、政治、社会和宗教的环境和风味,也可以是其建筑、陈设或者使用的具体环境。一件艺术品的历史形态并不自动地显现于该艺术品的现存状态,而是需要通过深入的历史研究来加以重构。这种重构必须基于对现实事物的仔细观察,但也必须检索大量历史文献和考古材料,并参照现代理论进行分析和解释。研究者因此把作品同时作为历史解说的主题和框架,其结果是对当前美术史研究中流行的种种二元性解释结构——包括作品与理论、文本(text)与上下文(context)、实物与复制品——的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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