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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学勤先生对秦史与秦文化研究的贡献

李学勤先生对秦史与秦文化研究的贡献李学勤先生对秦史与秦文化研究的贡献

【学人追忆】

刘钊教授在总结中国近现代以来文字学研究的学术史时曾经写道,“李学勤涉猎面广,学问渊博,在甲骨学、青铜器研究、战国文字、秦汉简帛、文化史、先秦史诸多方面都深有造诣”。秦史和秦文化研究,在李学勤先生所进行的学术探索中只占非常有限的比重。尽管如此,他的学术关注,往往对学界有所引导。他的考察方法,往往对学界有所启示。他的创新识见,往往大大提升这一研究方向的总体水准,不仅在若干研究专题占据着学术制高点,有些认识将长期对秦史与秦文化研究的推进发挥引领和指导的作用。

文物研究的先行者

对于秦史的总结,有学者走出了自早期秦史开始追溯,而并非仅仅考察秦王朝史、秦帝国史的学术路径。这一学术认识,其实李学勤很早就已经付诸实践。

早在20世纪50年代,李学勤就对秦国器物多有关注,发表了《战国时代的秦国铜器》(《文物参考资料》1957年第8期)这样的专门研究秦器的论文,此后又在《战国题铭概述(下)》(《文物》1959年第9期)中,对易县和长沙出土的两件秦戈有所补论。《补论战国题铭的一些问题》(《文物》1960年第7期)一文,则根据对原器的目验,补正了对秦始皇四年吕不韦戈题铭的释读。在《关于东周铁器的问题》(《文物》1959年第12期)一文中,他赞同不以《诗·秦风》的“驖”字作为铁器出现之证,并从文字衍变的角度进行了说明。这样的论点,体现了学术上的高度清醒。

发表于秦史研究热潮刚兴起之时的《秦国文物的新认识》(《文物》1980年第9期),是一篇学术内涵极其丰厚的论文。对新出秦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并且通过这些材料“分析秦与东方各国文化的异同”,对过去著录的秦国文物,也提出了新的认识。文中所分别论述的专题包括:一、不其簋与秦早期历史;二、春秋前中期秦器的序列;三、中山鼎与平安君鼎;四、秦郡县造兵器的新发现;五、论秦咸亭陶文。

在《北京拣选青铜器的几件珍品》(《文物》1982年第9期)、《论河北近年出土的战国有铭青铜器》(《古文字研究》第7辑)、《〈中日欧美澳纽所见所拓所摹金文汇编〉选释》(《四川大学学报丛刊》第10辑)等论文中,李学勤也论及秦器。《谈文水出土的错银铭铜壶》(《文物》1984年第6期)一文所讨论的铜壶,虽然是一件燕器,然而出土于秦代墓葬中,据推定,大概“是在秦向东方发展过程中流落到秦人手里的”,因而也与秦史有关。其他如《秦公簋年代的再推定》(《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第13~14期)、《秦孝公、惠文王时期铭文研究》(《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92年第5期)、《最新出现的秦公壶》(合著,《中国文物报》1994年10月30日)、《秦怀后磬研究》(《文物》2001年第1期)、《“秦子”新释》(《文博》2003年第5期)、《论秦子簋盖及其意义》(《故宫博物院院刊》2005年第6期)等,也都以真知灼见,推进了秦史与秦文化的研究。

《战国秦四年瓦书考释》(《联合书院三十周年纪念论文集》)、《记秦廿二年石臼》(《秦汉研究》2007年)等论文,对于学者较少讨论的其他材质的文物遗存也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重要意见。关于石鼓文的年代,以往存在多种认识。他指出,“与石鼓有关的《秦风》云‘游于北园’,‘北园’据出土陶器知在今凤翔,这对判断石鼓原在地和年代提供了新的线索。看来,石鼓大约为春秋中晚期的作品”。这样的判断,是有说服力的。

《西汉金文中的咸阳》(《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1期),通过对一件西汉青铜器的研究,澄清了有关秦行政地理的一个重要问题。其中涉及地名移用的人文地理规律,对秦汉北边的开发史,提供了新的文物信息。

对于作为秦史重要物质遗存的秦器的研究,李学勤有突出的学术贡献。他尤其善于将出土文物、传世文物和海外流散文物进行综合研究,其科学识见为许多学者所不及。

二十世纪末涉及秦史与秦文化研究的新的文物资料的发现,以秦封泥和秦玉牍最为引人注目。对于这些新的文化信息,李学勤有《秦封泥与秦印》(《西北大学学报》1997年第1期)、《秦封泥与齐陶文中的“巷”字》(《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8辑)、《秦玉牍索隐》(《故宫博物院院刊》2000年第2期)等论文发表。关于秦封泥研究较新的论说,又有《秦封泥(官印)文字书法艺术集评》(《书法》2017年第10期)等。

李学勤的秦文物研究,并不是简单地就器论器,就文物论文物,而总能够通过器物研究透视当时的历史现象和文化存在,所提出的认识,都增进了我们对文明史的总体理解。而秦人的历史创造、秦地的文化积累,也因他透彻的分析和全面的评价而得以说明。他不同意“考古学的收获仅仅代表历史上的物质文化”这一观点,指出“被称为锄头考古学的田野工作所得(除出土的古代书籍外),固然都是物质的东西,可是这些物质的东西又是和古代的精神文化分不开的。无论是建筑遗址,还是墓葬发现的各种器物,都寄托着古人的思想和观念,通过这些物质的东西,可以看到当时的时代精神”,“各种工艺的变化,其实都在不同程度上反映了时代精神的变迁”,“即使墓葬本身,也明显地体现着思想的变化”。这样的学术理念,贯彻于他的研究实践中,也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赞同。

秦简牍学的引领者

在文物构成中,有文字的遗存保留了更为重要的信息。在纸尚未普及之前,简牍是重要的书写材料。正如李学勤曾经指出的,“简牍所提供的史料特别丰富,尤其是律文,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政治情况,异常宝贵。这方面的研究,目前仍处于开创阶段,还有待于更深入的研究”;“秦简牍是近年新发现的,其批数较楚简为少,然而内容却更有其重要性”。对于简牍文书的研究,他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从《谈近年新发现的几种战国文字资料》(《文物参考资料》1956年第1期)起,历时60余年,尤其是对秦简牍的研究,创获尤为显著。他的发明和贡献与对中青年学者的指导起到了学术引领的作用。

1975年,湖北云梦睡虎地11号秦墓出土竹简1155枚(另有残片80片)。这是第一次发现秦简,其内容之丰富,为研究当时的历史文化提供了前所未见的宝贵资料。李学勤发表的《云梦睡虎地秦简概述》(《文物》1976年第5期),很快就引起了国内外学术界的轰动。云梦睡虎地秦简出土之后,全国集中了一批著名专家学者进行整理,1978年《睡虎地秦墓竹简》平装本出版,1990年出版的《睡虎地秦墓竹简》精装本将10种简牍资料全部收齐,包括全部照片、释文、注释,其中6种并附有语译。平装本和精装本均由先生定稿。历年来,研究睡虎地秦简的论著已经出版、发表多种,秦史研究也因此出现了新的面貌。李学勤关于睡虎地秦简的研究成果,有《秦简的古文字学考察》、《秦简与〈墨子〉城守各篇》(《云梦秦简研究》,中华书局1981年)、《睡虎地秦简日书与楚、秦社会》(《江汉考古》1985年第4期)、《秦律与〈周礼〉》(《温州师范学院学报》增刊《孙诒让纪念论文集》)、《竹简秦汉律与〈周礼〉》(《中国法律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陕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睡虎地秦简中的〈艮山图〉》(《文物天地》1991年第4期)、《时分与〈吴越春秋〉》(《历史教学问题》1991年第4期)、《〈日书〉盗者章研究》(《庆祝饶宗颐教授75岁论文集》)等多种。他关于睡虎地秦简研究的若干论说,还被编入《失落的文明》(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一书中。其中,《〈日书〉和楚、秦社会》一文在《日书》研究的学术史上具有标志性意义。

1986年,甘肃天水放马滩1号秦墓出土竹简460枚。内容包括《日书》和有纪年的上报御史的文书两类。同一墓中,还出土了用墨线绘在4块松木板上的7幅地图。李学勤在《放马滩简中的志怪故事》(《文物》1990年第4期)一文中发表了极其新颖的学术见解。他指出,简文中有关死而复生的内容,可以看作志怪小说的滥觞,其年代较记述同类故事的《搜神记》早500余年。这样的发现别开生面,大大扩展了古典文学研究对象,拓宽了研究者的学术视野,“甚至改变着我们以往对文学史的认识”。而秦文化的丰富内涵,又得以从一个新的侧面向我们生动展现。

在前面提到的《时分与〈吴越春秋〉》一文中,李学勤是利用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分一日为十六分的资料以及放马滩秦简关于十六分生子性别的内容,来研究“时分”问题的。时间意识和生命意识的结合考察,也有启示性的意义。

1979年,四川青川郝家坪战国秦墓出土2件木牍,其中1件正面写有以秦王诏令形式颁布的法律,背面为与该法律有关的记事,共计121字。其中关于田制的内容,李学勤发表《青川郝家坪木牍研究》(《文物》1982年第10期)予以讨论。对“田广一步,袤八则”的理解,是解读青川郝家坪秦牍的关键。他在此文收入《李学勤集》(黑龙江教育出版社1989年)时所作附记中说:“在张家山汉墓竹简整理小组《江陵张家山汉简概述》(《文物》1985年第1期)一文中,我们已接受‘八则’即二百四十步之说,并引张家山汉简加以证实。此次拙文重新刊印,就把有关部分削正了。”对于“则”字的认识,他在没有看到阜阳双古堆的资料时已经作出了正确的判断,使诸多研究者深感佩服。

1989年,湖北云梦龙岗秦墓出土竹简150余枚、木牍1件,内容包括《禁苑律》等。就这一新资料,李学勤亦有《云梦龙岗木牍试释》(《简牍学研究》第1辑,法律出版社1996年)面世。

湖南里耶秦简发现之后,李学勤到长沙参与学术研讨,因里耶秦简远远超过此前国内所出秦简的总和,且内涵丰富,可以增进对于秦历史文化和社会制度等各方面的认识,对其意义有“21世纪中国重大考古发现之一”的评价。《初读里耶秦简》(《文物》2003年第1期)一文,也对里耶秦简的研究起到前导的作用。相关介绍,又有《眉县青铜器、里耶秦简的内容及其文字学价值》(《中国书画》2003年第5期)等。

先生主编的《简帛研究》和《出土文献》已经出版多辑,为简帛学界普遍认可。这样专门的简帛研究学刊的出现,无疑有益于推动相关研究的深入。其中发表的关于秦代简牍的研究成果,自然受到秦史和秦文化研究者的关注。

《东周与秦代文明》:秦史与秦文化研究的学术经典

李学勤所著《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增订本,文物出版社1991年),由侯外庐先生题写书名,是第一部全面科学研究和总结秦物质文化史以及相应的精神文化史和制度文化史的学术专著。这部书经美国哈佛大学张光直教授审译,英文版由耶鲁大学出版社列为“中国早期文明丛书”之一,于1985年出版。

《东周与秦代文明》的面世,明显将秦史和秦文化的研究提升到一个新的学术水准。该书把东周时代列国划分为七个文化圈,即中原文化圈、北方文化圈、齐鲁文化圈、楚文化圈、吴越文化圈、巴蜀滇文化圈、秦文化圈。应当说,这是符合历史真实的东周文化区域的科学划分。作者对于秦文化圈有这样的分析:“关中的秦国雄长于广大的西北地区,称之为秦文化圈可能是适宜的。”他还指出,楚文化的扩展,是东周时代的一件大事。“随之而来的,是秦文化的传布。秦的兼并列国,建立统一的新王朝,使秦文化成为后来辉煌的汉代文化的基础。”这应当是对东周时期的秦与“统一后的秦”历史文化非常合理的概括性记述。

《东周与秦代文明》1991年增订本“新发现和新研究”一章中有一段话,李学勤录于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新版的《新版后记》文末:“东周和秦代考古发现和研究,正在日新月异地向前迈进,丰硕宏富的成果不是新补的章节所能容括的。希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有时机通盘改写这本小书。”近年秦雍城、秦栎阳、秦阿房宫、秦废丘、秦咸阳乐府等新的考古收获,实际上正在补充和更新先生的研究成果。秦始皇陵西大墓的发掘,秦东陵的发掘,也很有可能实现新的“向前迈进”。只是我们期待的先生的“通盘改写”,已经不可能实现了。他后来主持清华大学藏战国简的整理和研究,并领导“出土文献与中国古代文明研究协同创新中心”的工作,成就卓然。而其中有些内容是涉及秦史与秦文化的。例如《谈秦人初居“邾”的地理位置》(《出土文献》2011年),《清华简关于秦人始源的重要发现》(《光明日报》2011年9月8日)等,对早期秦史即“秦人始源”与东方的关联提出了有说服力的新证。

秦史有于西北穷僻地方立国,迅速崛起的历史特点。秦国力迅速增强并最终实现统一,体现了历史变革的急与烈。在该书“结论”中,作者说,“尽管学术界对这一时期的历史有各种不同的认识和解释,没有人能够否认,东周到秦代是一个伟大的变革时期。”“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无不有极为明显的变化。因此,要深刻地了解这个大时代,我们必须用变革的观点去观察其间的历史脉络。”他以四个方面的历史演进为主脉,勾画出这一历史“变革”的基本动态:“在考古学上:由青铜时代向铁器时代的过渡;在经济史上:井田制的崩溃和奴隶制关系的衰落;在政治史上:从以宗法为基础的分封制到中央集权的专制主义国家;在文化史上:百家争鸣的繁荣和结束。”对于这一历史“变革”的发生和演进,秦的文化表现与社会影响,作用至为重要。

在第一部分分论各区域文明遗存的内容中,“秦”和“统一后的秦”两章所占篇幅相当多,在“社会等级”一章,也更多地运用了秦的资料。这些情形,都表明了对秦史和秦文化的重视和熟悉。作者指出:“东周和秦代的社会,有着严格的阶级结构,但古代的阶级是通过等级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所以研究当时的社会阶级,必须详细分析繁密的等级制度。”结合有关秦史的考古发现,他分析了秦的阶级关系、社会结构和社会制度的性质,以为“必须重新描绘晚周到秦社会阶级结构的图景”。当时,“处于社会阶梯底层的,是人数相当可观的奴隶”,“秦律的隶臣妾还带有较早的奴隶制的遗迹,没有发展为汉律那样单纯的刑徒性质……不难发现秦以及同时的关东各国普遍使用刑徒劳力,和当时私家有大量奴隶有同样的社会史意义”。在“结论”部分,他再次强调,“仔细分析,可以看出这种奴隶制和《周礼》的规定一脉相承。隶臣妾之类刑徒,恐怕不能用汉代以下对刑徒的概念来理解”。并指出秦与东方六国的差异:“有的著作认为秦的社会制度比六国先进,笔者不能同意这一看法,从秦人相当普遍地保留野蛮的奴隶制关系来看,事实毋宁说是相反。”这些认识,是非常清醒的判断,也表现出令人敬佩的学术勇气。

考察秦史,不能回避秦统一同样具有的“变革”意义。李学勤指出:“秦的统一功业是不可以抹杀的。”秦的统一除了帝国疆域的扩张,政治格局的确定,行政效率的提高,管理水准的提升而外,“器械一量,同书文字”导致的经济生活的方便和文化发育的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书同文”的事业在汉初继续进行,实际上到汉武帝时代才可以说逐步走向定型了。“经过这一转折,汉代的文字和先秦文字差异相当大,以致那时的学者已难通谙先秦的文字”。对于古文字学的研究对象,一般地说,学界“以秦代统一文字作为下限”,这是因为“秦统一文字是中国文字演变史上的一次大转折”。秦的统一,“是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转折点”,继此之后,汉代创造了辉煌的文明,其影响,“范围绝不限于亚洲东部,我们只有从世界史的高度才能估价它的意义和价值”。所谓“汉承秦制”之说,反映了秦汉这种沿袭关系。

可以说,现今从事秦史与秦文化研究的许多学者,大都得到过先生的学术指导。长期以来,他密切关注陕西、甘肃、四川文物考古事业的进步,往往不辞辛劳,考察秦史与秦文化遗址和考古发掘工地。每有涉及这一领域的文物发现,常常较早参与鉴定和讨论,以新颖深刻的学术见解予研究者以有益的启示,并且对文物的保护和进一步的研究、理解和说明,提出指导性的意见。

笔者在1984年曾经考察战国秦汉武关道遗址,发现了应该是战国秦经营的蓝桥河栈道遗迹。回到西安后曾向正在西北大学讲学的李先生汇报,他对此有重要的指导。先生在《东周与秦代文明》修订本“新发现和新研究”中指出,“1984年,在陕西丹凤西3公里的古城村进行调查,证实是战国至汉代的遗址……一件残瓦当有篆书‘商’字,说明当地就是商鞅所封商邑。这是一个有历史价值的发现。”这样的肯定和鼓励,今天读来依然亲切。先生培养、教导、提携的不同年龄层次的秦史与秦文化研究者,从某种意义上可以说,已经成为这一学术方向的主力。而今后先生的无数后辈学生,都将为这一方向的学术进步,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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