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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进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平衡逻辑”

改革开放进程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平衡逻辑”当前,中国改革进入深水区,许多深层次矛盾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依据改革开放40年来的成功经验和规律性认识,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充分考虑各种社会因素,继续协调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的一个重大理论判断是我国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最大国情、最大实际使我们在整个改革开放过程中,始终保持国家与社会协调有序、良性互动的平衡,这是改革开放取得成功的重要逻辑。历史经验证明,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如果达到动态平衡,就能发挥各自积极性,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二者关系如果没有得到良好处理,则会给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带来阻碍。我们能够长期保持改革、发展和稳定的统一,就得益于发挥了国家与社会两个方面的积极性,建立起二者之间的动态平衡。这一逻辑体现在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

经济上政府与市场的平衡

在改革开放进程中,经济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平衡体现在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辩证统一上。经济建设是中心,发展是第一要务。在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过程中,我们通过调整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发挥两个积极性,政府不直接介入市场,市场在法治化的轨道上运行。经济发展的成就,正是在政府与市场互相配合的双轮驱动下取得的。

在基本经济制度的建构上,我们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方向不动摇。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抑制因收入差距拉大可能引起的阶层撕裂和社会动荡。只有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才能防止改革开放的倒退。因此,我们既反对全盘私有化,也反对重走纯而又纯的“一大二公”之路。市场不是万能的,有其两面性,其局限与消极方面是显而易见的。那些主张把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说法,后果是严重的,只能导致“化公为私”,社会巨额财富被少数人控制,社会动乱的几率增加。同样,历史已证明,纯而又纯的公有制不利于激发经济活力、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

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决定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走向和运行质量。政府作用往往表现为经济管理和宏观调控,市场功能往往表现为供求、价格自发调节和自由竞争,两者紧密关联、相互交织、缺一不可。在发展经济过程中,有人仅仅强调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也有人仅仅强调市场作用,认为市场是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这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引下,各个利益主体会自然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而任何政府和个人都不应该通过单独的力量来影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

多年来,我们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既在发挥政府的作用,也在发挥市场的作用。政府要做的事情是,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市场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政府不当“运动员”,而要当好“裁判员”。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为此需要全面破除各种壁垒,促进要素市场化进程。通过政府与市场的能动配合,共同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在当前国企改革进程中,以“竞争中性”原则对待国有企业的主张也体现了政府与市场的平衡原则。一方面要让所有企业能够依法平等地使用生产要素,提高国企使用资源的效率,对民营企业释放更多的资源使用权。另一方面让所有企业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构建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在社会建设方面,我们取得的成绩也非政府一己之力实现的,而是政府与社会通力合作的结果。多年来,我们在社会建设过程中,积极探索并努力践行政府与社会通力协作、相向而行的建设模式。在机制方面,政府有效地运用了适度控制和积极发展的交互作用,成功地把社会力量吸纳到政府动员、决策、执行的边界内,政府与社会力量以一定关联方式达到有机融合,实现了社会的多元共治,打破了行政部门的路径依赖困境,为社会建设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抓住了新时代经济发展的要旨。当前经济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如部分商品和要素价格扭曲、产能过剩、地方债务和金融风险积累、公共服务缺失等,都与市场因素缺失有关。这就需要进一步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让价值规律、竞争和供求规律等市场经济规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同时发挥政府的“守夜人”作用,做好引导监督工作,使市场在法治化、规范化、有序化的轨道上运行,促进中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思想文化上“一元”与“多样”的平衡

在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我们坚持在思想文化领域一元主导与多样化并存的平衡。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在意识形态工作上改变了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化倾向,强调和实践思想文化领域内一元主导与多样发展策略,实事求是地处理主流意识形态与非主流意识形态的关系,在坚决打击敌对势力意识形态渗透的同时,尊重“个性差异”,实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兼容并包,形成“多样和谐”的生态,促进了社会主义文化的繁荣与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方面,“一元主导”是社会主义的要求。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必然要求作为社会主义思想体系重要组成部分的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发挥主导作用。面对各种纷繁的思想、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以及西方文化的扩张和意识形态的渗透,为了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必须重视和弘扬主旋律,必须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文化领域的指导地位。因此,改革开放40年来,我们总体上始终没有放松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高度重视和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另一方面,思想文化的多样性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社会经济政治生活多样化的必然反映,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性决定的。“一元”的指导思想并不能代替或者否定其他非主导性思想文化存在的客观性或者历史合理性。思想文化的多样性体现了当今中国社会的多姿多彩,体现社会的动力、活力和生机,为社会思想文化的发展,为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提供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素材和源泉。认可多样化意识形态和价值体系共存的合理性是思想文化建设的题中之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通过转变党的作风、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媒体管理等,坚持和巩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了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涉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既体现了社会主义本质要求,继承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吸收了世界文明有益成果,体现了时代精神。这是对思想文化领域“一元”与“多样”平衡的重新定位。

改革开放仍然在路上。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继续高举改革大旗,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当前,我们的改革进入深水区,许多深层次矛盾凸显。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依据改革开放40年来的成功经验和规律性认识,在改革开放进程中充分考虑各种社会因素,继续协调好国家与社会的关系,保持和依赖国家与社会的动态平衡和良性互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基础。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研究员)

【注: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新世纪以来我国政治思潮的演进及社会影响”(项目编号:13BZZ002)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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