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革命》
第一章 阶级社会与国家
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马克恩的学说在今天的遭遇,正如历史上各被压迫阶级解放斗争中的革命思想家和领袖的学说的遭遇一样。当伟大的革命家在世时,压迫阶级总是不断迫害他们,以最恶毒的敌意、最疯狂的仇恨、最放肆的诽谤对待他们的学说。在他们逝世以后,便企图把他们变为无害的神像,即所谓把他们偶像化,赋予他们的名字某种荣誉,以便“安慰”和愚弄被压迫阶级,同时却阉割革命学说的内容,磨灭它的革命锋芒,把它庸俗化。现在资产阶级和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在对马克思主义这种“修琢”的事情上正一致起来。他们忘记、抹杀和歪曲这个学说的革命方面,革命精神,把资产阶级可以接受的东西放在第一位来加以颂扬。现在,一切社会沙文主义者都成了“马克思主义者”(可别小看他们!)。那些德国的资产阶级学者,昨天还是摧残马克思主义的专家,现在却愈来愈频繁地谈论起“德意志民族的”马克思来了,仿佛马克思培育出极有组织的工人联合会是为了进行掠夺战争!
在这种情况下,在歪曲马克思主义的风气空前流行的时候,我们的任务首先就是要恢复真正的马克思的国家学说。为此,必须大段大段地引证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著作。当然,大段的引证合使文章冗长,不通俗,但是没有这样的引证是绝对不行的。马克思和恩格思著作中所有论到国家问题的地方,至少一切有决定意义的地方,一定要尽可能完整地加以引证,一方面使读者对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全部观点以及这些观点的发展有一个独立的概念,同时也可以确凿地证实并清楚地指明现在占统治阶级的“考茨基主义”对这些观点的歪曲。
我们现在先从传播最广的弗·思格斯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讲起,这本书于1894年在斯图加特印行了第六版。我们必须根据徳文原著来译出引文,因为俄文译本虽然很多,但多半译得不完全,或者译很糟。
恩格斯在总结他所做的历史的分析时说:“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象黑格尔所断言的是‘道德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国家是社会化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这就国家。”(德文第六版第177-178页)
这一段话已经十分清楚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历史作用及其意义的基本思想。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现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
正是在这个最重要的和根本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开始受到了来自两个主要方面的歪曲。
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思想家,特别是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迫于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而不得不承认,只有在有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地方才有国家,但他们又来“改正”马克思,说国家是阶级,调和的机关。在马克思看来,如果阶级调和是可能的活,国家就不会产生,也不会保持下去。在市侩的庸俗的教授和政论家们看来(而且往往善意地引用马克思的话作根据!),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使阶级冲突得到缓和。在小资产阶级政治家看来,秩序正是阶级调和,而不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缓和冲突就是调和,而不是剥夺被压迫阶级用来推翻压迫者的一定的斗争手段和斗争方式。
例如,当1917年革命中国家的意义和作用问题正好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成为有实际意义的问题,即立刻行动而且是大规模行动的问题的时候,全体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瓩维克一下子就完全滚到“国家”“调和”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理论方面去了。这两个政党的无数决议和他们的政治家的许多论文,都浸透了这种市侩的庸俗的“调和”论。至于国家是一定阶级的统治机关,这个阶级决不能与同它对立的一方(同它对抗的阶级)调和,这是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始终不能了解的。在对待国家的态度上,再明显不过地表明我国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根本不是社会主义者(我们布尔什维克向来就这样说),而是唱着貌似社会主义高调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
另一方面,“考茨基主义”歪曲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就巧妙得多了。“在理论上”,它不否认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也不否认阶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但是,它忽视或抹杀了以下一点:既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既然它是驾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那末很明显,被压迫阶级的解放,不仅非进行暴力革命不可,而且非消灭统治阶级所建立的、体现这种“脱离”的国家政权机构不可。这个结论在理论上是不言而喻的,下面我们会看到,这是马克思对革命的任务做了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后得出的绝对肯定的结论。正是这个结论被考茨基(我们在下面还要详细证明)⋯⋯“忘记”和歪曲了。
《国家与革命》是俄国思想家列宁创作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1918年首次出版。
《国家与革命》包括两篇序言(“第一版序言”“第二版序言”)、正文六章。第一章谈国家的本质、职能和国家消亡问题,以及马克思主义对待国家的态度等问题。第二、第三、第四章总结了1848~1851年欧洲革命、1871年巴黎公社革命的经验,阐明了无产阶级必须用暴力打碎资产阶级国家机器建立无产阶级新型国家的思想。第五章论述了无产阶级国家职能及其消亡问题。第六章批判机会主义者在国家问题上对马克思主义的歪曲和篡改。[1]
《国家与革命》总结了国际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特别是俄国1905年革命和1917年2月革命的经验,回答了革命所面临的问题,把马克思主义国家和法的学说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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