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马克思的学说在今天的遭遇,正如历史上各被压迫阶级解放斗争中的革命思想家和领袖的学说的遭遇一样。当伟大的革命家在世时,压迫阶级总是不断迫害他们,以最恶毒的敌意、最疯狂的仇恨、最放肆的诽谤对待他们的学说。在他们逝世以后,便企图把他们变为无害的神像,即所谓把他们偶像化,同时却阉割革命学说的内容,磨灭它的革命锋芒,把它庸俗化。现在资产阶级和工人运动中的机会主义者在对马克思主义作这种“修啄”的事情上正一致起来。他们忘记、抹杀和扭曲这个学说的革命方面,革命精神,把资产阶级可以接受或者似乎可以接受的东西放在第一位来加以颂扬。现在,一切社会沙文主义者都成了“马克思主义者”(可别小看他们!)。那些德国的资产阶级学者,昨天还是摧残马克思主义的专家,现在却愈来愈频繁地谈论起“德意志民族的”马克思来了,仿佛马克思培育出极有组织的工人联合会是为了进行掠夺战争!
在这种情况下,在歪曲马克思主义的风气空前流行的时候,我们的任务首先就是要恢复真正的马克思的国家学说。为此,必须大段大段地引证马克思和恩格斯本人的著作。当然,大段的引证会使文章冗长,不通俗,但是没有这样的引证是绝对不行的。马克思和恩格斯著作中所有论到国家问题的地方,至少一切有决定意义的地方,一定要尽可能完整地加以引证,一方面使读者对科学社会主义创始人的全部观点以及这些观点的发展有一个独立的概念,同时也可以确凿地证实并清楚地指明现在占统治地位的“考茨基主义”对这些观点的扭曲。
我们现在先从传播最广的弗•恩格斯的著作《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讲起,这本书于1894年在斯图加特印行了第六版。我们必须根据德文原著来译出引文,因为俄文译本虽然很多,但多半译得不完全,或者译得很糟。
恩格斯在总结他所做的历史的分析时说:“国家绝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道德观念的现实’,’理性的形象和现实’。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表示: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就是国家。”(德文第六版第177—178页)
这一段话已经十分清楚地表明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历史作用及其意义的基本思想。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和表现。在阶级矛盾客观上达到不能调和的地方、时候和程度,便产生国家。反过来说,国家的存在表明阶级矛盾的不可调和。
正是在这个最重要的和根本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开始受到了来自两个主要方面的歪曲。
一方面,资产阶级的思想家,特别是小资产阶级的思想家,迫于无可辩驳的历史事实而不得不承认,只有在有阶级矛盾和阶级斗争的地方才有国家,但他们又来“改正”马克思,说国家是阶级调和的机关。在马克思看来,如果阶级调和是可能的话,国家就不会产生,也不会保持下去。在市侩的庸俗的教授和政论家们看来(而且往往善意地引用马克思的话做根据!),国家正是用来调和阶级的。在马克思看来,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的机关,是建立一种“秩序”,来使这种压迫合法化、固定化,使阶级冲突得到缓和,在小资产阶级政治家看来,秩序正是阶级调和,而不是一个阶级压迫另一个阶级;缓和冲突就是调和,而不是剥夺被压迫阶级用来推翻压迫者的一定的斗争手段和斗争方式。
例如,当1917年革命中国家的意义和作用问题正好成为非常重要的问题,成为有实际意义的问题,即立刻行动,而且是大规模行动的问题的时候,全体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一下子就完全滚到“国家”“调和”阶级的小资产阶级理论方面去了。这两个政党的无数决议和他们的政治家的许多论文,都浸透了这种市侩的庸俗的“调和”论。至于国家是一定阶级的统治机关,这个阶级决不能与同他对立的一方(从他对抗的阶级)调和,这是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始终不能了解的。在对待国家的态度上,再明显不过的表明我国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根本不是社会主义者(我们布尔什维克向来就这样说),而是唱着貌似社会主义高调的小资产阶级民主派。
另一方面,“考茨基主义”歪曲马克思主义的方法就巧妙得多了。“在理论上”,他不否认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关,也不否认阶级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但是,它忽视或抹杀了以下一点:既然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既然它是驾于社会之上并“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那么很明显,被压迫阶级的解放,不仅非进行暴力革命不可,而且非消灭统治阶级所建立的,体现这种“脱离”的国家政权机构不可。这个结论在理论上是不言而喻的,下面我们会看到,这是马克思对革命的任务做了具体的,历史的分析后得出的绝对肯定的结论。正是这个结论被考茨基(我们在下面还要详细证明)“忘记”和歪曲了。
2. 特殊的武装队伍,监狱等等
恩格斯继续说,……“国家和旧的氏族”(或克兰)“组织不同的地方,第一点就是它按地区来划分它的国民”……
我们现在看来,这种划分是“很自然”的,但这是同克兰或氏族的旧组织进行长期斗争才获得的。
……“第二个不同点,是社会权力的设立,这种权利已不再同自己组织为武装力量的居民直接符合了。这个特殊的社会权力之所以需要,是因为自从社会分裂为阶级以后,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已经成为不可能了…… 这种社会权利在每一个国家里都存在。构成这种权利的,不仅有武装的人,而且还有物质的附属物,如监狱和各种强制机关,这些东西都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制度所没有的”……
恩格斯在这里阐明了被称为国家的那个“力量”的概念,即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脱离的力量的概念。这种力量主要是指什么呢?主要是指拥有监狱等等的特殊的武装队伍。
应该说这是特殊的武装队伍,因为任何国家所具有的社会权利已经“不再直接符合”武装的居民,即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了。
同一切伟大的革命思想家一样,恩格斯竭力促使觉悟工人注意的东西,正是盛行的庸俗观念认为最不值得注意,最习以为常,而被根深蒂固的、可说是顽固不化的偏见奉为神圣的那些东西。常备军和警察是国家权力的主要强力工具,但是——难道可能不是这样吗?
19世纪末叶,绝大多数欧洲人认为,这是不能不这样的。恩格斯的话正是对这些人说的。他们没有经历过,也没有亲眼看到过一次伟大的革命。他们完全不了解,什么是“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对于为什么要有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使自己同社会脱离的特殊武装队伍(警察、常备军)这个问题,西欧和俄国的庸人总是喜欢借用斯宾塞或米海洛夫斯基的几句话来答复,说这是因为社会生活复杂化、职能分化等等。
这种说法似乎是“科学的”,而且最能迷惑庸人,掩盖社会分裂为不可调和的敌对阶级这个主要的基本的事实。
如果没有这种分裂,“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同使用棍棒的猿猴群、或原始人、或组成克兰社会的人们的原始组织比较起来,只是在复杂的程度上、技术的高明上有所不同,但这样的组织是可能有的。
这样的组织是不可能有的,因为文明社会已分裂为敌对的而且是不可调和的敌对的阶级,如果这些阶级都有“自动的”武装,那在它们之间就一定会展开武装斗争。于是国家形成了,特殊的力量、特殊的武装队伍建立起来了。每当革命破坏国家机构的时候,我们都清楚地看到,统治阶级是如何力图恢复替它服务的特殊武装队伍,被压迫阶级又是如何力图建立一种不替剥削者服务,而替被剥削者服务的新型的同类组织。
上面恩格斯从理论上提出的问题,正是每次大革命在实践中明显地而且是以大规模行动提到我们面前的问题,即“特殊”武装队伍同“居民的自动的武装组织”之间的相互关系问题。我们在下面会看到,欧洲和俄国历次革命的经验是怎样具体地说明这个问题的。
现在我们再来看看恩格斯的论述。
他指出,有的时候,如在北美某些地方,这种社会权力是薄弱的(这里指的只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罕见的例外,以及在帝国主义以前时期,北美那些自由垦殖者占多数的地方),但一般说来,它是在加强:
……“随着国内阶级矛盾的尖锐化,随着彼此相邻的各国的扩大和他们人口的增加,社会权力就日益加强。就拿我们今天的欧洲来看吧,在这里,阶级斗争和侵略竞争已经把社会权力猛增到势将吞噬整个社会甚至吞噬国家的高度”……
这段话至迟是在19世纪90年代初期写的。恩格斯最后的序言写于1891年6月16日。当时向帝国主义的转变,无论就托拉斯的完全统治或大银行的无限权力或大规模的殖民政策等等来说,在法国还是刚刚开始,在北美和德国更要差一些。此后,“侵略竞争”前进了一大步,尤其因为到了二十世纪第二个十年的初期,世界已被这些“互相竞争的侵略者”,即巨大的强盗国家瓜分完了。从此海陆军备无限增长,1914年至1917年由于英德两国争夺世界霸权和由于瓜分赃物而进行的强盗战争,是强盗国家政权对社会一切力量的“吞食”,接近于彻底崩溃的地步。
恩格斯在1891年就已指出,“侵略竞争”是各大强国对外政策最重要的特征之一,但是社会沙文主义的恶棍们在1914年至1917年,即正是这个竞争加剧了许多倍而引起了帝国主义战争的时候,却用“保卫祖国”、“保卫共和国和革命”等等词句来掩盖他们维护“自己”资产阶级强盗利益的行为!
3.国家是剥削被压迫阶级的工具
为了维持驾于社会之上的特殊社会权力,就需要捐税和国债。
恩格斯说:“官吏既然掌握着社会权利和征税权,他们就作为社会机关而驾于社会之上。从前,人们对于氏族”(克兰)“社会机关的那种自由的、自愿的尊敬,即使他们能够获得,也不能使他们满足了。”…… 于是制定了官吏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特别法律。“一个最微不足道的警察”确有大于克兰代表的“权威”,然而,即使是文明国家掌握军权的首脑,也会对“不是用强迫手段获得”社会“尊敬”的克兰首领表示羡慕。
这里提出了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官吏的特权地位问题。指出了这样一个基本问题:究竟什么东西使他们居于社会之上?我们在下面就会看到,这个理论问题在1871年如何被巴黎公社实际地解决了,而在1912年又如何被考茨基反动的抹杀了。
……“由于国家是从控制阶级对立的需要中产生的,同时,又是在这些阶级的冲突中产生的,所以,它照例是最强大的,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国家,这个阶级借助于国家而在政治上也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因而获得了镇压和剥削被压迫阶级的新手段”…… 不仅古代国家和封建国家是剥削奴隶和农奴的机关,“现代的代议制的国家”也“是资本剥削雇佣劳动的工具。但也例外的有这样的时期,那时互相斗争的各阶级达到了这样势均力敌的地步,以致国家权力作为表面上的调停人而暂时得到了对于两个阶级的某种独立性”……17世纪和18世纪的专制君主制,法兰西第一帝国和第二帝国的波拿巴主义,德国俾斯麦时代,都是如此。
我们还可以补充说,共和制俄国的克伦斯基政府,在开始压迫革命无产阶级以后,在苏维埃由于小资产阶级民主派的领导而已经软弱无力,资产阶级又还没有足够的力量来直接解散他的时候,也是如此。
恩格斯继续说,在民主共和国内,“财富是间接地但也是更可靠地运用它的权利的”,它所采用的第一个方法是“直接收买官吏”(美国),第二个方法是“政府和交易所结成联盟”(法国和美国)。
目前,任何最民主的共和国中的帝国主义和银行统治,都把这两种维护和实现财富的无限权力的方法“发展”到了非常巧妙的地步。例如,在俄国实行民主共和的头几个月里,也可以说是在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两种“社会主义者”同资产阶级联姻的蜜月期间,帕尔钦斯基先生在联合政府中实行怠工,不愿意实施遏制资本家,制止他们进行掠夺和借军事订货盗窃国库的种种措施,在帕尔钦斯基先生退出内阁以后(接替他的自然是同他一模一样的人),资本家“奖赏”给他年薪12万卢布的肥缺,试问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是直接的收买,还是间接的收买?市政府同辛迪加勾结,还是“仅仅”是一种友谊关系?切尔诺夫、策列铁里、阿夫克森齐也夫、斯柯别列夫之流究竟起着什么作用?他们是盗窃国库的百万富翁的“直接”同盟者,还是仅仅是间接的同盟者?
“财富”的无限权力在民主共和制下之所以更可靠,是因为它不依赖资本主义的不好的政治外壳。民主共和制是资本主义所能采用的最好的政治外壳,所以资本一掌握(通过帕尔钦斯基、切尔诺夫、策列铁里之流)这个最好的外壳,就能十分巩固十分可靠地确立自己的权力,以致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中,无论人员、无论机构、无论政党的任何更换,都不会使这个权力动摇。
还应该指出,恩格斯十分肯定的认为,普选制是资产阶级统治的工具。他显然是估计了德国社会民主党的长期经验,他说普选制是:“测量了工人阶级成熟性的标尺。在现今的国家里,普选制不能而且永远不会提供更多的东西”
小资产阶级民主派,如我国的社会革命党人和孟什维克,及其同胞兄弟西欧一切社会沙文主义者和机会主义者,却正是期待从普选制中得到“更多的东西”。他们自己相信,而且要人民也相信这种荒谬想法,似乎普选制“在现今的国家里”真正能够体现大多数劳动者的意志,并保证实现这种意志。
我们在这里只是指出这种荒谬的想法,只是指出,恩格斯这个十分明确而具体的说明,经常在“正式的”(即机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政党的宣传鼓动中遭到歪曲。至于恩格斯在这里所唾弃的这种想法的全部虚伪性,我们在下面谈到马克思和恩格斯对“现今的”国家的看法时,还会详细地加以阐明。
恩格斯在他那部最通俗的着作中,把自己的看法总结如下:
“所以,国家并不是从来就有的。曾经有过不需要国家、而且根本不知国家和国家权利为何物的社会。在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而必然使社会分裂为阶级时,国家就由于这种分裂而成为必要了。现在我们正在以迅速的步伐走向这样的生产发展阶段,在这个阶段上,这些阶级的存在不仅不再必要,而且成了生产的直接障碍。阶级不可避免地要消失,正如它们从前不可避免地产生一样。随着阶级的消失,国家也不可避免地要消失。以生产者自由平等的联合体为基础的、按新方式来组织生产的社会,将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它应该去的地方,即放到古物陈列馆去,同房车和青铜斧陈列在一起。”
这一段引文在现代社会民主党的宣传鼓动书刊中很少看到,即使引用也多半是为了崇拜偶像,也就是说,为了正式表示对恩格斯的尊敬,而丝毫不想考虑一下,先要经过怎样广泛而深刻的革命,才能“把全部国家机器放到古物陈列馆去”。甚至他们往往不懂恩格斯说的国家机器究竟是什么。
4.国家“自行消亡”和暴力革命
恩格斯关于国家“自行消亡”的话是非常著名的,经常有人引证,它清楚地表明了目前流行的把马克思主义改为机会主义的把戏的本质,因此我们必须详细地加以说明。现在我们把这句话的出处的那一整段论述转录如下:
“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但是,这样一来,它就消灭了作为无产阶级的自身,消灭了一切阶级差别和阶级对立,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迄今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着的社会需要有国家,即需要一个剥削阶级的组织,以便维持它的外部的生产条件,特别是用暴力把被剥削阶级控制在当时的生产方式所决定的那些压迫条件下(奴隶制、农奴制、雇佣劳动制)。国家是整个社会的正式代表,是社会在一个有形的组织中的集中表现,但是,说国家是这样的,这仅仅是说,它是当时独自代表整个社会的那个阶级的国家:在古代是占有奴隶的公民的国家,在中世纪是封建贵族的国家,在我们的时代是资产阶级的国家。当国家终于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时,它就使自己成为多余的了。当不再有需要加以镇压的任何社会阶级的时候,当阶级统治和根源于现代生产无政府状态的生存斗争以及由此产生的冲突和极端行动都消失的时候,就不再有什么需要镇压了,也就不再需要国家这种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了。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同时也是它作为国家所采取的最后一个独立行动。那时,国家政权对社会关系的干预将先后在各个领域中成为多余的事情而自行停止下来。那时,对人的统治将由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领导所代替。国家不是’被废除’的,它是自行消亡的。应当以此来衡量’自由的人民国家’这个用语,这个用于在鼓动的意义上暂时有存在的理由,但归根到底是没有科学根据的;同时也应当以此来衡量所谓无政府主义者提出的在一天之内废除国家的要求。”(《反杜林论(欧根•杜林先生在科学中实行的变革)》德文第三版第301—303页)
我们可以大胆地说:在恩格斯这一段思想极其丰富的论述中,只有马克思提出的与无政府主义关于“废除”国家的学说不同的一点,即国家是“自行消亡”的这一点,被现代社会党当做社会主义思想真正接受下来了,因为这样来“解释”,就只会留下一个模糊的观念,似乎只有缓慢的、平静的、逐渐的变化,而没有飞跃和风暴,没有革命。对国家“自行消亡”最普遍、最流行、最大众化的(如果能这样说的话)理解,无疑是抹杀革命,甚至是否认革命。
但是,这样的“解释”是对马克思主义的最粗暴的歪曲,仅仅有利于资产阶级。从理论上说,产生这种歪曲的根源就是忘记了我们上面全部摘引的恩格斯的“总结性”论述中也指出了极重要的情况和观点。
第一、恩格斯在这段论述中一开始就说,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这样一来,也消灭了作为国家的国家”。这是什么意思,人们是“照例不”思索的,他们不是完全忽略这一点,就是认为这是恩格斯的“黑格尔主义的毛病”。其实这句话扼要的表明了最伟大的一次无产阶级革命的经验,即1871年,巴黎公社的经验,关于这一点,我们在下面还要详细地加以论述。实际上恩格斯在这里所讲的是以无产阶级革命来“消灭”资产阶级的国家,而他讲的消亡是指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的无产阶级国家制度的残余。恩格斯认为资产阶级国家是不会“自行消亡”的,而要由无产阶级在革命中来“消灭”它。在这个革命以后,自行消亡的是无产阶级的国家或半国家。
第二、国家是“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恩格斯这个出色的极其深刻的定义在这里是说得十分清楚的。从这个定义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即一小撮富豪对千百万劳动者“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应该由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无产阶级专政)来代替。这就是“消灭作为国家的国家”。这就是以社会名义占有生产资料的“行动”。显然,以无产阶级的“特殊力量”来代替资产阶级的“特殊力量”,这样一种更替是决不能靠“自行消亡”来实现的。
第三、恩格斯所说的“自行消亡”,甚至更明显更鲜明地说的“自行停止”,是十分明确而肯定地指“国家以整个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以后的事,即社会主义革命以后的事。我们大家都知道,这时“国家”的政治形式是最完全的民主。但是那些无耻地歪曲马克思主义的机会主义者,却没有一个人想到恩格斯在这里所说的就是民主的“自行停止”和“自行消亡”。乍看起来,这似乎是很奇怪的。但是,只有那些没有想到民主也是国家、在国家消失时民主也会消失的人,才会觉得这是“不可理解”的。资产阶级的国家只有革命才能“消灭”。国家,指最完全的民主,只能“自行消亡”。
第四、恩格斯在提出“国家自行消亡”这个著名的原理以后,立刻就具体的说明这一点是既反对机会主义者,又反对无政府主义者的。但恩格斯放在首位的,是从这个原理中得出的反对机会主义者的结论。
可以担保,在一万个读过或听过国家“自行消亡”的论述的人中,有9990人完全不知道或不记得恩格斯从这个原理中得出的结论不仅是反对无政府主义者的。其余的十个人中可能有九个人不懂得出什么是“自由的人民国家”,不懂得为什么反对这个口号就是反对机会主义者。历史就是这样记载的!人们千百次地重复反对无政府主义者的结论,把它庸俗化并且极其简单地装到头脑中去,形成了固执的偏见。而反对机会主义者的结论,却被抹杀和“忘记”了!
“自由的人民国家”是七十年代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提出的纲领性要求和流行口号。这个口号只是市侩式的夸大了民主的概念,没有丝毫政治内容。既然人们当时可以合法地利用这个口号来暗示民主共和国,恩格斯也就从鼓动的观点同意“暂时”替这个口号“辩护”。但这是一个机会主义的口号,它不仅起了粉饰资产阶级民主的作用,而且表现出不懂得社会主义对任何国家的批评。我们赞成民主共和制,因为这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对无产阶级最有利的国家形式,但是,我们绝不应该忘记,即使在最民主的资产阶级共和国里,人民依然摆脱不了当雇佣奴隶的命运。其次,任何国家都是对被压迫阶级“实行镇压的特殊力量”。因此任何国家都不是自由的,都不是人民的。在七十年代,马克思和恩格斯一再向他们党内的同志解释这一点。
第五、在恩格斯这本著作中,除了大家记得的关于国家自行消亡的论述以外,还谈到了暴力革命的意义。恩格斯对于暴力革命的作用的有历史意义的评价成了对暴力革命的真正颂扬。但是,“谁都不记得”这一点,这个思想的意义在现代社会党内是照例不谈、甚至照例不想的,这些思想在群众中进行的日常宣传鼓动中也不占任何地位。其实,这些思想同国家“自行消亡”的理论是密切联系的,是一个严密的整体。
请看恩格斯的论述:
……“暴力在历史中还起着另一种作用”(除作恶以外)“即革命的作用;暴力,用马克思的话说,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暴力是社会运动借以为自己开辟道路并摧毁僵死硬化的政治形式的工具,——关于这些,杜林先生一个字也没有提到。他只是带着叹息和呻吟的口吻承认这样一种可能性:为了推翻进行剥削的经济,也许需要暴力——你们看,真遗憾!——因为暴力的任何应用,据说都会使应用暴力的人道德堕落。尽管在每次革命胜利以后,道德和思想都有显著的提高,他还要这么说!而且这话是在德国说的,在那里,人民可能被迫进行的暴力冲突,至少有一个好处,即扫出三十年战争的屈辱在民族意识中造成的奴才气。而这种没有生气、萎靡不振、软弱无力的僧侣思想,竟要历史上最革命的政党来接受!”(《反杜林论》德文第三版第193页;第二编第四章末)
怎样才能把恩格斯从1878年起至1894年即快到他逝世的时候为止,一再向德国社会民主党人提出的颂扬暴力革命的论点,同国家“自行消亡”的理论结合在一个学说里呢?
人们往往用折衷主义,用无原则地或诡辩式地任意(或者为了讨好当权者)强调前者或后者的办法把它们结合起来,而且在一百次中的有九十九次(如果不是更多的话)正是把“自行消亡”论摆在首位。用折衷主义代替辩证法,这就是目前在正式的社会民主党书刊中对马克思主义采取的最常见最普遍的现象。这种做法,自然并不新奇,甚至在希腊古典哲学史上也是常见的。把马克思主义改为机会主义的时候,用折衷主义冒充辩证法是最容易欺骗群众的。这样能使人感到一种似是而非的满足,似乎考虑到了过程的一切方面,发展的一切趋势,一切相互矛盾的影响等等,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社会发展过程做出任何完整的革命的解释。
我们前面已经说过,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暴力革命不可避免的学说是针对无产阶级国家说的,在下面我们还要更详尽地说明这一点。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恩格斯对暴力革命的颂扬同马克思的屡次声明完全符合(我们可以回忆一下,《哲学的贫困》和《共产党宣言》这两部著作的结尾部分,曾自豪地公开声明暴力革命不可避免;我们还可以回忆一下,约在三十年以后,马克思在1875年批判哥达纲领的时候,曾无情地抨击了这个纲领表现的机会主义),这种颂扬决不是“迷恋”,决不是夸张,也决不是论战伎俩。必须不断地教育群众这样来认识而且正是这样来认识暴力革命,这就是马克思和恩格斯全部学说的基础。现在占统治地位的社会沙文主义和考茨基主义流派对马克思和恩格斯学说的背叛,最突出地表现在这两个流派都把这方面的宣传和鼓动忘记了。
无产阶级国家代替资产阶级国家,非通过暴力革命不可。无产阶级国家的消灭,即任何国家的消灭,只能通过“自行消亡”。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研究每一个革命形势,分析每一个革命的经验教训时,总是详细而具体地发挥了他们的这些见解。我们现在就来谈谈他们学说中的这个最重要的部分。
第一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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