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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现代化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一是经济要繁荣发达,二是社会要全面进步。这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缺一不可,偏重偏轻也不成,经济社会必须协调发展。

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

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现代化社会的必然要求

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一是经济要繁荣发达,二是社会要全面进步。这两者相辅相成,互为条件,缺一不可,偏重偏轻也不成,经济社会必须协调发展。就经济社会两者关系来说,第一,经济发展是社会发展的物质基础,只有经济发展了,社会发展才有物质条件,所以必须确定经济要优先发展的原则;第二,经济要持续发展,需要科技、教育、文化等方面的发展作支撑;第三,经济发展要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经济发展形成的物质财富要有合理的分配机制,要有健全的社会保障体制;第四,经济发展的根本目的,是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所以,经济社会必须协调发展。

经济社会要协调发展,这是自进入工业时代以来,各国发展的经验和教训的总结。二战结束以来,各国发展的实践有以下几种情态:第一类,经济快速发展,社会体制适时变革,社会事业相应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社会有序、稳定,如日本、亚洲“四小龙”等。第二类,经济发展比较快,社会体制改革迟缓,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失序、不安,如印度、泰国等。第三类,经济较快发展,社会体制未变,社会事业发展落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社会无序、不安,遇到国内外环境有大的变化,经济骤降,社会矛盾爆发,整个国家陷入混乱,如拉美一些国家。第四类,经济下降,居民收入普遍大幅减少,少数人暴富,社会秩序混乱,社会严重不安,如剧变后的苏联、东欧国家。

从世界各国发展的轨迹看,能够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国家并不多见。欧洲的发达国家和美国都是经过了一二百年的实践,不断探索、不断调适才逐步实现。日本的发展是个特例。二战以后,日本的经济退回到农业社会,经过约十年的艰苦努力,经济才恢复到战前水平,与此同时,国内进行了民主改革、农村改革和解散财阀等重大改革,为后来的发展奠定了较好的政治、社会基础。在经济高速增长中,日本比较重视社会体制的改革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出台了相当多的社会政策,逐步形成了一个与经济结构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中产阶级,社会秩序良好、社会稳定。

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实现现代化的全过程看,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两者的关系,是随着生产力水平变化而变化的。大体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经济发展为主的阶段,这个阶段生产力水平低,劳动生产率低,物质产品少,只能初步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满足人们对基本物质生活的需要;第二,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并重,也即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阶段,这个阶段生产力已经发展到较高水平,温饱问题已经解决,人们对物质生活以外的精神文化需要越来越迫切,经济发展本身也对科技、教育、社会环境提出了要求,而经济发展也为社会发展提供了物质条件,于是社会发展加快,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为这个阶段的主旋律;第三,社会发展为主的阶段,经济持续高速发展以后,社会发展的内容日益丰富,人的全面发展成为社会的主调,对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此时,经济发展将服从、服务于社会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总起来说,在整个现代化过程中,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关系要把握好,经济社会要协调发展,在一定意义上说,社会发展的比重不断增大,社会发展的地位也在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巨大的成就。2005年,我国的GDP达到18.39万亿元,比1978年增长了10倍,总量已名列世界第4位,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与此同时,我国的社会事业也有了很大的进步,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各项社会事业也都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与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经济结构重大调整、经济发展的巨大变化相比较,我国社会结构的调整、社会体制的改革以及社会事业的发展都相对滞后,经济社会发展并不协调,由此产生了诸多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这是完全正确的。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来说,当务之急是要把统筹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放到应有的突出位置。

二、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是当前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

第一,社会结构没有随着经济地发展、经济结构的调整而得到相应地调整。社会结构同经济结构一样,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重要结构,它包括的面比较广,指人口结构、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地区结构、组织结构、阶级阶层结构等。仅以就业结构、城乡结构和阶层结构来说,2004年,我国的经济结构中,第一产业占13.1%,第二产业占52%,第三产业占34.9%,二、三产业占86.9%,已经是工业化中期阶段的经济结构;但在就业结构中,农业劳动力占46.9%,第二产业占22.8%,第三产业占23.3%,还是工业化初期的就业结构。在城乡结构中,2004年的城市化率为41.8%,农村人口占58.2%,也还是工业化初期的结构。社会阶层结构是社会结构中最重要的结构,是社会总体结构的集中表现。一个现代化国家,必须有一个社会中间阶层占相当比重的阶层结构,这个社会才能比较和谐、稳定、健康。据调查,2004年的社会阶层结构中,社会中间阶层约占20%~22%,也属于工业化初期的社会结构。总的说来,我国当前的经济结构是工业化中期阶段的结构,而社会结构则是工业化初期阶段的结构,两者不相称、不协调。这种结构性的矛盾是产生当前诸多经济、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重要原因。

第二,教育、医疗、文化等社会事业没有得到相应的发展,社会事业的发展严重滞后于经济发展,由此产生种种矛盾。以教育、医疗为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普及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方面,做了较多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在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技术教育和高等教育方面,则发展得不理想,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不能满足广大群众要求自己的子女能接受较好、较高教育的需求。1999年,国家决定大学扩大招生名额,2005年在校大学生的总额猛增到1562万人,使大学生的毛入学率达到21%。大学教育从精英教育过渡到了大众化教育阶段,这方面的成绩应该充分肯定,但也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如合格优秀的师资缺乏,校舍、场地、教学设施跟不上扩招的需要,经费严重不足,不少大学在负债运行,特别是大学毕业生的就业成了问题。这需要有一个调整、消化和解决新问题的阶段,才能走上正常的发展阶段。

医疗卫生方面的问题则更为严重。看病难、看病贵成为近几年群众最为关注社会问题。追根溯源,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城市人口急增、人们对医院看病治病的需求日益提高,但医院、医护人员以及国家在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却没有相应地增加,即医疗体制改革没有到位。这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的典型例证。在许多国家,医疗是政府的公共产品,大部分由公共财政支出。如看病治疗支出100元,英国政府提供69元,美国政府支出39元,一般发展中国家也在30元左右(如印度31元,泰国30元),而我国政府支出,只占卫生总费用的16%~17%。

第三,伴随经济的迅猛发展、财富的急剧增加,公正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却没有适时建立,收入分配秩序混乱。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提出了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无疑是正确的,但具体政策和措施尚有待完善。特别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一方面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则由于各种原因,分配问题凸显。正是在这一时期,我国城乡、地区之间的差距急剧地扩大。相当一个时期,一些地区、一些部门自行其是,自作主张,为本地、部门谋利。这也是形成城乡之间、地区之间、部门之间收入差距过大的重要原因之一。十六大以来,党和政府采取了多项政策和措施,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免农业税,给种粮农民直补,加大对农村的各项投入等,已初见成效,但城乡、地区、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仍未根本扭转。经济发展了,把分配问题搞好,统筹协调好城乡、地区之间的利益关系,真正做到人人共建、人人共享,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

第四,社会管理相对滞后,社会治安状况有待进一步改善。一个现代化社会,既要有现代化的经济建设、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和现代化的社会事业发展,也要有现代化的社会管理。也就是说,“硬件”要现代化,“软件”也要现代化。改革开放20多年来,我国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无论是各类基础设施建设,还是各类学校、医院、科研院所、文化场馆等方面的建设,都有了较大的发展,有的还相当现代化。但社会管理却比较落后,交通拥堵、空气污染、饮用水不干净、公共交通不便,社会管理跟不上,影响了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安居乐业,是我国人民传统的基本要求。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刑事犯罪案件、社会治安案件持续增加。当然,社会治安恶化,不仅是社会管理不完善的问题,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需要通过综合治理来解决。近几年,国家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战略任务,采取了诸如减免农业税、改善农民工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城镇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发放最低生活保障款项等措施,再加上近几年政法、公安部门也做了很多工作,采取了一些新举措。2005年,刑事犯罪案件、社会治安案件在持续多年增加的情况有所下降。2005年刑事犯罪案件下降了1.5%,全国县以上党政信访部门受理上访上告的件次也比2004年下降6.5%,2006年上半年比2005年同期下降14%,情况正在好转。

第五,社会体制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经济体制的改革而进行必要的、相应的改革。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坚持改革开放,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适应社会发展要求,推进经济体制、政治体制、文化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提出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这在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的文件还是第一次。社会体制改革,这是新的提法,包括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应该包括那些内容,要在实践中逐步明确。社会事业的体制,是社会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亟需改革和创新。

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单位,虽然也进行了多次改革,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来说,整个事业单位的体制改革还没有取得根本性的进展,还没有完全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得到相应的改变。其与目前经济发展的水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的需要以及社会全面发展进步的要求还不相称。社会事业单位改革的难度较大。这个问题必须通过发展和改革来解决。

三、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一,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是工业化、现代化国家和地区的基本前提、基本特征。这已为国内外正反两方面的实践所证明。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对此作了全面、深刻的阐述。“社会要和谐,首先要发展”,发展既包括经济发展,也包括社会发展。仅有经济发展是不够的,还一定要有社会发展,经济社会要协调发展。今后应按照《决定》的要求,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更加注重社会结构的调整,更加注重社会体制改革。为此,我们要在理论上有认识,思想上要有个转变,不能再搞经济发展孤军独进,要“两条腿”走路;同时,也不能再只把GDP作为考核干部的指标,而要制订考核干部全部业绩的综合指标。

第二,要继续深化改革。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第一次提出“社会体制改革和创新”的任务和原则。社会体制包含的方面比较宽,应该包括:城乡体制、地区体制、户口制度、就业、人事和社会保障等体制,当然也包括社会事业的体制。总体说来,这些社会体制是在上世纪50年代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过程中,逐步形成和构建起来的。改革开放以后,经济体制已经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方向,基本建成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体制虽然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但总体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相适应。这是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主要原因之一。

例如,“三农”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地解决,就是这两种体制矛盾的集中表现。2004年全国的GDP中,农业占13.1%,而在就业的总劳力中,农业劳力占46.9%,在城乡结构中,农村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58.2%。这就是说,46.9%的劳动力创造了13.1%的财富,可见农业劳动生产率之低。“三农”问题的根本问题是结构问题,是经济结构同社会结构不协调的表现。而这个不合理的结构正是由于目前不合理的城乡体制、户籍制度、就业制度、社会保障制度造成的,不改革这些社会体制,农业、农村人口不减少,“三农”问题就不可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上述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社会事业管理体制落后,应从增加国家、社会对发展社会事业的投入,改革社会事业的管理体制等方面入手,但是从根本上说,也还是个社会体制的改革问题。进行社会体制的改革,难度很大,需要从长计议,国家需要集中精力,专门讨论,分别情况,逐步推进,才能解决。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这一项改革需要迎难而上。

第三,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国家和地方政府要增加对发展社会事业的投入。我国现在已到了经济社会亟待协调发展的阶段。一个市场经济的国家,经济建设中的厂房、设备等项目,特别是竞争性行业的投入,应该主要靠企业从市场筹集资金,政府的财力应该主要投资于基础性建设和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环境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公共服务事业。改革开放前,我们是计划经济体制的国家,财力主要投入经济建设,这在一定阶段是应该的,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改革开放以后,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情况已经变了,但是传统的国民收入的分配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2002年,我国政府对公益性、基础性和竞争领域的投资结构是15.99:47.76:36.25。与以前相比较,公益性投资的比重已经增加了(1996年只占10.49),但竞争性领域的投资比重仍然太高,超过公益性投资的一倍多。这也是人们对看病难、上学难的呼声已经多年,但仍不得缓解的重要原因之一。目前,我国正在推进的政府职能转变,就是从发展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一个服务型政府,应该把主要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到为人民群众提供教育、医疗、科技、文化和社会保障等公共产品方面。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对社会发展事业的投入,加快社会事业的发展,这既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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