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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

和谐: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科学先进的理论是成功实践的保证。和谐民族关系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入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新时期,必将推动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科学先进的理论是成功实践的保证。和谐民族关系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入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新时期,必将推动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进行了全面研究和部署,强调要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其中,民族关系和谐作为五大关系和谐的有机内容之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这是继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和十七大之后,党中央又一次强调民族关系和谐。按照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的基本经验,在新形势下加强党的建设,必须始终不渝地推进和谐民族关系建设。

一、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重要意义

2005年,胡锦涛同志在中央民族会议暨国务院第四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把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概括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明确提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基石,团结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主线,互助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保障,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本质”。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在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互助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在民族关系上的具体体现。和谐民族关系的提出,是中国共产党继承马列主义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立场,在总结世界民族发展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对当今时代特征和总体国际形势进行正确分析和判断,紧密结合我国实际,为进一步发展和巩固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提出来的新理论,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作出了新的贡献。

在我国这样一个由56个民族组成的社会主义国家,没有民族关系的和谐,就没有全社会的和谐,更谈不上国家的安宁、稳定和统一,因此在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中加入“和谐”的要素,既是党和国家对我国民族关系现状的真实概括和当前民族问题的准确把握,又代表了我国民族关系要达到的美好境界和目标要求,使我们对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内容的表述更加完整、更加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理论是行动的先导,科学先进的理论是成功实践的保证。和谐民族关系的提出,使我国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入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新时期,必将推动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和谐民族关系是维系中华民族大团结的重要纽带。历史和现实一再证明,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中国各民族在历经迁徙、贸易、婚嫁,以及碰撞、冲突甚至兵戎相见之后,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中华民族同顶一片天,同耕一块田,同饮一河水,共生互补。在我国这个多民族国家的大家庭里,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谁也离不开谁。我国这种大杂居、小聚居、交错杂居的分布格局,奠定了各民族“三个离不开”的地理基础,迫切需要各民族和谐相处,以此维系中华民族的大团结。

其次,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维护边疆安宁的必然要求。我国是一个由56个民族共同缔造、共同建设、共同当家作主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西部和边疆绝大部分地区都是少数民族聚居区,我国两万多公里陆地边境线绝大部分位于少数民族聚居区,并且有30多个民族与境外历史上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些跨界民族由于地缘和血缘上的原因,境外政治环境的变化会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不可避免地产生影响。这一基本国情,决定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始终是维护祖国边疆安宁的重大工作,决定了民族和谐始终是关系国家前途命运的重大问题。

最后,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是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方面。当代中国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关键时期,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更加突显,引发民族矛盾的因素更加多样。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指出的:“在现实生活中,我国的民族问题往往表现为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交织在一起,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交织在一起。”这就是说,民族关系已日益成为全社会范围的关系,民族问题日益与现代化过程中的各种问题交织在一起。要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就必须妥善处理各种民族问题,全力构建和谐民族关系。

二、当前构建和谐民族关系面临的三大挑战

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民族问题作为普遍的、世界性的社会现象,历来是人们关注的重大问题。民族关系是社会政治关系的重要方面,它不是全局但事关全局,不是中心但影响中心,对党和国家工作的全局有着深远的影响。新世纪新阶段,我国民族关系发展呈现新的态势和特点,构建和谐民族关系需要妥善应对下列三大问题的挑战:

一是国际政治和世界民族问题。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题,但世界并不安宁。特别是由于民族问题没有处理好而造成社会动乱、武装冲突、地区战争、国家裂变等现象十分突出。民族问题依然是制约、困扰世界和平与发展的热点和难点。特别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在我国周边一些地区依然相当活跃,境内外敌对和分裂势力的勾连呼应依然不断加剧,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2008年西藏“3•14”事件和2009年乌鲁木齐“7•5”事件都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二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问题。建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但是,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特点、民族差异和各民族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距将长期存在,各民族适应市场经济能力的高低不同,因而发展速度、发展水平必然迥异,各民族事实上的差距会继续明显存在,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依然任重而道远。这种差距主要表现在:区域差距继续拉大,城乡差距比较突出,贫困状况比较严重,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如果上述发展差距持续扩大,贫富分化日益突出,就会直接影响各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直接影响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构建。

三是涉及民族因素的各种矛盾和突发事件不断增多的问题。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在更大范围内进一步打破了各民族区域社会的封闭状态,增强了各族人民的一体性联系。同时,民族联系交往的增多必然会凸现各民族之间的发展差距和文化差异,文化价值观念的碰撞增多,这就必然增加制度化调节的难度。这就是说,在民族交往日益频繁的背景下,各民族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因利益分配、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因素引发的各种摩擦和纠纷有所增加,影响民族关系的矛盾、冲突也呈上升趋势,这些都严重影响着民族关系的和谐与社会的稳定。

三、构建和谐民族关系需要在三个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

当前,我国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进入了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新时期。民族和谐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特征在民族关系上的具体体现,构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需要始终在三个重大问题上旗帜鲜明。

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根本保证。党对民族关系的正确领导,主要体现在党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新时期党的各项民族政策和措施上。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民族关系的新时期,我们必须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努力构建和谐的民族关系。当前,尤其要始终把党领导人民所确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落实好。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为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而实行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日益展现出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

二是始终坚持维护国家统一不动摇。国家统一是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核心内容,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的出发点。将国家利益、整体的民族利益放在首位,是维护民族关系和谐、促进社会稳定的基础。对国家统一的不懈追求始终是中华民族高于一切的政治理想和道德情怀,始终是中华民族最重要的文化基因。孙中山先生曾经指出:“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这一点已牢牢地印在我国的历史意识之中,正是这种意识,才使我们能作为一个国家而被保存下来。”毛泽东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中特别强调:“国家的统一,人民的团结,国内各民族的团结,这是我们的事业必定要胜利的基本保证”,并且把民族团结与民族分裂作为在民族问题上区分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的首要政治标准。在国家统一的价值取向下,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确立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核心的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有效维护了国家的统一,增进了民族关系的和谐。马克思指出,“要使各民族真正团结起来,他们就必须有共同的利益”。国家认同,并不是认同一个虚幻的国家概念,只有建立在实在利益、切身感受和共同未来之上,认同才真诚、持久,才有打破阻隔、穿越风雨的力量。从现实利益看,民族分裂带来动荡甚至战乱,不符合每个民族、每个人的利益。从未来发展看,国家统一,才能凝聚人民的意志,支撑国家和民族的未来。中国共产党所强调的“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内在地包含了“中华民族的根本利益”。在西藏“3•14”事件和乌鲁木齐“7•5”事件中,面对一些分裂国家、制造事端的行径,包括藏族和维吾尔族同胞在内的各族人民一致反对、强烈谴责,正说明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是中华民族的共同利益,是各族群众的共同意志,是广大人民的共同选择。

三是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民族问题归根结底就是发展问题,科学发展是解决民族地区所有问题的关键。列宁曾经指出,实现各民族真正平等的正确途径,是在一个多民族国家里,无产阶级政党要最大限度地满足各民族特别是少数民族的利益,以消除民族间不平等和冲突的根源。在我国,民族问题从根本上讲仍然是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与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的矛盾。要解决这一矛盾,只能依靠科学发展,坚持不懈地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走上科学发展的道路,这是我国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关键。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对各民族在发展水平上的差距,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缩小和消除。”因此,构建和谐民族关系,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统领下,大力推进少数民族地区新农村建设,大力推进民族地区改革开放步伐,大力推进民族地区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之路,为构建和谐民族关系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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