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西方社会分层研究有两种理论范式——功能论范式和冲突论范式,分别为以涂尔干、戴维斯和摩尔、帕森斯为代表的功能论分层观点以及以马克思、韦伯、达伦道夫为代表的冲突论分层观点。两种范式划分有助于厘清分层研究的理论逻辑,为中国的分层研究提供理论指导。研究中国的分层问题,不能单纯地用功能分层理论或者冲突分层理论去分析,冲突理论与功能理论的结合能够更好地回答有关社会分层的更多问题。
关键词社会分层功能论冲突论范式
作者简介:侯钧生,1944 年生,南开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韩克庆,1968 年生,中国人民大学中国社会保障研究中心副教授。
社会分层理论范式的划分
在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脉络中,由于在社会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对社会的理解方面的分歧,一直存有诸如唯实论与唯名论、集体主义方法与个体主义方法、实证与理解等不同理论流派。库恩在1962 年出版的《科学革命的结构》一书中首次提出“范式”这一概念后,理论范式也被广泛地应用于社会学理论当中。
大体来说,有关社会分层的理论范式可以划分为两类:一类是功能论范式的分层理论,一类是冲突论范式的分层理论。功能论的社会分层理论认为,阶层是满足社会需要的必然存在,每一个社会都会因需要整合、协调和团结而产生社会阶层;阶层反映了社会的共享价值观,提高了社会与个人的功能;经济结构不是社会中的主要结构,权力在社会中是合法分配的,工作与报酬是合理分配的;社会的阶层结构经由社会变迁而改变。冲突论的社会分层理论认为,阶层虽然是普遍存在的,但并非不可避免;竞争、冲突和征服产生社会阶层,并因此阻碍了社会和个人的功能;经济结构是社会结构中的主要结构,权力被社会中的一少部分人所控制,工作与报酬分配是不合理的;社会阶层的改变是经由革命来完成的。如表1 所示。需要说明的是,我们所考察的主要是西方古典和现代时期的社会学理论,对于当代的理论发展,鉴于种种原因的限制,本文没有考虑。
社会分层研究的功能论范式
在功能论范式的框架中,最早对社会分层进行论述的是涂尔干。他从社会有机体的整体出发,论述了社会分化和劳动分工对于社会团结的重要性。戴维斯和摩尔继承了涂尔干的生物有机体观点,认为社会分层是为了满足复杂社会系统的功能需要,并在1945 年发表了著名的“分层的一些原则”一文。(注1)帕森斯认为规范和价值是维系社会秩序的主要内容,共同的价值体系为满足社会需要提供服务,因此,地位或荣誉是社会分层最重要的维度。那些最好地实践了社会的共同价值的人将在社会分层中获得高位,相应地,他们还能够获得除了地位以外的其它次级回报,例如财富。
(一) 涂尔干的功能理论
涂尔干认为,道德是在社会系统内对社会秩序和整合起作用的主要因素。在《社会分工论》一书中,涂尔干对社会不平等和社会分层有过一些明晰的论述。涂尔干指出,所有社会都把一些活动看得比其它的活动重要。一个社会的所有功能——法律、宗教、家庭、工作等——都根据它们被重视程度的高低安排成层级。同时,每个人的才能不同,有些人比其他人更有天赋。经过训练,这些不同会相应提高。涂尔干相信,如果一个社会要兴旺发达,那么最有才能的人必须担当最有价值的功能。为了吸引最好的和最聪明的人,社会必须完善他们获取社会报酬的途径。(注2)
涂尔干将不平等分成外部不平等和内部不平等两种类型。外部不平等是出生的社会环境强加在个体身上的那类不平等,也就是我们惯常所说的先赋地位(ascribed status) 。这些外部不平等在机械团结或前工业社会中起支配作用。另一方面,在工业社会中,需要内部不平等:所有的外部不平等都危及有机团结的安全,换句话说,威胁工业社会的社会秩序和劳动分工的特有机能。内部不平等被看作是建立在个人才能基础上的不平等,我们习惯称之为自致地位(achieved status) 。对于工业系统的特有机能,涂尔干暗指具有特定才能的人必须安排到最适合发挥他们才能的位置上。
涂尔干预想的是机会均等下的“能人统治”(meritocracy) 。在这种情形下,不平等仍将存在,但是一种建立在美德上的不平等是必需的。涂尔干的思想与许多现代功能主义者有点相似,然而考虑到他对社会中团结和道德整合高于一切的关心,他关注的重点还是不同的。他相信,内部不平等对外部不平等的支配,对于社会团结的维系是最重要的。
(二) 戴维斯和摩尔的功能分层理论
在功能论范式框架内,戴维斯和摩尔于1945年提出的理论在社会分层领域引发过一场持续热烈的讨论。他们提出,社会分层是满足复杂社会系统的需要,社会分层被视为确保需求满足的一种机制。
戴维斯和摩尔建议,不平等是社会确保最重要的工作由最有资格的人来担当的一种方式。在简单社会里,武士和药剂师有最高的地位;在较为复杂的社会中,工程师和医生最有价值。工作的重要性因社会系统的不同而不同。一个社会中的重要位置可能和另一个社会毫不相干。一个毛皮动物的猎手可能对于北极社会来讲是有价值的,但是对于生活在热带的、潮湿的雨林的部落来讲则没有什么价值。然而,某些功能对于任何社会来说都是重要的。这些功能包括宗教、政府统治和对于更为复杂的社会来说的技术。宗教领袖论及生死的意义——同时他们也提供人们赖以完成救赎的道德法则。正因为这一功能如此重要,所以负责宗教事务的人比普通人得到更多的奖酬。这一奖酬不一定是金钱,因为很多牧师或宗教职位的成员薪水并不高;在这种情形下,社会奖酬可能会被承认和受到尊敬。统治是另一个关键功能。统治者比被统治者拥有更大的权力。权力的加强对于统治者来说就是一种奖酬,但是他们经常在财富和声望方面也获得高于社会平均水平的份额。戴维斯和摩尔提到的另一个关键位置是技师。技师解决特殊领域的疑难问题,如发展军事武器、提高农业技术等。因为这类工作需要长期而严格的训练,所以社会必须提供更优厚的报酬以鞭策人们从事这种努力。(注3)
(三) 帕森斯的社会分层系统功能论
帕森斯对于社会分层的关注集中于一般的社会秩序和社会分层对于社会秩序的全面维系方面。他认为,社会进化通常作为社会具有的一种内在趋势的结果,来增加他所称的社会的“适应能力”(adaptive capacity) ,包括对外界做出有效反应的能力和处理由人必须生活在社会群体这一事实所引发的各种问题的能力。帕森斯把社会分层的凸现看作社会生活当中不断增加的适应能力演化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对他来说是一个“进化的突破”(evolutionary breakthrough) ,是带来社会进步的各种形式的一个巨大成就。(注4)
帕森斯认为社会学最主要的问题是社会秩序如何可能的问题。像戴维斯和摩尔一样,帕森斯假定社会有其自身的需要。这些需要里面最重要的一个是社会整合。一个共同的价值系统为满足这些需要提供服务。帕森斯认为地位或者荣誉是社会分层最重要的维度,人们根据他人在社会中实践主流价值的好坏来被评价和划分社会等级,不管这些价值是什么。
为了详细说明人们在分层系统中的位置安排,帕森斯对社会上最受人尊重一直到最不受人尊重的那些角色和任务进行了等级划分,这其中也包括对主流价值系统进行细分。帕森斯首先提出一个社会系统内的四个主要功能子系统: (1) 适应环境, (2) 目标获取, (3) 整合, (4) 潜在模式维持(或简称AGIL) 。按照顺序排列,通常用以实现这些功能的先决条件的“具体”制度分别是,经济、国家、法律系统或有时是宗教以及家庭、学校和文化制度。就像一个身体器官,每一种制度都为整个器官——换句话说社会的健康提供一种功能。举例来说,经济制度的功能就是从环境中汲取资源并生产人类所需的产品和服务;国家或政治的任务是制定目标并提供朝向这些集体目标的方向;法律和宗教制度通过规则和道德标准有助于提供社会系统的整合;家庭和教育一类的制度通过对个体成员的训练和社会化并且为他们的个人需要提供服务来履行模式维持,以便它们能够对社会成员发挥功能。
帕森斯宣称,上述几点对于理解社会分层的重要性是双重的: (1) 这些制度的不同任务引导它们强调不同的价值(或模式变量) ; (2) 社会对于四类制度的不同尊重是主要的(适应、目标获取、整合或潜在模式维持) 。在一个一种制度占据主要位置的社会里(比如说,目标获取或者政治) ,共同价值体系将最大限度地向这些制度强调的方面倾斜。因此,只有那些最好地实践了被一种或几种主要制度形塑了的价值的个体才能获得更高的地位,从而获得与这一社会地位相联系的次级回报,如财富等。
社会分层研究的冲突论范式
社会分层的冲突理论以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阶层理论为典型代表。但是,马克思与韦伯的关注点并不一致。马克思注意到,资本主义社会特有的生产方式造成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对立,认为社会的经济结构具有决定作用。韦伯的分析是一种多元分析模式,他强调阶级(经济) 、地位(荣誉) 和党派(权力) 三位一体的分层标准,阶级是他的分析视野中的一元,而不是全部。在西方社会学理论的发展过程中,韦伯的理论对后来的影响更大一些。
(一) 马克思的阶级理论
在《共产党宣言》里,马克思、恩格斯宣称:“到目前为止的一切社会的历史都是阶级斗争的历史。自由民和奴隶、贵族和平民、领主和农奴、行会师傅和帮工,一句话,压迫者和被压迫者,始终处于相互对立的地位,进行不断的、有时隐蔽有时公开的斗争,而每一次斗争的结局都是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或者斗争的各阶级同归于尽。”(注5)非常明显,阶级和阶级冲突作为理解人类社会的基本概念贯穿于马克思的理论当中。对于马克思来讲,阶级和阶级冲突产生于生产方式的私有制。在基于土地和农业生产之上的封建社会里,两大对立阶级是地主和农奴,或者是拥有土地的封建贵族和农民。地主或者封建贵族拥有土地(生产方式) ,而农奴或农民除了他们的生产力之外,几乎一无所有。
建立在工业生产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社会的两大对立阶级是资产阶级(生产方式或资本的拥有者) 和无产阶级(或者工人阶级) 。马克思发现,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是资本家(生产方式或工厂的拥有者) 仅向工人支付刚够维持生活甚至不能维持生活的工资这一事实,这一工资低于工人实际上生产的价值。剩余物是被资本家为了他或者她自己的利润拿走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仅仅是工人创造的价值和供养他的花费之间的差额。对马克思来说,阶级和阶级冲突是历史的动力。统治阶级占有生产方式并且剥削其他阶级。但是,面对这种剥削,这些阶级发现,当生产方式的历史进程允许的时候,推翻统治阶级、建立一种更加有利于自己利益的社会秩序对他们有利。对资本主义来言,统治阶级将被无产阶级所推翻。(注6)
(二) 韦伯的多元分层模式
韦伯没有把生产方式的拥有者(资本主义里的资产阶级) 和工人(工人阶级) 之间的冲突视为社会中唯一的、甚至有时是最重要的冲突关系。对于韦伯来说,众多各式各样的不同群体或者个人利益能够形成人类社会中的冲突关系。在韦伯看来,冲突关系的基础可以来自于很多不同的利益类型(社会的、物质的、政治的) 。但是,其中对社会的解释更为重要的利益类型,应该是政治的或者组织的冲突和统治。然而,冲突和统治永远不会结束,只是冲突的基础或者是形式的变化而已。因此,韦伯强调了社会分层的多维层面,特别是阶级、地位和党派(或者权力) 这些维度。
在韦伯看来,社会分层的第一个维度是建立在更为连续的技能水平之上的阶级分层的维度。其次是基于地位荣誉的分化。在地位维度里,对社会交往的限制也很重要,地位群体倾向于围着他们自己划一个圆圈,来限制地位群体内部亲密的社会互动、婚姻和其它关系。这样,地位群体就发展为一个封闭的“社会等级”。最后是党派或权力的维度。政党或者是组织的科层制形式是这一分层维度最典型的代表。一个人在社会中站在哪一个与统治或权力有关的组织形式中,就决定了其在分层维度中的位置。
韦伯把全部三个维度视为人类社会中排列个人和群体等级的重要标准。不过,它们在人类社会历史上并不全是同等重要的。在资本主义早期阶段,阶级维度受到格外的重视。在种姓(caste)社会中,地位维度是至高无上的。而在现代社会中,党派或权力维度的重要性大增。这里必须强调一点——韦伯认为所有社会的分化都是建立在阶级、地位和党派全部三个维度的基础之上。同样重要的是,韦伯看到三个维度之间通常有很大程度的交迭。一个人在一个维度的位置高,例如阶级,将通常在地位和权力维度上也获得高位。当然,对于那些处于顶端的人来说,这一交迭增加
了他们在整个分层系统中的实力。
韦伯还清醒地看到,在19 世纪末20 世纪初的世纪更替时期,科层制在将来的成长和日渐增长的影响力。韦伯认为这一社会组织的形式远比任何其它的东西优秀(根据目标的理性方式) ,“精度、速度、明确性、文件的熟悉、连续性、判断力、统一性、严格的从属、摩擦以及人力物力成本的减少和深思熟虑的规则”都包含在韦伯用以引证这种组织的科层形式优越性的理由当中。而且,科层制一旦完全建立起来,就会处于最牢固的难以破坏的社会结构中。实际上,在那些管理的科层制化(bureaucratization) 已经完全通过一种确定的权力关系的形式来运行的地方,科层制不可能被打破。然而,科层制一旦建立,其永恒并不意味着总是用来服务于同一个目标或者同一种利益。关键还是科层组织是一种统治的手段,它被简单地制造出来以便为那些知道如何获得控制它的人来工作。由于科层组织是一种控制形式,或者是控制手段,所以它意味着冲突的存在。(注7)
(三) 达伦道夫的辩证冲突论
达伦道夫继承了马克思的两个阶级模式,但是他不同意马克思的一些观点,例如,他不同意革命将消灭阶级冲突;而且,他拒绝接受马克思这样的观点,即发达工业社会里的阶级冲突仅仅建立在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此外,达伦道夫相信,工业社会里不断成长的新中间阶级改变了马克思所描述的阶级划分的本质。
达伦道夫认为社会冲突的根源是特定的社会结构,这种特定的社会结构就是阶级结构,但是这种阶级结构不是根据是否占有生产资料来划分的,而是根据统治与服从之间的权威关系来划分的。现代社会就是围绕“权力”和“权威”(注8)而形成了两个阶级:一方是占有很多权力和权威的阶级,另一方是被迫服从权力和权威的阶级。这两个阶级存在于社会的任何一个组织中。所以,社会组织不是一个产生于公共愿望的系统,而是一个强制性协作联合体( Imperatively Coordinated Association) ,是具有一定权威结构的群体。在强制性协作联合体中,作为资源的权力和权威,其分配不可能是平等的,为了维系或者改变地位和报酬分配,就形成了支配与服从两种角色地位,因而也就形成了支配与服从两个阶级的不同成员:发号施令者是统治阶级的成员,服从命令者则是被统治阶级的成员。在某一种强制性协作联合体中,统治角色与服从角色有清晰的界限和分化层次,从而形成上层阶级和下层阶级,但整个社会存在多种统治与服从的社会结合形式。(注9)
社会分层的范式划分对我国分层研究的启示
作为西方社会分层研究基础的功能论和冲突论这两种分层理论范式,对于中国的分层研究有什么指导意义呢?
首先,两种范式划分有助于厘清分层研究的理论逻辑,为中国的分层研究提供理论指导。中国的分层论者一般将马克思的阶级理论和韦伯的多元分层理论作为社会分层研究的两种基本理论模式。虽然当代西方社会分层理论的发展已经逐步打破简单的功能论或冲突论的范式藩篱,但是这种对社会分层理论传统的断章取义,不仅割裂了分层理论在西方的发展脉络,而且无益于中国社会分层理论的发展。应当看到,社会分层理论是伴随着社会学研究的不断深化而不断发展的。
社会学创立伊始,社会学的古典大师们就沿袭古希腊哲学家(例如亚里士多德) 、启蒙运动哲学家(例如洛克、卢梭、孟德斯鸠等人) 以及19 世纪的空想主义者(例如圣西门) 等人对于社会不平等的论述这一理论传统,关注社会不平等和社会秩序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社会学的研究中心逐渐从欧洲转移到美国。最初,社会分层这一研究主题并没有引起美国社会学家的关注,因为他们认为美国是一个平等的没有阶级的社会。20世纪30 年代,美国经历了历史上最为严重的经济危机,众多社会学家才开始不得不面对严格的阶级不平等这一社会现实。此后,一些人开始关注美国社会社区生活中的分层问题,沃纳(W. LloydWarner) 及其学生对于社会分层的研究就力图探求社区中人们不平等和社会流动的程度。对于美国早期分层文献的回顾发现,1945~1953 年间,至少有333 篇关于社会分层研究的文章和著作出版。1954 年,第一本关于社会分层的教科书出版。(注10)然而,当时美国社会学界占统治地位的理论是帕森斯的结构功能主义,因此,社会分层研究也明显地被功能观点所统治,分层研究的重点主要是地位不平等问题。20 世纪60 年代以后,冲突论者首先向功能主义理论发难,交换理论、符号互动理论的出现,标志着功能主义逐步走向衰落。这一时期的社会分层研究则更为关注社会稀缺资源的分配所带来的权力和权威的冲突问题。
中国的社会分层研究,不仅面临着理论本土化的困境,还面临着中西制度背景方面的差异。对于西方社会分层理论两种范式的梳理,可以使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社会分层是一种客观存在,社会秩序存在于社会分层之中,如果没有社会分层就没有社会秩序。社会分层不存在有没有的问题,只有合理不合理的问题。合理的社会分层能够激发社会活力,促使社会成员学习、掌握新的东西,有助于社会秩序的维系。正如康德在《从世界公民角度看的普遍历史理念》一文中所言:“人有一种社会化的倾向,因为在这种状态中他感到自己不仅仅是人,即比发展他的自然才能要更多一点什么。但是,他又有一种个体化自身的强烈倾向,因为他同时有要求事物都按自己的心愿摆布的非社会的本性,于是这在所有方面都发现对抗……正是这种对抗唤醒他的全部能力,驱使他去克服他的懒惰,使他通过渴望荣誉、权力和财富,去追求地位……从野蛮到文明的第一步就这样开始了。”(注11) 同时,也应当看到,社会分层不能过度,过分严格的等级划分会窒息社会活力,严重的话就会诱发社会革命。当然,追求合理、公平的分层并非不要分层,而是如何建立一种公平合理的社会流动机制。因此,研究社会分层问题,社会流动研究是题中应有之意。
其次,研究中国的分层问题,不能单纯地用功能分层理论或者冲突分层理论去分析。通过对西方社会分层两种理论范式的考察可以发现,理解冲突范式和功能范式之间主要不同的一个最有效的方法,是考虑两者所强调的社会分层的维度。从韦伯关于分层系统的论述中,我们可以认识到阶级、地位和党派(或权力) 这些主要维度。对于社会分层的理论家们来说,他们总是倾向于过分强调这些维度的某一方面。冲突论范式的分层理论着重强调经济或财产关系,即阶级是最重要的维度,而功能主义理论家们强调的是地位维度。
中国现阶段的社会分层问题,既有冲突的一面,又有功能的一面。中国目前面临的既有市场转型所带来的利益关系和经济机制的变革,又有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带来的整体性社会结构变迁。这一特有的制度背景加剧了中国社会分层研究的复杂性。我们认为,目前的分层研究应当放在一个动态的过程当中去考察。中国分层研究的理论旨归不是解释与描述社会分层的现状,而是在描述与解释的基础上,借鉴西方现有的理论模型,引领中国的分层现实。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国社会阶层分化与整合的过程中,主要是功能分层的问题,但是,分化和分层形成过程中的利益冲突、权力分配、机会占有等问题无法避免。而且,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多种所有制形式并存的情形下,在一些私营企业和其它存在雇佣关系的地方,雇主与雇工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非常明显。对于中国现阶段的分层研究来说,我们应当考虑到社会分层中的阶级冲突因素,充分挖掘马克思阶级冲突理论对分析现阶段社会分层现状的意义。而且,掩藏在机体庞大的科层制后面的利益分化和群体冲突不能被忽视(例如,对于“单位制”的研究) 。同时,对于社会转型期正在逐渐形成的地位群体以及职业声望的研究也不容忽视。功能主义理论范式所强调的地位分化对于报酬分配、对于合理的社会流动机制的形成都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通过考察西方社会分层的两种理论范式,我们发现,无论是功能理论还是冲突理论,在很大程度上对于解释中国社会分层研究,既有有价值的一面,又有一些无法克服的缺陷。我们认为,冲突理论与功能理论的结合能够更好地回答有关社会分层的更多问题。
注释:
注1:Kingsley Davis , and Wilbert Moore , 1945 , Some Principles of Stratification ,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 , 10 :pp. 242~249.
注2、注3:Neil J . Smelser , 1984 , Sociology (alternate edition) , New Jersey : Prentice - Hall , Inc ,. Englewood Cliffs , pp. 157~158 , p.158.
注4:Stephen K. Sanderson , 1991 , Macrosociology : an introduction to human society (second edition) , New York : HarperCollins Publishers Inc. , pp. 126~127.
注5: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人民出版社1958 年版,第23~24 页。
注6、注7、注10:Harold R. Kerbo , 1991 , Social stratification and inequality :class conflict in historical and comparative perspective ( second edition) , New York : McGraw - Hill , Inc. , pp. 104~106 , pp. 109~114 , p. 128.
注8:达伦道夫对“权力”和“权威”的解释,基本上沿用了韦伯的定义,即权力是不顾反对而把某人的意志强加于他人的能力,权威是期待他人屈从的合法化的权力。
注9:侯钧生主编:《西方社会学理论教程》,南开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74 页。
注11:转引自侯钧生《西方社会学思想进程》,辽宁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第456 页。
原文出处:《江海学刊》2005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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