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格拉斯的博士论文在1963年出版,题为《卡赛的莱勒人》(The Lele of the Kasai)。如果只是认为这部作品研究的是莱勒人如何做饭,他们的食物分类、他们有关病痛和孩子的话语,以及如何照顾自己的身体,那就把它简单化了。这部作品还研究禁忌是如何在莱勒人的社会生活里运作,部落内多妻的长者如何操控限制青年男性接近女性。由于这部博士论文的涵盖面如此之广,它甚至在道格拉斯日后的学术生涯里,引导了她转到其他项目的研究。
但是,道格拉斯原先根本没考虑到非洲从事田野研究。她想要去意大利或者希腊。埃文思-普里查德打断了她的这一念头,建议她到非洲。道格拉斯对此并无怨言。她后来回忆说,研究非洲需要完备坚实的理论,而在那个时代,甚至不存在有关地中海的人类学。如果真的到那里研究,到头来她可能成为一名记者(Fardon, 1999: 47)。然而,为什么是非洲?难道仅仅是因为埃文思-普里查德的原因么?对此,我们应当了解一下当时英国人类学的一些情况。
西方人类学在传统上都是到海外从事研究,而在一定的时期内,某一地区成为人类学学术投入最多的区域,往往因为是一些因素的聚合。这些因素可能包括理论的议程、可进入性、一定数量具有批评性的学者、财政状况、学院的支持,以及其中的制度性建设。20世纪中叶的不列颠人类学无可置疑地以非洲研究为中心,这当然同20世纪40年代政治人类学在非洲的成就有关。但是,现实的条件是决定性的。非洲不少国家当年还在殖民统治之下,对于欧洲人而言,不仅易于进入,而且也相对安全。因此,有许多人类学者热衷于到非洲进行研究,甚至以研究大洋洲社会著称的马林诺斯基,后来也考虑到非洲研究。当时,支持非洲研究还有洛克菲勒基金会,而殖民当局也不时相信,人类学可能在一定的场合里具有应用的价值,从而也愿意提供一些财政支持(Kuklick, 1991; Goody, 1995)。而那些取得成就的非洲的田野工作者,牛津为他们提供了制度上的支持。而这些人的成果也成为典范,为后继的研究者开路破题,构成了学术范式。众多的学者追随他们前行,同时也不断地验证他们提出的理论,形成了独具时代特点的学术氛围。到了20世纪40年代末,非洲大地上的人类学课题几乎涉及人类学的重要方面,如:亲属制度与婚姻、居住模式、政治组织和经济生活,而宗教与象征正开始在英国人类学界走红。道格拉斯在牛津的岁月里,聆听了埃文思-普里查德和福特斯有关努尔人和塔兰西人(Tallensi)的亲属与婚姻。其间,埃文思-普里查德把自己的一系列论文汇集成书以《努尔宗教》(Nuer Religion)为名出版。同时,埃文思-普里查德和福特斯两人还分别就努尔人的牺牲与塔兰西的祖先崇拜做了系列讲座。他们的出色研究表明了人类学在非洲的田野工作已经十分成熟,而这是当时连个影子也没有的地中海人类学所需要的(参见Fardon, 1999: 46-47)。
对于道格拉斯而言,最具有吸引力的学术突破是在理解父系制度。当时,这主要体现在埃文思-普里查德和福特斯有关努尔和塔兰西社会的研究里。他们两人在战前合编的《非洲政治制度》(1940)也对此有许多讨论。其时,对母系制度的研究也在北罗得西亚的罗德斯-里维斯通研究所(Rhodes-Livingstone Institute)的主持下,在中非进行。其代表人物格拉克曼(Max Glakman)后来也转到了牛津。有人认为,道格拉斯选择莱勒母系社会做研究乃因她是位原初的女性主义者(proto-feminist),但事实并非如此。人类学家法东(Richard Fardon)认为,上个世纪40年代末的道格拉斯会有那样的立场是难以置信的(1999: 48)。所以,道格拉斯博士论文的选题动机源自其理论追求,而这一追求是与人类学非洲研究的发展过程紧密联系。当有一个学者群对一个大陆丰富多彩的社会全面进行研究,还有什么事关人类本质的问题会被忽略呢?毋庸置疑,非洲研究的人类学主流都是男性视角的,因此,有关政治和社会组织这方面的问题首先得以关注,它们成为学术投入的重点。而非洲的母系社会则因此被忽视。道格拉斯的出现,弥补这方面的缺憾。在确定这个选题之前,道格拉斯两次谢绝在父系社会从事田野工作的机会,她执着地寻找能在保证在母系族群中从事研究的经费,甚至为此卖掉了母亲留给她的毛皮大衣。 1948年,她参加了在布鲁塞尔举行的国际人类学和民族学科学大会(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Anthropological and Ethnological Sciences),遇到了比利时的殖民地官员乔治.布劳斯赫(George Brausch)。他知道了道格拉斯的计划之后,建议她研究莱勒人——他们居住在凋敝的森林地区,海拔约1000米的起伏的山峦里。当地属于中非的比属刚果,气候宜人,与外界沟通条件相对较好,当地人也“性情平和”。重要的是,那是个母系社会,人们尚在使用弓箭。对道格拉斯而言,这像是个理想的田野点。与此同时,她还得到了国际非洲研究院的经费支持。于是,在接受了比利时专家的语言训练之后,她到当地从事了一年的田野工作(1948-50)。在呈交了博士论文之后,她又于1953年到那里生活了一年。
从田野之后到1965年,在十多年间的写作里,道格拉斯已经展现了一些日后的关怀。在获得学位取得教职之后,她一直勤奋写作。有学者认为,如果不这样的话,她的成就恐怕与众多的非洲民族志没有太多的区别(Fardon, 1999:48)。道格拉斯于1951年离开牛津,到伦敦的大学学院一呆几乎20年。这是一段她难以忘怀的岁月。显然,她对当时的处境十分满意。在大学学院,她参与编辑和审阅该校的国际非洲研究院的重要刊物——《非洲》(Africa),并在该刊物上发表了她最主要的民族志论文。她也在一份更为主题更为狭窄的刊物——《扎伊尔》(Zaire)上发文。另外,她还在一些重要的论文集中,贡献了她的研究。总之,道格拉斯的民族志大多以刊物论文或论文集章节的形式,在这个时期发表。道格拉斯期待继续前往她的田野点从事研究,但由于当地于1959年爆发了独立战争,内乱不断。所以,一直到1987年,道格拉斯才得以重返。其时,比属刚果已经是独立的扎伊尔共和国,而道格拉斯也已行年60有余。
就某种意义上而言,尽管无法重返田野点是人类学者的憾事,但从学术发展来看,却未必不是一件好事。如果道格拉斯一刻不停地研究莱勒社会,我们这门学科一定会少了些精彩。我们知道,道格拉斯最为精彩一些著作并非民族志,而是在田野经历带给她的感悟之后的许多具有比较意义、穿越学科壁垒,基于跨文化认知和人类普遍本质之上的理论论述。这些讨论使道格拉斯成为当代社会科学家们所认可的,我们这个时代重要的社会理论家之一。
上个世纪60年代初,道格拉斯获得了一笔奖助金,使她得以离开大学学院一年,以集中精力将她的民族志出版。此前,关于莱勒社会的研究,她已经出版了不少论文。这个阶段的工作便是将许多论文按照专著的要求进行整理,最终完成了《卡赛的莱勒人》一书。此后,应该说,她渐露其拒绝成为常规的不列颠非洲专家的立场,把兴趣渐渐转移到其他方面。
与许多人类学者不同,道格拉斯在她的学术生涯中,把阅读和评论同行的著作当作专业职责,这是不少人觉得浪费时间的事。成为专业学者之后,许多人的阅读其实只是为了“用”。在写作《卡赛的莱勒人》一书过程中,她浏览和研究了欧洲人关于比属刚果的文献,几乎尽览了人类学在非洲研究领域的所有文献。道格拉斯这部书还就法语人类学(包括比利时的法语作者)在非洲的研究与英国人类学之间的异同做了比较。她对于列维-斯特劳斯的理论开始持批评态度,后来则趋于温和与尊敬。她甚至也对新马克思主义的人类学者——如克劳德.梅拉索克斯(Claude Meillassioux)的研究也情有独钟。斡旋于英语与法语人类学传统之间,使她成为欧陆熟悉的人类学家,因而她一度在英国人类学界的边缘化使欧陆的学者大为不解(参见Fardon, 1999: 52)。
《卡赛的莱勒人》的出版没能引起英国人类学界的重视,该书的价值被低估,道格拉斯因此感到被边缘化。可能由于她没在英国殖民地从事研究,所以这部书才被英国人类学所忽视;而由于该书以英文写就,也难以得到法语人类学家的充分惠顾。以至于在一段时间里,道格拉斯觉得自己没能在学界获得足够的认可。
我们很容易发现,这本书所提出的问题和一些思想,已经预示道格拉斯日后将摆脱人类学家的“民族志束缚”——我想用这个词来描述那种仿佛人类学成就都必须建立在民族志研究之上才具正当性的这么一种取向——进入更为广阔的理论空间。开篇伊始,她就告诉读者:
“这是一本研究权威亦或其失效的书。与莱勒有所接触者都一定会注意到,没有任何人会期待有人会发号施令让别人去顺从。他们都不是具攻击性人,去拒绝他人他人的命令。相反,莱勒人为人幽默谦虚而非自以为是。权威通常与长者联系在一起。在日常生活中,老人们接受的是尊敬而不是权力。权威缺位解释了他们的贫困。按照他们自己的标准,他们比邻人贫困。诚然,他们的土地缺少肥力,但缺乏耕种的热情也是个事实。他们对其他事情的关注甚于对创造财富的关注。因而,这又是一本研究经济落后性(economic backwardness)的专著(Douglas, 1963: 1)。”
道格拉斯注意到,缺乏权威的原因是由于该社会对老年人的高度尊敬,这在一定程度上使该社会成为老人的世界。而在原始经济里,几乎所有的一切都仰仗老者。老人不会产生权威,这样的社会没有狡诈的驾驭、暗中的控制,但在要求改变的外来压力面前,显得十分脆弱。于是,缺乏权威成为理解莱勒社会的关键,也帮助了道格拉斯分析不同社会的权威。
与大量民族志不同,道格拉斯的莱勒一书使用的是过去时态。根据她的估计,莱勒社会的巨大改变大概是发生在1933年至1959年的一代人之间。因此,使用过去时态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映。这段时间内之内,内战爆发且持续多年,而且莱勒人所在的卡赛地区甚至有过分离主义运动。因而莱勒社会完全可能在一代人间被打乱。事实上,正如道格拉斯所理解的那样,在短短的一代人的时间里,莱勒社会旧有的形式在三种力量作用的汇聚下被抛弃。这三种力量是比利时殖民当局、传教士、莱勒青年人。因此,关于莱勒社会的这本书既历时性地分析了莱勒社会那种自以为是,又无所成就的老人政治的传统本质,又解释了为什么这样的社会面对要求改变压力之时是如此脆弱。对于作者而言,改变的过程揭示了社会旧有形式的本质。
《卡赛的莱勒人》显然有着很强的理论追求,也延续了传统民族志的套路。但是,通观全书,分析、辩论远甚于观察、描述。她从经济、交换、最低限度的层阶、信仰实践,一直讨论到来自欧洲人的影响。而这些在其他民族志者的眼里,可以是一部专著的课题。道格拉斯却有能力将这些课题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因为她已经看到社会层阶是功能性的——莱勒社会经济的落后低下与社会缺乏层阶和权威联系在一起。宗教与婚姻也是在老人政治的基础上形成,与之相辅相成。尽管如此,该书还是在英国学界被冷落,但它却得到比利时人类学家的高度赞誉,认为是研究班图社会最重要的专著(参见Fardon, 1999: 68)。
毫无疑问,这本书延续了那个时代最基本的预设,而且在写作上也迎合了那个时代的民族志要求,即:将民族志叙述置于社会人类学的语境里。但是,除了对于一个人们极少了解的社会之组织形式的敏锐分析之外,我们应当注意,这本书实际上与她后来的写作在方法论和理论上是有联系的。我们看到,她在非洲民族志研究中发展起来的知性工具后来不仅帮助她探索欧洲和美国社会,而且她的比较研究和理论化追求也从她对莱勒社会的研究中得益。例如,莱勒社会存在着许多禁忌的事实,引领了她在后来的理论研究中思考环境中的危险与社会关怀之中的关联。在这个意义上,道格拉斯似乎比其他人类学家先行了一步——如果我们联想到近些年来影响日隆的法国人类学家菲利普. 迪斯科拉(Phillip Descola)。迪斯科拉在他的《超越自然与文化》(Beyond Nature and Culture)一书中对人类学家习以为常的自然与文化的二元对立或者两分做了批评。根据他的看法,这样的两分在人类历史上是到了非常晚近才出现的。在历史上和在当今的许多社会里,人们在理解上是同自然一体的,自然就是他们的家园,周遭的各种动植物如同他们的家人。这种认知型塑了他们关于世界,关于自身,关于他们同世界关联的看法(参见Descola, 2013)。迪斯科拉实际上指陈了这样一个事实,即:我们的各种分类和标准化实为后来——尤其在理性高扬的现代性发展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尽管迪斯科拉在他这部巨著中没有提及道格拉斯,但难道我们能因此不把道格拉列为在这方面进行探讨的先驱吗?学界之所以忽略了道格拉斯在这方面对学说史的贡献,其原因可能是她的这些思想脉络并不是在单一的书中呈现出来的,而是贯穿在她的多部著作当中。
道格拉斯一生写下诸多脍炙人口的作品。但最为人所知的就是眼前这本《洁净与危险》(1966)。该书于在1991年被《泰晤士报》列为1945年以来100本最有影响力的非小说书籍之一。道格拉斯生前看到该书六次再版和多次重印。道格拉斯的其他著作,如《自然象征》(1970)、《商品的世界》(1979)、《制度如何思考》(1986)、《风险与指控》(1992),以及身后出版的《循坏中的思想》(2007)等,同样影响深远,在学术界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作为涂尔干主义者,她认为,制度化的社会组织仅在其基本形式上遏制着变化——尽管在实证的环境和条件下,存在着众多的相互植入的形式。这些制度性的社会组织(和非组织)型塑并因果性地解释了“思想方式”(thought styles)——这是她创建的一个重要概念,是为人们思考、分类、记忆、遗忘、感觉等的样式。
道格拉斯认为,组织往往通过因果机制来培育“思想方式”。而这主要通过将日常仪式化来实现。这种做法甚至对那些拒绝任何形式的集体性庆典的人也起作用:“作为一种社会动物,人是种仪式动物”(1966:63)。道格拉斯娴熟地运用了涂尔干关于社会组织制度性变化的两个维度——社会规制(social regulation)和社会整合(social integration),即如她所谓的“网”(grid)和“群“(group)。这些方式在任何环境里都使得组织和思想方式具体化,无关乎技术成熟与否或者在某一领域里努力的程度。如此说来,今天在社区治理上所提倡的网格式治理,是不是有着道格拉斯影子?
道格拉斯被认为是涂尔干思想的传人。在《自杀论》里,涂尔干注意到了两个维度的极致;道格拉斯则集中于演绎形式如何导致四种后果。这四种形式分别为:层阶(规制和整合皆强)、个体主义(规制与整合皆弱)、飞地(弱规制强整合)、孤立整治(isolate ordering,强规制弱整合)。不同于一般所持有的两分的“微观-宏观问题”,道格拉斯指出,无论人们的组织在大小或者复杂程度有多么之不同,其基本形式是一样的。
道格拉斯在方法论的讨论上也颇具洞见,她主张,做研究应该寻找那些在司空见惯的分层之中所存在“非常规”(anomalous),考察这些非常规或者不适当是如何被区别或者不加区别地对待,并解释它们的功能所在。而这一贯穿在她的思想里的重要概念,恰恰来自她早期在莱勒社会中的思考。例如,穿山甲这种被认为非常规的动物在莱勒社会中的意义等等。由此看来,她的莱勒社会一书的确是她关于动物的不适当、肮脏、风险、危险等研究之源。在她生命最后的几年里,她把自己的方法运用到研究希伯来圣经中的以色列,揭示了制度性的场域如何培养出有着独特方式的作者和编辑。她的理论,成为那些拒绝因果解释、求助于利益关系和简单的理性选择的后现代主义者的死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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