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沟通的主体还是客体,都是担负一定社会角色的社会化的人。人的社会化就是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胜任多种社会角色。这个意义上说,人的社会化也是学习角色、领悟角色和扮演角色的过程。了解人的社会化和社会角色理论,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的社会角色,对于实现良好的人际沟通具有重要意义。
一、社会角色及其特点
(一)社会角色的内涵
“角色”一词本是指演员在舞台上所扮演的剧中人物,20世纪二三十年代,西方学者开始将其引入社会学,并发展成为社会学的重要术语。社会角色是指与人们的某种社会地位、身份相一致的一整套权利、义务的规范与行为模式,它是人们对具有特定身份的人的行为期望,它构成社会群体或组织的基础。具体说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1.社会角色是社会地位的具体表现
人的社会关系是多方面的,主要有血缘关系、地缘关系、业缘关系等,与之相对应,人的社会地位也是多重多样化的,并随着社会关系的转变而转变。社会地位作为人们在特定社会关系体系中所处的位置,当个体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某种社会地位时,必然要扮演与之相对应的社会角色。比如在医患关系中,处于医生地位的人需要扮演与医生相符的角色,而患者则需要扮演患者相符的角色。人们对于个体社会地位的判断也正是通过个体的角色扮演进行的。
2.社会角色是一套权利义务的行为规范的综合
任何一种社会角色总是与一系列规范和行为模式密切相连的。社会角色本身包括一定的权利,在此权利范围之内个体可以要求他人做一些事情,比如交警可以要求行人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教师可以要求学生上课认真听讲;同时社会角色还包括一系列的义务,在此义务之下别人可以要求个体采取一定的行动,比如行人可向交警问路,而交警必须如实回答,学生可向教师请教问题,教师必须尽其所能答复。所有的社会角色均具有特殊的权利和义务,经过长期的社会生活,各种社会角色就会形成一整套各具特色的行为模式,这就要求承担某种社会角色的人学会并按照这一特定行为模式行事。
3.社会角色是人们对特定位置上人的期望
承担某种社会角色的人,需要学习和掌握此种角色要求下的行为模式,比如教师要为人师表、医生要救死扶伤、法官要秉公执法等。当个体在某种社会角色下的行为不符合行为期待时,人们便会认为个体不称职,比如教师如果不能为人师表、医生不能救死扶伤、法官贪污受贿等。个人的素质、能力、水平与其所要扮演的角色之间的差异状况,可以称之为“角色距离”。
(二)社会角色的特点
1.普遍性
社会角色的普遍性有两重含义:第一,社会角色普遍存在于各种社会之中,它与社会结构、社会关系相伴随。当不同个体结成社会关系、形成共同活动的体系时,社会角色也就自然产生。第二,社会角色是同类社会成员共享的行为模式。社会角色是社会性的而非个人性的,它是指导某类社会成员而不是个别成员的行为规范。由于这种普遍性,这些规范常常涉及人们行为的主要方面。
2.具体性
社会角色是具体的,它表现为对社会结构、社会关系中人的地位的具体的确认,每一种角色都表现为众多具体的规范和行为模式。这些具体的规范并不一定“正规化”、“文本化”,但社会和角色的承担者却都知道在具体情况下人们应有的行为。
3.复杂性
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社会角色呈现出十分复杂的特点。社会角色是社会关系两端的人们的行为模式,社会上有多少社会关系,就有多少与之相应的社会角色。社会生活的多样化、社会分化的加剧都使社会角色变得日趋复杂。社会角色的数量和种类是难以计数的。
4.表现性
社会角色是指导人们行为的成体系的社会规范,它是靠角色承担者的表演、扮演来表现的。只有人们的表演才能说明这一角色的存在,否则它只是潜在的。也就是说,社会角色是以符合其要求的人们的行为为基础的,只有这些行为才使角色表现出来。
二、社会角色的类型
社会体系中角色是多种多样的,数量和类型是难以计数的,很难对社会角色作全面的分析。现介绍几种重要的角色类型。
(一)依据人们获得角色的方式的差异分为:先赋角色和自致角色
先赋角色又称归属角色,是指建立在血缘、遗传等先天的或生理的因素基础上的社会角色。一个人出生之后便被赋予性别、种族、民族等角色,这些角色就是先赋角色,个体只有按照这些角色的要求去发展才是正常的。
自致角色又称“自获角色”或“成就角色”,是指个体在社会中通过自己的活动和努力而获得的角色。“寒门出贵子”是说出身贫苦的年轻人因为不息奋斗而终成事业,他由此获得的地位和与之相关的角色是自致性的。一个大学生毕业后或从政经商或从事学术研究,以及能达到何种地位在很大程度上都是自致性的。一般说来,一个人获得并扮演某种自致角色的过程是个体不断努力和学习的过程。
社会学认为自致角色的获得与个人的努力有关,也与社会的制度有关。传统社会的角色大多属于先赋角色,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社会自致角色不断增多,而且很多在传统社会看来不可改变的角色也发生了变化,比如男性可以通过变性手术变成女性。社会中自致角色的增多反映了社会的进步,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先赋角色和自致角色在任何社会都存在,只是两者所占的比例和程度不同而已。
(二)根据社会角色的规范化程度分为:规定性角色和开放性角色
规定性角色是指有比较严格和明确规定的角色,对此种角色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处在这个地位的人必须按照这些规定行事,而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自行其是,比如:警察、法官、军人、教师、学生等均属于规定性角色。
开放性角色是指那些没有严格、明确规定的角色,对此角色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等都没有明确的规定,这类角色的承担者一般是根据自己对角色的领悟和判断从事相应的活动,比如,夫妻、亲戚、朋友、同学、顾客等均属于开放性角色,人们在扮演此种角色时,有很大的选择余地。
社会的发展,使得规定性角色中的规定变得越来越细致,比如教师行为守则对教师行为的规定越来越多;而且很多开放性角色也越来越具有规定性,比如夫妻双方的行为就受到了《婚姻法》等规定的约束。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绝对意义上的规定性角色和开放性角色是比较少的,大多角色都是这两种角色的综合,只是更倾向于规定性角色或者开放性角色而已。
(三)根据社会角色追求的目标分为:功利性角色和表现性角色
功利性角色是以追求效益和实际利益为目标的角色,这类角色行为的价值在于实际利益的获取,比如商人、企业家、经理等从事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均属于功利性角色。功利性角色的成败在于其能否给组织带来经济效益。
表现性角色是指以表现社会制度与秩序、社会行为规范、社会价值观念、思想道德为目的的角色,其并不以获得经济效益和报酬为目的,比如党政干部、艺术家、教师、新闻记者等从事各种宣传教育性、表演性工作的角色,均属于表现性角色。表现性角色的扮演者可以获得个人的正当利益,但是目的不是着眼于报酬。
中国传统社会,表现性角色受到较多关注,对于功利性角色有着较多的“污名”色彩,比如强调“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等,认为经商赚钱是一种小人的行为;现代社会,金钱作为衡量个人成就的重要标准,功利性角色受到了较多的关注,致使很多表现性角色也越来越功利化,比如出现的很多丑陋现象——医生、教师收红包、干部贪污受贿等。从社会学的角度讲,无论是功利性角色还是表现性角色,均有其适用范围与活动规范,在强调功利性角色的领域,不要那么多的表现性色彩;在强调表现性角色的领域,不要那么多的功利性色彩。
三、社会角色的扮演和失调
社会角色的扮演是指个体按照特定角色行为规范去履行角色的权利和义务的过程。也就是说一个人承担某种社会角色,并按着这一角色所要求的行为规范去活动称为“角色扮演”。
角色扮演最早是由米德提出的,米德从社会化的角度分析角色扮演对于儿童成长的意义,认为儿童的各种游戏——一般的玩或“过家家”都是在扮演他人角色,这有利于儿童自我的形成。社会作为一个大舞台,任何社会成员都有角色扮演的问题。人们要承担一种角色就会以某种形式去扮演,这是社会对社会成员的要求,也是他们获得应有的权力、履行应尽的义务的机会,是社会得以正常运行的基础。
(一)社会角色扮演的静态考察
1.布景与道具
布景与道具是表现社会角色的重要工具,必须具有两个特点:一是象征性,即布景和道具象征着某种社会角色,比如在教室里,讲台象征着教师的角色,一般说来在讲台上口若悬河、侃侃而谈的人是教师;二是实用性,即布景和道具有助于个体开展实践活动,比如讲台的粉笔、板擦等有助于教师讲授课程。布景和道具的设置,可以简单一点,也可以复杂一点,不管怎样,均要适当、得体,与社会角色的特点相一致。
2.衣着打扮与言谈举止
布景和道具仅是表现个体社会角色的背景和衬托,更为直接表现个体社会角色的是个体的衣着打扮与言谈举止。一个人的衣着打扮是个体的外在品质的表现。实践证明,一位穿上特制制服的门卫比一位穿便装的门卫更具有权威性,人们往往更乐于服从前者而不是后者,但是个体的衣着打扮仅仅是个体的外在表现,并没有涉及角色的内心世界,我们还需要关注个体的言谈举止。一个人的言谈举止是个体内在品质的表现,人们认识某个角色,最主要的还是这些方面。例如对专家来说,尽管西装革履是表现角色的重要条件,但是,他们专业知识的涵养与表达、实事求是的态度是其角色更重要的表现。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言谈举止是所有角色共有的,比如人们习惯于在分别时说“再见”;有些言谈举止是某些角色特有的,比如交警的举手礼、幼儿园学生的“小黄帽”;有些言谈举止表示多种含义,比如哭泣可以代表伤心、兴奋、快乐、痛苦等。总之,无论是衣着打扮还是言谈举止,均要得体,与社会角色的特点相一致。
3.台前、台后角色表现上的配合与不同社会角色之间的配合
台前的表现是个体承担某种角色时的表演,而台后的表现是个体为表现某种角色所作的准备。比如个体在家休息时,如果突然有人来访,我们一般会整理衣着、修饰仪表,并且收拾家庭卫生,然后去迎接客人。随着客人的进来,我们表现出一种与台后不同的待客行为。正是由于一般情况下台前的表现与台后的表现差异很大,所以人们不希望台后的表现拿到台前展现。社会角色的成功扮演还需要不同社会角色的配合,如果大多数人的角色扮演比较成功,而个别人的角色扮演漏洞百出,就会影响角色扮演的实际成效。比如在家庭中,如果夫妻关系不好,尽管父子关系、母子关系非常和谐,那么整个家庭也难以给人以和谐的感觉。
(二)社会角色扮演的动态考察
1.角色期待
角色期待是社会或者他人对某一角色的期望。一个人扮演角色的前提是了解社会对自己所要扮演角色的要求。社会为每一个人都准备了与他所处社会位置相一致的角色规范,这是社会对其成员的要求。但是,一个人要扮演角色就必须知道社会要他做什么,即他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这是对客观规定的了解和认知过程。对于一个有明确自我意识的人来说,了解角色期望是主体对客体的认识过程,表现得相当明确。比如,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工作,就要了解工作单位对他的要求;一个人晋升之后也要了解对他的新要求。当然,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对某一角色规范的了解并不一定是他在承担那个角色之后才开始的,社会学习机制可能使一个人会预先了解某一角色的规范,甚至在许多情况下是在人们了解了某一角色的规范之后才选择进入该角色的。但是,无论如何,一个人在扮演角色之前都要了解社会对该角色的期望。
2.角色领悟
角色领悟是角色扮演者对于角色的认识和理解。如果说角色期待是一种外在的力量,那么角色领悟则是一种内在的力量,人们如何扮演角色虽然受到社会期待的影响,但是在更大程度上是受角色领悟影响的。角色领悟的状况受个体的知识水平、道德水平、价值观念、所处的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而有所差异甚至是较大差异,比如同样是医院的院长,有人主张医务人员职称评审应重在临床,有人主张医院应重在科研。在社会生活中,正是由于角色领悟的差异,造成千差万别的角色行为。
3.角色认同
一个人了解了角色期望之后就有一个对角色规范的接受程度问题,即他是否愿意按照角色规范去做。一个人接受角色规范的要求、愿意履行角色规范的状况称为角色认同。角色认同包括对角色所规定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承认与接受,也包括对具体规范的承认与接受。但是,由于一个角色所涉及的范围是宽阔的和纵深的,因此,其规范并不一定会马上全部呈现。所以,角色认同起初是对其基本的、实质性的权利和义务的认可,随着角色活动的展开,个人对角色规范的了解就越全面,认同也可能越深刻。在一般情况下这两个层次的规范要求是一致的,因此,角色认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
4.角色实践
角色实践是个体在履行特定社会地位规定的行为模式时的实际表现,即角色扮演的实际过程。一般说来,角色实践是角色领悟的进一步发展,大多数情况下,角色实践与角色领悟是一致的。不过由于受到主客观条件等的限制,在一些情况下,角色实践与角色领悟是不一致的,更与角色期望之间存在较大的差距。比如,人们对于官员的期望是清正廉洁,但是部分官员却存在腐败、拉关系等问题。
(三)社会角色的失调
由于人的活动的多样性、活动情境的复杂多变,以及个人能力的限制,人们在角色扮演中可能会产生一些问题,以致发生不能有效地扮演角色的现象,称之为角色失调。主要表现为角色混淆、角色冲突、角色中断和角色失败等状况。
1.角色混淆
是指人们对自己所要扮演的角色和角色规范认识不清,从而使扮演该角色的行为与其他角色的要求发生混淆的现象。这种现象常常表现为人们并非故意地使用了不该运用的行为规范来处理与他人的互动。角色混淆的发生主要因为:一是角色认知不清。当人们对自己所要扮演的角色的规范认识不清时,他在行为上必然会出现混淆。任何角色都有一套与之相适应的行为规范,对角色的认知就是对角色规范的认知和认同。如果一个人的认识能力有限,可能会发生难以掌握角色规范中比较复杂的要求的现象。比如婴幼儿可能会采用对待家人的行动来对待客人,不会说委婉的礼貌语,也不会根据复杂的情境而采取微妙的行动。这是因为儿童的社会化还未能达到与现实的复杂生活相应的水平,天真的儿童发生角色混淆的现象是经常的。二是场景分辨不淸。角色扮演与一定的情境相联系,某种情境中的角色行为不能用于另一种情境之中。人们承担着多种角色,当他们活动的领域发生变化时,其角色行为也应该发生相应的变化。但是,由于人们习惯于某种情境中的角色关系,有时会把这种角色行为带进另一种场合,从而发生角色混淆。比如,人们将工作时间的上下级关系移至业余时间,下级在非工作场合对上级毕恭毕敬。也有的人将工作中的角色行为模式带人家庭生活之中,或将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模式带入工作之中,未能随着活动场合的变化而改变自己的角色行为。在社会活动中未能及时地“转场”是造成角色混淆的重要原因。实际上,这种“转场”可能是物理性场合的变化,也可能是社会性场合的变化,有时则是两者融合在一起的。角色混淆主要是角色社会化方面发生了问题,一个人未能基本上完成某一角色的社会化,对角色的了解和认知不足,又缺乏扮演角色的实际经验和技巧,就可能发生角色混淆的现象。
2.角色冲突
主要是指角色扮演者在角色扮演过程中,角色内部或者是角色之间所发生的矛盾和冲突,包括角色内冲突和角色间冲突。角色内冲突是指角色扮演者集多种角色于一身,在其自身内部产生的冲突,它又表现为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个体所承担的多种社会角色同时对其提出角色要求,使其难以胜任,比如一个大学班干部,如果在上课过程中,辅导员要求其必须立即到办公室谈论事情,就产生角色内冲突。另一种情况是个体所承担的几种角色,其行为规范之间互不相容,比如一个被通缉追捕的嫌疑人,其父亲要在送孩子接受法律的严惩或者帮孩子逃脱法律的责任之间作出行为选择时,就会产生角色内冲突。角色间冲突是不同角色承担者之间的冲突,往往是由于角色利益、角色期望、角色领悟等之间的差异所引起的,比如邻里之间、夫妻之间、父子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等,如果关系处理不当,也容易产生角色间的冲突。
3.角色中断
是个体前后相继所承担的两种角色之间发生矛盾的现象。角色中断的产生主要是前一种角色并没有为后一种角色做好准备,或者是前一种角色的行为规范与后来的行为规范之间直接冲突。比如一个工作认真、对于工作单位有着高度归属感,但是个体水平有限的个体突然被解聘,就会出现角色中断,个体难以适应新的角色。
4.角色失败
是一个人未能和无法成功地扮演某种角色的现象,这是角色承担者严重不称职或他已不能继续承担这种角色的情况。角色失败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角色承担者未能有效地按照社会的期望进行表演,从而角色行为失败。比如,为父母者未尽到教育好子女的责任而导致未成年子女违法犯罪;一名干部贪污腐败成为罪犯;有的学生因各种原因而中途退学都是角色失败的例子。另一种是角色关系解体,原来的角色承担者无法再继续扮演原来的角色。干部贪污后被开除公职;夫妻之间因种种原因难以相互适应而离婚;企业家因企业破产而不得不到其他企业当工人,这些都是角色失败。从角色扮演的角度来说,角色失败大多是因为角色承担者自身能力不足而造成的。当然,成功地扮演角色和角色失败之间并不是截然分开的,它们都有一个程度问题,这里所说的角色失败是指比较严重的情况。
总之,为了有效地扮演社会角色,对于个体来说,不仅需要关注布景和道具、衣着打扮和言谈举止、台前台后的角色表现的配合与社会角色间的配合,还需要重视了解角色期待、提升角色领悟、创新角色实践,采取合理的措施有效地应对角色扮演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角色失调的状况,实现成功的角色扮演。
四、医患角色扮演与转换
(一)医生角色转换
医生角色与患者角色不同,它强调的医生的社会角色与职业责任,是社会对从事医生职业的人所期待的行为模式。千百年来社会公众对医生的角色有着普遍的认同和期盼,医生注定要承担“除人类之病痛,助健康之完美”的神圣职责。从总体上说,为病人诊断和治疗,预防和保健,为社会大众提供生理和心理的安全保证,是社会对医生的角色的基本认定。
随着现代医学模式的转换,医生的角色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出现了不同的变化。在传统的生物医学模式下,医患关系主要表现为“主动—被动”型,医生因其对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的占有,自然而然地扮演起“家长”的角色,具有绝对的权威,是生命的保护神。患者则无条件相信医生、服从医生,像孩子对父母的依赖一样,没有权利参与到疾病的诊治中。由于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教育日益得到普及,人的观念不断更新,医生的“家长”角色日益暴露出弊端。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确立,患者的主体地位不断提升,越来越多地要求以平等的身份和医生对话,因此,医生开始走下神坛,成为与患者平等的“伙伴”。患者的心理和社会因素得到了应有的重视,医生和患者通过平等合作共同致力于疾病的治疗和健康的恢复工作。目前,“指导—合作”型和“共同参与”型的医患关系模式在医学界居于主导地位,这种模式有助于提高疗效、改善医患关系。
(二)患者角色转换
患者角色又称病人身份,是指那些有疾病行为、求医行为以及治疗行为的社会人群。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社会学家柏森斯(Talcott Parsons)提出来的,他认为病人角色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病人可以免除一般社会角色的职责,其免除程度可视疾病的严重程度而定;病人一般不需为自己患病承担责任,因为病人本身就是疾病的受害者,无需对此负责任;病人有权利力求康复;病人应寻求可靠的技术帮助,与医务人员配合,共同战胜疾病;病人康复后有义务承担病前的社会责任。
在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个患病的人都按病人角色行事,在适应其角色的过程中也会出现一些适应偏差,从而阻碍疾病的康复过程。常见的病人角色适应偏差主要有:
1.角色行为缺如
有的患者未能进入病人角色,虽然医生已作出正确的诊断,但其本人却否认自己有病,根本没有意识到或不愿承认自己是个病人。病人角色行为缺如对病人的治疗、康复非常不利,有可能贻误最佳治疗时机,使病情恶化。
2.角色行为冲突
当病人从其他角色转变为病人角色时,其他角色则处于从属地位。如病人不能很好地从其他角色转变为病人角色,则陷入角色冲突之中。此外,社会舆论对病人过度关注,也可导致病人角色行为冲突加剧。
3.角色行为减退
病人虽然进入病人角色,但由于强烈的其他角色需要,病人往往忽视自己目前占主要地位的病人角色,而偏重于其他角色,以致影响治疗和休息,使病情加重,甚至危及生命。
4.角色行为强化
病人因为患病而导致自信心减弱,对家庭、工作单位以及社会的依赖性加强,安于“病人角色”的现状,从而小病当大病,大病当重病,重病当病危,病愈后不愿出院,而长期留在医院疗养或在家休养的一种不正常状态。
5.角色行为异常
病人因受病痛折磨而感到精神沮丧、失落、烦恼、忧愁、悲观、失望或绝望等,从而自暴自弃,不愿配合医院治疗,对医务人员实行攻击性言行,极少数病人可能会出现自虐、自残,甚至以自杀寻求解脱。
总之,在当今医疗技术高度发达、民主意识日益浓厚的现代社会,医生的绝对权威已经日益减弱,患者已经自主地、有意识地参与到医疗实践的全过程中。医生与患者的角色也必将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而改变。因此,医者和患者应换位思考,切实考虑到对方各自的心理感受和特征取向。这样,医生将让渡给患者更多的控制权和自主权,患者也会对医生有更多的理解与尊重,由此,医生与患者之间才能相互信任、相互体谅、相互合作,共同战胜疾病,享有平等的生命权与健康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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