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提出,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国家层面的价值目标,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社会层面的价值取向,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个人层面的价值准则,这24个字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
“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建设目标,也是从价值目标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居于最高层次,对其他层次的价值理念具有统领作用。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从社会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
发展历程
新中国的建立,确立了以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和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奠定了政治前提、物质基础和文化条件。
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坚持把马克思主义与改革开放和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伟大实践相结合,科学继承了***思想,创立了***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不断巩固。[1-4]
2006年3月,我党提出了“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继承和发展了我们党关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褒荣贬耻、我国古代的“知耻”文化传统,同时又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深化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规律的认识。
2006年10月,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大命题和战略任务,明确提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容,并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内核。学界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概括开始深入探讨。[1-4]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1-4]
2011年10月,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根本任务。
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三个倡导”
2013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
价值意义
面对世界范围思想文化交流交融交锋形势下价值观较量的新态势,面对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思想意识多元多样多变的新特点,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对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引领社会全面进步,对于集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强大正能量,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从适应国内国际大局深刻变化看,我国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在前所未有的改革、发展和开放进程中,各种价值观念和社会思潮纷繁复杂。
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看,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有效整合社会意识,是国家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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