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吕红星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经济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自2010年起,我国就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而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的关系,则是从建国以来一直到现在都让人关注的话题。
建国初对私营、个体经济的认识几经反复
为对个体、私营经济艰难发展有更深的理解,记者专门看了电影《芙蓉镇》。记者深刻体会到当时胡玉音的恐惧及个体、私营经济在夹缝中生长、夭折和再生长的艰辛。
《芙蓉镇》所展现的私营和个体经济,从新中国诞生那一天起,用螺旋式上升来比喻它们的成长过程再恰当不过。
据统计,建国初期个体私营经济占了相当大比例,约为54.5%。毛泽东在七届三中全会上指出,我们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转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利于早日恢复农村生产,又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保护小土地出租者。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对私营经济的认识出现了变化。1956年底,他在同工商界人士的谈话中表明,在中国消灭资本主义似乎过早,还需要继续实行一段“新经济政策”,保留一部分私营经济。他说:“只要社会需要,地下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十年,二十年不没收。华侨投资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可以开投资公司,还本付息。可以搞国营,也可以搞私营,可以消灭了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
后来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中,特别是“文化大革命”期间,曾经有过的“新经济政策”思想火花被放弃,仅存的私营经济和城乡个体经济统统被当作“资本主义尾巴”强行砍掉。据1978年统计,全国城镇个体工商业者仅剩不足15万人。那一时期,公有制经济几乎成了我国唯一经济形式。
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社会主义中国,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私营经济问题,由于时代背景的差异,是造成私营企业跌宕起伏的主要原因。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刚刚掌握政权,对于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认识不深,只能从马克思经典著作中寻求灵感,从苏联模式中寻求帮助。在‘前三十年’,私营经济因所有制属性问题被认为与剥削挂钩、和社会主义制度相对立;基于上述认识,私营经济被限制、被改造、被赎买甚至被消灭。”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宏观经济研究部第三研究室主任、研究员张俊伟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民营经济改变了中国
在改革开放波澜壮阔的伟大历史进程中,个体、私营经济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而发展壮大,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张俊伟看来,改革开放后,在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运动进行深刻反思的基础上,公有制-计划经济-按劳分配“三位一体”的思想束缚被打破,个体、私营经济或公有制经济、计划经济或市场经济、按劳分配或按贡献分配被视作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和强国富民目标的工具,相应地,个体、私营经济逐渐被允许、被承认,并获得政府的支持。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拉开了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帷幕,率先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而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得益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因为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为个体、私营经济的起步、为其货币资金的积累和劳动力剩余的积累提供了必要的物质条件。
随着农村经济改革,城镇经济体制改革随之而起,城镇个体商业者也开始恢复。1979年,国家提出恢复和发展个体工商业,1980年12月颁发了第一张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城乡个体工商业发展迅速。据统计,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个体工商户达6579.4万户,私营企业2726.3万户,3.41亿人在个体和私营经济领域就业。
“从限制到大力支持,出现政策转变的关键,是对私营经济的认知定位发生了转变,即从规范社会形态的基本属性‘降格’成了实现社会发展目标的工具。”张俊伟表示。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民营企业用近40%的资源,创造了我国60%以上GDP,缴纳了50%以上的税收,贡献了70%以上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已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改革开放后,我国私营经济发展迅速,最主要的原因是什么?
张俊伟表示,改革开放后,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大发展的根本原因是我党围绕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在此背景下,把私营经济视作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的工具,从而避开了“姓资姓社”的无谓争论。
进入21世纪,国家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越加重视。党的十六大报告进一步提出“要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自觉为党的路线和纲领而奋斗、经过长期考验、符合党员条件的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
据了解,民营企业家党员成为全国党代会代表始于十六大,有7名当选,十七大增加至17名,十八大代表中民营企业家党员代表达34名。
记者了解到,越来越多的民营企业家积极向党靠拢。马云要在阿里巴巴打造“全中国最出色的先进党组织”,许家印当选“党员标兵”……甚至很多在华外企的党支部工作也做得有声有色。数据显示,近几年中国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的增速远超以前,许多互联网新秀企业都已成立了党支部。
有些民营企业家稍微有点迷茫。针对这一现象,中央从2018年11月19日起密集喊话、出台政策、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等支持民营经济发展,为民营企业指引方向。
“回顾70年来对私营经济认识的发展历程,我们应该准确地把握如下事实:我们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实现公平正义的理想要求。在这里,私营经济‘姓资姓社’的问题早已被解决。我们只有同错误认识作坚决斗争,彻底清除计划经济思想的残余,才能够真正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为私营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思想环境。”张俊伟进一步表示。
民营经济将进一步改变中国
中国改革开放40年来最大的变化是什么?有观点认为,从经济层面看,以下三个方面变化最大:一是民营经济复苏,导致国民经济微观基础发生根本变化,单一的公有制变为多种所有制,民间资本的能量得到释放;二是全方位对外开放,国际资本进入中国,“三资”企业大量涌现;三是高度集中统一的计划体制正转向市场经济体制,经济运行机制发生了根本变化。这三个变化是中国各种变化的基础,三者之中,民营经济的复苏与发展是最基本的。可以说,民营经济改变了并将进一步改变中国。
“我个人完全同意上述看法。没有私营经济的发展,我国的市场化改革不会走到当前的地步,我国的现代化建设也不会取得目前的成就。今后一段时期,我国要深化国有经济改革,提高经济运行效率,发掘经济增长潜力,离开了私营经济作用的充分发挥,上述目标是不可能实现的。从更长远的视角看,即便实现了社会主义现代化,但要保持经济活力,保障个人的充分自由和个性解放,仍需要充分发挥私营经济的作用。”张俊伟表示。
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得益于改革开放的大环境,正是改革使个体私营经济恢复了勃勃生机,使其在增加投资、充分利用资源、吸纳就业人员、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等方面显示了强大的生命力。同样,没有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也取得不了当前如此丰硕的成果。事实上,中国的私营经济经过40年的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要构成部分。一个基本的共识是,私营经济的发展与市场体系的建立,在相当程度上可以解释中国经济得以快速发展的奇迹。从这一点上说,改革开放40年的丰硕成果是靠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带头拼搏出来的也不为过。
“发展私营经济的最大意义,是私营经济赋予了人们选择的自由,并凭借其直接而灵活的激励机制激发了人们探索、创新的积极性。私营经济的探索和创新反过来又产生了‘鲶鱼效应’,给公有制经济带来了变革的压力和动力。这样,就启动了经济体制改革的良性循环机制,使改革以不可阻挡之势逐步发展起来了。”张俊伟强调。
“红帽子”为何难摘
记者观察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吕红星
2018年12月,央视《谈事说理》栏目曾报道了这样一件事情:1988年,山东人王忠安办起了民营企业威海市鲁威电动机械厂。1991年,该厂摘掉了民营企业的招牌,挂靠于山东威海市科技馆,仅仅是挂名而已,更名为威海市风动机械厂,后来,市科协依据形式上的承包合同,免除了当事人王忠安的厂长职务,王忠安将市科技馆与市科协告上法庭,于是这个“假戏真做”的民营企业挂集体企业招牌的事情公之于众。案发至今,当事人王忠安在维权过程中打了十二场官司,纠结了20多年的产权纠纷至今未能得到彻底解决。这期节目一经播出,淡出人们视线很久的“红帽子”企业再一次走进了人们的视野。
所谓“红帽子”企业,是指由私人资本投资设立,而又以公有制企业(包括国有和集体企业)的名义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业,或者挂靠在公有制企业之下的企业,名为公有制企业实为私有制企业。
应该看到,“红帽子”企业是一个历史现象,要用历史的眼光来看待。在20世纪80、90年代初,私营经济没有得到正式承认且发展不受政策鼓励,企业需要寻求一个“红帽子”。对于这些私营企业主而言,这样既免于考虑政治安全,一心一意谋发展、搞经营,而且挂靠当地政府还为企业提供了一个相对好的外部环境。而对于当地政府及主管单位而言,自己不用出资,既能增加就业,自己也有额外收入,也是欣然同意。后来,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关于企业姓“公”还是姓“私”的问题迎刃而解,而当这些戴着“红帽子”的企业想卸去“红妆”恢复私营面貌时,各种麻烦就接踵而至。
记者认为,这些“红帽子”企业之所以难摘,主要是以下两个原因。
第一,法律问题。据记者了解,当时为了戴“红帽子”,企业一般都会和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签两份合同,一份是台面上挂靠的“假”合同,一份是企业真正性质所属的“真”合同。企业在最初经营时,打的都是国企或集体企业的牌子,大家都已经认同了。而且,很多企业当时在签订“假”合同时法律意识也不强,本身就有很多漏洞,这也是造成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第二,利益问题。这些产生纠纷的“红帽子”企业绝大多数都是效益非常好的企业,试想地方政府多年来都从这些“红帽子”企业身上拿走相当一部分利益,“提款机”突然不让提款了,当然是不情愿,必然是百般阻止,甚至不惜对簿公堂,归根到底还是一个“利”字。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广东体改研究会会长黄挺曾经说过,邓小平南巡后,政策逐步开放,上世纪90年代初期,“红帽子”企业曾经发起过一轮以产权改革为中心的公司化改革,那是“脱帽”的一个好机会。
应该看到,“红帽子”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既是中国社会的一种进步,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社会经济生活秩序的混乱。“红帽子”企业的存在和发展再一次说明,事物的发展道路是在曲折中前进的,而中国的改革就是在这种曲折中逐渐摸索、前进的。当前,解决“红帽子”企业的“脱帽”问题刻不容缓,需要人们拿出勇气和智慧,这是一种责任,更是一种担当。
雇工之争:“春天的故事”中的 一朵耀眼鲜花
案例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吕红星
改革开放40年来,个体及私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充分见证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建设取得的丰硕成果,充分见证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而在改革开放初期,人们对私营经济还有抵触情绪,对雇工更是不能接受,称其为赤裸裸的剥削。陈志雄改革开放之初承包鱼塘引发的雇工之争,是中国改革开放40年中的标志性事件,有人形象地称之为“春天的故事”中的一朵耀眼鲜花。
陈志雄是肇庆市高要县沙浦公社(现鼎湖区沙浦镇)沙一大队第六生产队农民。1978年11月,陈志雄找到大队党支部书记梁新,提出承包村南端长期缺乏管理的8亩河涌塘进行扩大生产的设想。承包之前,陈志雄一家的收入来源是每日在生产队工作得到的几元钱,生活比较困难。承包后,陈家经济状况发生了迅速的改观,到1980年,他的纯收入增加到7250元,与此同时,生产队的收入也显著增加,并开始雇工,除农村固定工人1人外还雇用许多短工。1981年陈志雄的鱼塘扩大到357亩,雇工规模也随之扩大,除了5名固定工人外,全年需请大量短工。对这类经营和承包大户,有些人反对,主张限制或取消。
例如,广东省社会科学院与华南师范学院有两个工作人员专程到陈志雄所在的沙浦公社做调查,写了篇调查报告,观点是“陈志雄承包以雇用劳动力为基础,脱离集体统一经营,已不属集体经济内部责任制性质,而成为资本主义经营,弊多利少,应予限制”。
1981年5月至9月,《人民日报》就“怎样看雇工经营与对待陈志雄承包鱼塘问题”,在报纸上展开了专题讨论。在讨论中,比较一致的看法是:陈志雄在自己的劳动之外确实占有了雇工的一部分劳动价值;雇工经营有利于发挥“能人”的作用,即使有一点剥削,也不应大惊小怪。
应该说,雇工现象的出现,引起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当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曾多次发表讲话,明确指出:对于雇工经营“不要采取戴帽子‘割尾巴’等简单取缔的办法”,要在实践中寻找解决问题的途径,取其利而除其弊。
1984年10月22日,邓小平在一次讲话中针对有些人的担心,明确指出:“我的意见是放两年再看。那个能影响到我们的大局吗?如果你一动,群众就说政策变了,人心就不安了。”
陈志雄承包鱼塘引发的雇工之争,说明了实践发展永无止境,解放思想永无止境,改革开放也永无止境,停顿和倒退没有出路。而我们从陈志雄雇工事件里所得到的经验,对新时代我们进行的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来说,依然弥足珍贵。
主 编丨毛晶慧 编 辑丨史晓强
【中国经济时报--中国经济新闻网 http://www.cet.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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