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政策】
(1)社会性。
社会性是指社会保障是国家在全社会范围内普遍实施的一种社会制度,享受社会保障是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首先,社会保障是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实施的社会经济制度,其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是面向全体公民的普遍实施的制度,包括丧失劳动能力,不具备和未形成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这一特征在《贝弗里奇报告——社会保险和相关服务》中得到充分体现,“该计划(社会保障计划)覆盖所有的公民并且没有收入上限的规定”。社会保障是一种公共计划,其实施主体是行政部门,对于社会成员来说,不论其是何种身份,只要符合享受社会保障的条件,就应当得到基本的生存物质保障。其次,社会保障资金的来源与使用具有社会性,即从社会范围内筹集并安排使用社会保障基金。再次,社会保障目标的社会性。国家是社会保障的行为与实施主体,其目标是促进社会关系的和谐、稳定,体现了社会保障目标的社会性。
(2)公平性。
在社会保障中,公平原则要求通过社会保障对市场初次分配的适当调节,缩小社会成员之间在收入分配上的过大差距,使收入分配结果为社会成员普遍接受。在市场经济下,以价格为导向的市场分配结果往往存在社会意义上的不公平。从劳动收入看,由于劳动能力、受教育程度、就业机会等差异,会引起人们在劳动收入上的差别。那些劳动能力差、文化水平低、缺乏就业机会以及从事低薪职业的社会成员只能得到较少收人,甚至无法满足基本生活的需要。从财产收人看,人们占有财产的不同导致来源于资本的收入出现差异,多产者与无产者收入差距悬殊,而且这种因财产引起的收人差距还会形成代际继承,从而出现社会伦理道德角度的收入分配不公。由于追求效率的市场不能带来公平,社会保障制度的目标首先强调的是社会公平,在制度设计与实施中要求将社会公平放在首位。
(3)互济性。
社会保障政策作为社会政策的重要组成,社会保障政策的设计初衷就是利用保险的“大数法则”,通过向社会筹集资金、国家利用财政“托底”的方式来保障遇到生活困难的人。当部分社会成员遇到基本生活困难的时候,社会保险可以给予基本的经济支持。社会保障的互济性为社会保障政策的维持提供了良好基础,互济性也体现了社会保障政策的社会道德伦理内涵。这一点也是社会保障政策区别于其他政策的重要之处。同时,社会保障政策保障性也强调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从逻辑上看,社会保障的保障性特征要彰显社会保障水平与当地的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相协调的重要内涵。
(4)发展性。
社会保障政策关注的领域是公民基本生活层面,通过给予基本经济补助以帮助人们维持基本生活。社会保障政策的公平性、社会性以及互济性告诉我们社会保障政策的社会稳定内涵,而从社会保障政策的基本社会属性上看,社会保障政策的发展性功能同样重要。近些年来,社会政策领域也兴起了发展型社会政策的研究,其核心概念是“增权”(empowerment),意在提升社会成员的自我发展和应对生活风险的能力。社会保障政策同样也具有社会发展层面的重要特征。社会保障政策通过对社会成员发展权的保障,使公民具备一定的生活能力,这样有利于他们发挥自身的优势,实现社会政策的“造血”功能,最终推动社会经济发展。
(5)管理性。
社会保障政策实际是对社会问题的一种组织性回应和政策建构过程,它是政府社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政府管理社会风险的水平。从社会风险视角来说,政府的社会保障政策实际是对社会风险的组织性回应。这种政策回应性体现在多层次的宏观和微观的风险管理上:在宏观视角下,成为社会问题的问题被纳入到社会保障政策议程中来,并对这些社会风险进行社会干预,而社会保障政策正是对社会层面的群体生活风险的一种干预;在微观视角下,个体社会成员的生命周期内的社会风险被聚焦,社会保障政策的设计与执行正是对微观社会个体的社会风险的管理。社会群体与个体层面的社会风险正是社会保障政策的议题选择、政策设计、政策执行与评估等方面所关注的重点领域。
社会保障政策的体系编辑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制度、文化的差异,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体系在构成上是不同的。根据西方国家的实践经验和国际劳工组织关于社会保障体系框架的设计,结合基本国情以及社会保障的实际运作,我国社会保障政策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社会保险政策
社会保险政策是国家和政府制定的旨在保障劳动者因年老、疾病、伤残、生育、死亡、失业等风险事故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从而在收入发生中断、减少甚至丧失的情况下,仍能享有基本生活权利的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险政策是社会保障政策体系的支柱与核心。社会保险政策应尽可能地使社会保险社会化,使其覆盖到所有社会成员,至少应使绝大多数劳动者都能得到社会保险的保障。社会保险作为一种保障形式,应遵循普遍性原则,即用多数人的力量分担少数人的风险。只有具备了这一特征,才能解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求问题,发挥出保险的公益性功能,并促进社会的稳定。在我国,社会保险政策包括生育社会保险、医疗社会保险、失业社会保险、工伤社会保险、养老社会保险等五个部分。
2.社会救助政策
社会救助政策是国家和政府制定的旨在维持公民最低生活水准的社会保障政策。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标准和法定程序,在公民因种种原因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社会援助(包括物质和金钱在内的经济援助以及劳务服务等)。社会救助是一种最低层次的社会保障,是对已经陷人贫困的社会成员提供最低标准的生活保障的有效手段。社会救助的实施一方面是为了消灭社会的绝对贫困现象,在现代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体现公平原则;另一方面也使没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社会成员的生存发展权利得到实现。当今的社会救助不同于过去的慈善事业和济贫活动,它是在扶贫、互助与自救相结合的基础上实施的。我国社会救助政策主要包括扶贫开发政策、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灾害救助政策、医疗救助政策、法律援助政策以及特殊人员救助政策等。
3.社会福利政策
社会福利政策是国家和政府制定的旨在提高国民生活质量的社会保障政策。福利制度属于较高层次的社会保障,其目的是促进整个社会成员的生活福利普遍增进。广义的社会福利泛指国家和社会为改善国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而依法向国民提供的各种津贴补助、公共设施和社会服务。就狭义而言,社会福利是为解决已经出现的社会问题及减少社会病态和预防社会问题恶化,所采取的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事业,针对的是社会部分公民。在实践中,各国对福利的理解和政策不尽相同,一些欧美国家实行了较为广泛的“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政策。我国的社会福利政策主要包括公共福利、劳动福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妇女福利、军人福利等。
4.社会优抚政策
社会优抚政策是规定由国家或社会依据对法定的优抚对象提供确保一定生活水平的资金和服务的带有褒扬和优待抚恤性质的特殊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优抚是特殊性质的社会保障,保障社会上备受尊敬的军人及其眷属,以及因维护国家或社会利益、从事公务活动而致使生命或健康受到损害的人员及其眷属的基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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