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将家庭教育纳入政府教育职能和公共服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所言,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需要逐步解决“不全面”、“不均衡”的问题。您对问题的原因分析透彻,提出的建议也很有针对性。近年来,教育部高度重视家庭教育工作,在推动将家庭教育纳入政府教育职能和公共服务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关于政府主导方面
一是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体制机制。200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0〕28号)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支持家庭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组织和指导家庭教育的责任。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精神,2012年,教育部联合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民政部、卫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中国关工委共同印发了《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积极推进建立由各级党政领导牵头负责,妇联、教育、文明办、卫生、民政、人口计生、关工委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领导体制。2015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5〕10号),要求和指导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家庭教育工作协调领导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越来越重视家庭教育工作,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有24个省市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成立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初步形成。同时,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等部门积极推动家庭教育立法,加快家庭教育法制化进程。制定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十三五”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家庭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理顺家庭教育工作机制,指导和推动各地家庭教育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加大家庭教育经费投入。“十二五”期间,各地加大了对家庭教育工作的财政投入和购买服务力度。近年来,虽然中央财政在安排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时,一般不再设立新的教育专项,但部分地区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或从妇联人均1元经费中划拨,或从妇儿工委经费中统筹列支,或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项目。201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保障家长学校的经费投入。目前,很多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都为家长学校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有条件的地区,妇联组织也多方争取资源,设立家长学校发展项目,支持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校建设和发展。街道、社区(村)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指导机构整合社会力量,争取社会资源,从街道办事处工作经费中专项支出,作为家长学校运行经费。各级文明办也积极协调支持家长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条件的地方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2015年印发的《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也提出,积极争取政府统筹安排相关经费,中小学幼儿园要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关于社会参与方面
一是引导多元主体参与家庭教育。教育部指导各地各校落实《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切实强化对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其中,要求各地在明确家长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重要作用同时,要求加快形成家庭教育社会支持网络,尤其注重统筹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扩大活动覆盖面,推动有条件的地方由政府购买公益岗位。还可以依托青少年宫、乡村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服务阵地,为城乡不同年龄段孩子及其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同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家长提供及时便利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二是发挥校外活动场所重要作用。近年来,教育部不断拓展家庭教育资源,努力推动各类社会资源单位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01-2010年,教育部和财政部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设县级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基本实现了全国每一个县都有一个综合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2011年以来,教育部联合相关部委利用社会资源建成各类主题社会实践基地608家。“十二五”期间,又利用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分批次支持各省地级市建设150个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十三五”期间还将继续支持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项目。各地教育部门利用这些校外活动场所面向中小学生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鼓励和引导家长共同参与,有效拓展了家庭教育服务空间。
三是将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体系。2016年,教育部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印发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把家庭教育纳入社区教育整体规划,积极面向学生家长教育理念、教育方法等方面的家庭教育指导。新世纪以来,教育部先后遴选确定了180个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并在此基础上确定了90个全国社区教育示范区。很多地方在推进家庭教育中探索了很好的经验和做法,如北京市朝阳区依托社区学院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导中心,编写《家长手册》免费向全区所有街乡及所属社区(村)派发,并通过社区教育网及手机用户平台向家长推送。
三、关于家庭履职方面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家庭教育宣传,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家庭教育氛围。截至目前,全国共创办家庭教育报纸、刊物1800多种,家庭教育广播电视栏目1057个。积极利用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服务平台,大力拓展家庭教育宣传的新平台。据统计,目前全国及省市县网上家长学校9147个,手机微信、短信等新媒体服务凭条7903个。同时,做好家庭教育实验区工作。2016年,教育部综合考虑各地家庭教育工作基础和地域分布,确定山东省、广东省、辽宁省沈阳市等10个地区为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探索有效经验,同时,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和中小学幼儿园要树立先进家庭典型,宣传优秀家庭教育案例,引导全社会重视和支持家庭教育工作。
二是加强家长学校建设。教育部通过家长学校、家长会等多种渠道,有针对性的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2011年,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中央文明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的指导意见》,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家长学校建设。目前,全国52万所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中,已建立家长学校的约33万所,占中职和中小学幼儿园总数的63.5%。各地通过家长学校,积极宣传现代家庭教育的理念和方法,教育和引导家长掌握科学育儿知识和正确的成才观念。
三是开发家庭教育资源。积极推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家庭教育。教育部先后出台了《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指导纲要》《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推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长效机制建设的意见》《关于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对发挥家庭教育引导学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的部署,推动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开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的家庭教育资源,通过主题教育活动、读物、视频等多种形式,满足广大家长对高质量家庭教育资源的需求。
下一步,教育部将进一步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继续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推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家长参与、学校组织、社会支持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6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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