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正·法治
公正篇
公正,社会进步之标志。公正,包括公平和正义两个层面,涵盖国家、社会和公民三个领域,在形式上体现于行政、司法、舆论和民俗等多个领域。它决定于国家、反映于社会、表现于民众。
公正,社会和谐之根基。公正,是国家昌盛、社会稳定的基础,任何社会形态的国度,如果公正缺失,那社会就会像大厦失去根基一样,必然倾斜甚至倒塌。
公正不仅是引领社会进步的价值观念,而且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也居于重要地位。只有建立和遵循公正原则,实现全社会的公正,才能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最大限度地集中全社会全民族的智慧和力量,才能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把改革发展取得的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我认为公平正义是维护社会和谐的根本。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有国法,校有校规,这些规矩使我们生活有保障,因此我们必须维护公正。
——洛梦恬 生命科学学院
法制篇
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大到国家的政体,小到个人的言行,都需要在法治的框架中运行。
法治反映了人类文明社会法律制度成长与变迁的基本目标,体现了社会主体从事法治改革的价值理想。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法治理论的最新成果。它深刻回答了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价值功能、内在要求、基本原则、发展方向等重大问题,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如何依法治国、如何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等一系列根本性问题形成系统认识,具有鲜明的理论品格、时代特征及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
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布鲁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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