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关于信用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推进全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2023下半年信用监测全区排名从最初的下游提升至上游,成为进步最快的旗县之一,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支撑。
完善组织架构,加强制度建设。调整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专班,制定了配套制度方案,印发了《新巴尔虎左旗关于持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为工作开展提供行动指南,进一步明确了责任目标。
归集信用信息,奠定基础保障。持续加大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力度,印发了《新巴尔虎左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双公示”信息台账填报的通知》,每周调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时填报“双公示”台账,并按照国家数据报送标准填报“双公示”信息至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保证“双公示”信息报送的及时率、合规率、上报率。同时,积极报送5类行政管理信息及其他特定信用信息,为信用信息的应用提供坚实的数据基础。
深化信用应用,提升治理水平。积极推进信用报告的应用,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事项中发挥信用报告作用,拓宽信用报告应用领域,目前新巴尔虎左旗已在16个行业领域制定了信用信息应用(核查)制度,根据制度要求常态化开展信用信息核查工作。同时,积极推动建立健全监管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印发了《新巴尔虎左旗建立健全信用承诺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已有12个行业领域制定实施了信用承诺制度,有效强化了对各行业领域的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
完善信用评价,实施差异监管。积极推动有关部门利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第三方信用评价结果,结合部门行业管理数据,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为信用监管提供更精准的依据。结合评价结果出台各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制度,落实分级分类监管要求,把评价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目前新巴尔虎左旗已在医疗卫生、市场监管、住房建设等21个领域制定了分级分类监管制度并完善了评价体系。
组织诚信选树,提供便利服务。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自治区诚信典型选树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持续开展诚信典型选树工作,进一步优化诚信典型选树流程,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自治区级诚信典型选树,定期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提升信用层级,在行政许可、实施财政性资金项目安排、招商引资、配套优惠政策和公共资源分配、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为诚信典型提供优惠便利的服务措施。
拓展信用场景,落实惠民举措。以守信激励为导向,推动信用惠民便企由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向市场主体和民生领域拓展应用,目前在医疗、出行、教育、市场监管等26个领域制定应用了“信易+”方案,逐步构建了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机制。随着给A级纳税人开通绿色通道、信用高的商户获减免日常监督频次等激励措施的落实,有更多的守信典型享受了便利与优惠。
开展信用修复,完善告知流程。各行政单位在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时,第一时间告知市场主体信用修复条件和修复流程。不断建立完善信用修复辅导机制,定期开展信用修复培训,通过互联网积极转发信用修复指南,鼓励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及时登录信用中国进行信用修复,鼓励不符合信用修复条件的失信主体积极履行法定义务,以便达到信用修复条件,恢复信用等级。
化解融资困难,助力企业发展。加快推进“信易贷”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工作,推动信用信息对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支持作用,引导金融机构、企业入驻信易贷平台,依托互联网进一步强化“信易贷”平台的宣传与推广,提升中小微企业信用融资供给的知晓度,做好“信易贷”平台的业务指导工作,把服务做实做细,切实提高平台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注册量和实名量,使更多中小微企业通过良好的信用状况获得更便利的融资服务,助力企业良性发展。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诚信氛围。积极组织全旗各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将诚信建设向机关、企业、学校等各领域延伸,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2024年1—2月,全旗开展诚信宣传教育工作20次,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座谈会12次,开展相关培训会11次,为不断强化政务诚信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诚信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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