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 > 现代化建设必须要遵循客观规律

现代化建设必须要遵循客观规律

现代化建设必须要遵循客观规律刘少奇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奠基者之一。他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为我国现代化道路的开辟作出了

刘少奇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奠基者之一。他积极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为我国现代化道路的开辟作出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贡献。

早在1944年5月20日,在陕甘宁边区工厂职工代表会议上,刘少奇就指出,“现在世界上凡是强大的国家,都是工业国”,“我们中国之所以弱,也就是因为我们还只有很少的工业,我们还不是一个工业国。要中国强盛起来,也必须使中国变成工业国。我们将来的责任,就是要把中国由农业国变成工业国”。新中国的成立,为中国工业化的实现奠定了重要基础。但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东方农业大国,应该怎样进行经济建设?走一条什么样的工业化道路呢?刘少奇强调,世界历史上只有两条国家工业化的道路:一条是“资本主义的国家工业化的道路”,这条道路“工业化过程中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并没有相应提高,而且这些国家最后不能不变成帝国主义,去侵略其他民族和国家,取得原料和市场来维持自己已经发展起来了的工业,并因此而要进行世界大战”;另一条是“社会主义的或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工业化的道路”,这条道路“能在工业化的过程中相应地逐步地提高劳动人民的生活水平,避免失业、饥饿和破产的痛苦,并且不需要去侵略其他的民族和国家,更不需要进行战争”,因此,“这是我们应该采取并且必须采取也能够采取的道路”,“除此以外,是没有第三条路的”。在道路选择伊始,刘少奇就指明了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根本方向。

刘少奇认为,新中国成立后的经济条件、政治条件、国际条件与十月革命时的苏联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东欧国家都有很大不同,因此,经济建设道路不能照搬苏联和东欧的经验,“不要去套书本子”。刘少奇对新民主主义经济进行深入研究,提出比较完整的新中国经济构成和经济建设方针的设想,为擘画新中国建设蓝图做了重要理论准备。他强调:向社会主义过渡不能操之过急,“这种过渡所需要的时间,将比东欧、中欧各人民民主国家长得多”,要在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中,有秩序、有步骤地完成社会主义改造和国家工业化。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刘少奇提出,要“进一步地发展工业、农业、手工业的生产,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和商业”,“努力培养建设人材,加强科学研究工作,以适应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发展的需要”,“在工业农业生产发展的基础上增强国防力量,提高人民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的水平”。这为“四个现代化”建设提出了初步的任务。在1962年1月召开的“七千人大会”上,刘少奇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并提出,“我们应该学会自己走路,应该根据中国的特点,采取适合中国情况的方法来进行建设”,“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必须自力更生,必须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中建立起强大的独立的经济体系”。这些具有鲜明特色的理论探索,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提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开拓提供了重要启示。

物质富足、精神富有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根本要求。刘少奇强调:“提高生活水平,过富裕的和有文化的生活。这是全国最大多数人民最大的要求和希望,也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力求实现的最基本的任务。”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把经济建设放在党的全部工作的中心位置。1949年6月,刘少奇在一份党内报告提纲中指出:“今后的中心问题,是如何恢复和发展中国的经济。”1949年8月,刘少奇指出:“只要第三次世界大战不爆发,我们的任务就一直是经济建设,使中国工业化。”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完成,1956年9月,刘少奇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指出,“革命的暴风雨时期已经过去了,新的生产关系已经建立起来,斗争的任务已经变为保护社会生产力的顺利发展”。大会通过的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进一步明确了国内主要矛盾的变化,提出当时的主要任务,就是“把我国尽快地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1958年3月,刘少奇再次强调:“现在全国人民和党的主要任务,就是尽快地发展生产力。”

“按经济办法管理经济”,是刘少奇从我国的具体国情出发,为寻找现代化建设新模式进行的深刻思考和探索。刘少奇尊重价值规律,注意发挥市场、价格对经济的调节作用。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他就提出,在与资本家的竞争中,“谁领导了市场,谁就领导了国民经济”。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他主张要“利用自由市场”,“一方面自由市场可以补充当前我们社会主义经济的不足,另一方面它可以帮助我们在经济上搞多样性和灵活性”。在20世纪60年代初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刘少奇坚决支持和指导实施“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要求注意综合平衡,“恰当地安排农业、轻工业、重工业、运输业之间的比例关系,以及这些部门内部的比例关系”,强调社会主义国家要“按经济的客观规律办事”。这些意见都反映了刘少奇的远见卓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也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经济体制改革提供了有益借鉴。

刘少奇认为“民主化与工业化是不能分离的”。新中国成立伊始,他就指出:“没有我们国家的民主化,没有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发展,就不能保障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反过来,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国家的工业化,又要大大地加强和巩固新民主主义政权的基础。因此,我们的基本口号是:民主化与工业化!”刘少奇强调,“我们必须更加发扬人民的民主,扩大我们国家民主制度的规模”,并为建立健全民主制度作出不懈探索。他是新中国第一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投入很大精力去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刘少奇指出,人民代表大会是人民“管理自己国家的最好的组织形式”,“因为它能够便利人民行使自己的权力,能够便利人民群众经常经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参加国家的管理,从而得以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刘少奇还致力于通过完善社会主义法治来保障人民民主,在党的八大政治报告中强调:“目前在国家工作中的迫切任务之一,是着手系统地制定比较完备的法律,健全我们国家的法制”,并亲自主持制定一大批法律法规,为新中国法律制度的形成和发展起了重要作用。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之一。刘少奇提出,“党是整个工人阶级和全国人民群众的领导核心”,“是我们国家的领导核心”,“党应当而且可以在思想上、政治上、方针政策上对于一切工作起领导作用”。坚持和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全面领导,既是根本政治原则,又反映党的作风,刘少奇指出,“我们的党是一个统一的党,我们的国家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地方党委只是党的一个部分的领导机关,不要把那个地方的党委看作是独立的。加强党的统一性,这也是一个作风问题”。党的政策是党的生命,在观念上要明确“政策是由中央统一制定的,只有中央才有权力决定政策”。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刘少奇反复强调,要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的领导,在全党范围内,统一思想、统一政策、统一计划、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各地方的党组织,对于中央的政策,只能够在切实地、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的前提下,加以具体化,决不允许借口‘情况特殊’、‘因地制定’,而任意修改,甚至拒不执行。”他特别强调,“无论在什么时候,都不能没有党中央的集中统一的领导。在遇到困难的时候,尤其需要加强党中央的集中统一的领导。这个问题,对于我们事业的胜利前进,关系极大,全党同志都应该有正确的认识”。刘少奇提出,要使我们党在领导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过程中,继续保持正确的、健全的领导,“根本的问题是在于努力减少党组织和党员在思想认识上的错误”,为此,必须要求党员干部进行艰苦的学习,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他提出共产党员标准的八项条件,强调中国共产党“现在为巩固新民主主义制度而斗争,在将来要为转变到社会主义制度而斗争,最后要为实现共产主义制度而斗争”,“一切党员必须具有为党的这些目的而坚持奋斗的决心”。1951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刘少奇提出要“为更高的共产党员的条件而斗争”,强调“不是普通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都能够做共产党员的,而必须是他们中间最先进、最有决心的分子,才能做共产党员”。他认为,从“巩固新民主主义”到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都要不断提高党员的标准和条件,培养一支先进、纯洁的党员队伍,作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政治保障,并贯穿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始终。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刘少奇同志数十年如一日的不懈奋斗,在我们党的历史上、在中华民族走向伟大复兴的历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刘少奇对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和实践探索,是党的老一辈革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探索中形成的宝贵精神财富。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把老一辈革命家共同开创的伟大事业继续推向前进,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

(作者系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第二研究部二级巡视员、研究员)

上一篇: 必须坚持问题导向
下一篇: 人际关系的重要性500字(5篇)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