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转变
一、新民主主义社会是一个过渡性的社会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是我国从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一时期,我国社会的性质是新民主主义社会。
•新民主主义社会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而是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过渡性社会形态。
•新民主主义社会的五种经济成分:①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②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③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④私人资本主义经济;⑤国家资本主义经济
•主要的三种经济成分:社会主义经济;个体经济;资本主义经济
•中国社会的阶级构成(与新民主主义时期三种不同性质的主要经济成分相联系)
①主要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其他小资产阶级
②民族资产阶级等基本的阶级力量
•农民和手工业者的个体经济既可以自发地走向资本主义,也可以被引导走向社会主义,其本身并不代表一种独立的发展方向。
•三种基本的经济成分及与之相联系的三种基本的阶级力量之间的矛盾
①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的矛盾
②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两个阶级的矛盾(主要矛盾)
•民族资产阶级
·作为一个剥削阶级,是被消灭的对象
·作为可以接受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社会力量,又是团结和改造的对象
•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既有剥削工人的一面,又有接受工人阶级及其政党领导的一面
•民族资产阶级与工人阶级的矛盾也具有两重性:既有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阶级利益相互对
立的对抗性的一面,又有相互合作、具有相同利益的非对抗性的一面。
•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增长并获得最终胜利
•非社会主义因素——将不断受到限制和改造
·在政治上,新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马克思主义在思想文化领域处于指导地位,中国共产党执政并得到人民群众拥护。
·在经济上,社会主义经济在不断发展,逐步占据了领导地位。
·在国际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社会主义国家已经形成一个强大阵营。
二、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及其理论依据
1、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提出
•要从根本上改变中国贫穷落后的面貌,把中国从一个落后的农业国变为一个先进的工业国,就必须实现国家的工业化。而在中国的具体条件下,就必须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
·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并举的思想
·1951年前后,党内大体形成了先用三个五年计划的实践搞工业化的建设,再向社会主义过渡的共识
·1952年9月,毛泽东提出用10年到15年时间基本上完成向社会主义过渡,而不是10年以后才开始过渡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12月形成了关于总路线的完整表述
·1954年2月,党的七届四中全会正式批准这条总路线。9月,第一届全国人大把总路线写入宪法。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一化三改”,“一化”即设社会主义工业化;“三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两者相互促进、相辅相成。
•这是一条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路线,体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改造的紧密结合,体现了解放生产力与发展生产力、变革生产关系与发展生产力的有机统一
2、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的理论依据
•马克思、恩格斯在创立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时,就提出了从资本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问题。
·他们认为,从资本主义社会到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经历一个从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到利用国家政权对旧的生产关系进行革命性的改造,逐步消灭私有制、确立公有制并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过渡时期。
·列宁认为改变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的经营方式和习惯势力是一件极其困难的事情必须经过一个相当长的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列宁认为过渡时期的根本任务是把剥削阶级的生产资料转化为公有财产,同时,通过合作社的形式使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并把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劳动生产率的根本任务提到首位,以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新中国成立后,党又在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理论的指导下,依据中国的具体情况,适时制定了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
①我国经济和文化的落后,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创造为保证社会生义完全胜利所必要的经济上和文化上的前提;
②我国有极其广大的个体的农业和手工业及在国民经济中占很大一部分比重的资本主义工商业,要求一个相当长的时期来改造它们。
•党在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过渡时期的理论在中国具体化了,形成了中国化的过渡时期理论,为中国社会主义改造提供了行动指南。
第二节 社会主义改造道路和历史经验
一、适合中国特点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1、农业、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1)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①积极引导农民组织起来,走互助合作道路。
在土地改革完成后,党不失时机地引导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受到农民的拥护和支持。
②遵循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和国家帮助的原则,以互助合作的优越性吸引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
③正确分析对农村的阶级和阶层状况,制定正确的阶级政策。
党制定并贯彻执行了依靠贫下中农,发展互助合作,由逐步限制到最后消灭富农剥削的农村阶级政策。
④坚持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采取循序渐进的步骤。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步骤
互助组:生产资料归农民个人所有→生产方面组织起来、互帮互助→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土地入股统一经营→按劳分配和土地入股分红相结合→半社会主义性质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生产资料农民集体所有→按劳付酬,取消土地分红→社会主义性质
(2)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党和政府采取了积极领导、稳步前进的方针。在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过程中,党和政府采取说服教育、示范和国家帮助的方法,使手工业者自愿参加到手工业合作社中来,从而把手工业者的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集体所有制。
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步骤:
供销小组:没有改变生产资料私有制→脱离资本主义工商业的供销轨道→社会主义萌芽性质
供销合作社:生产活动由各户分散独立完成→逐步有部分生产资料是公有的→半社会主义性质
生产合作社:生产资料全部归集体所有→统一经营,入社人员参加集体劳动,按劳分配→社会主义性质
2、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第一,采取的方式——和平赎买。
我国能够采取赎买的方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和平改造的原因:
①民族资产阶级具有两面性
②中国共产党与民族资产阶级长期保持着统一战线的关系
③我国已经有了以工人阶级为领导、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建立了强大的社会主义国营经济并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
第二,采取从低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国家资本主义有初级形式和高级形式之分:
①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国家对私营工商业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等。
②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是公私合营,包括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第一步,主要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初级形式:私营商业——委托经销、代销;私营工业——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
第二步,主要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
第三步,是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高级形式:个别行业的公私合营;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第三,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1956年,全行业公私合营进入高潮。年底,全国私营工业户数的99%和私营商业户数的82%,分别纳入了公私合营或合作社的轨道。这标志着国家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己基本完成。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经验
在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向社会主义过渡的进程中,中国共产党积累了丰富的历史经验,主要包括三点:
第一,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
这一方针对于在深刻的社会变革中保持社会稳定,促进生产力发展,逐步改善人民生活,推动社会进步,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二,采取积极引导、逐步过渡的方式。
实践证明,这种逐步过渡的办法符合农民的特点和生产力状况。在手工业改造方面的逐步过渡,不仅保护和促进了手工业生产的发展,而且为手工业逐步进行技术改造创造了条件。
第三,用和平方法进行改造。
坚持用和平的办法,不仅保证了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而且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极大地促进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上,有两个事实是世界历史上各种革命大变动中罕见的:
一是在一个几亿人口的大国中比较顺利地实现了如此复杂、困难和深刻的社会变革,不仅没有造成生产力的破坏,反而促进了工农业和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二是这样的变革没有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反而极大地加强了人民的团结,并且是在人民普遍拥护的情况下完成的。
第三节 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在中国的确立
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及其理论依据
●1956年底,我国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我国社会经济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已占绝对优势,社会主义公有制已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标志着中国历史上长达数千年的阶级剥削制度的结束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制定及颁布施行,
为各族人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提供了必要条件和保证,为逐步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
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里程碑。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了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政体。
这部宪法是中国人民100多年来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英勇奋斗的历史经验总结,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新的经验总结。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些基本政治制度的确立,表明我国由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
●我国社会的阶级关系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帝国主义侵略势力已经被清除出中国大陆;官僚资产阶级已经在中国内地被消灭;原来的地主和富农正在被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民族资产阶级被改造成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工人阶级已经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工人阶级队伍进一步壮大;亿万农民和其他个体劳动者已经变成社会主义的集体劳动者;知识界已经成为一支为社会主义服务的队伍。
●一方面,中国可以在没有实现工业化的情况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正是为了推进中国的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另一方面,由于经济文化还比较落后,中国的社会主义还只能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或者叫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不经过社会生产力的极大发展,是不可能超越这个阶段的。
二、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重大意义
第一,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极大地提高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第二,我国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初步显示了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党团结带领人民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确立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完成了中华民族有史以来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
第三,中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使占世界人口1/4的东方大国进入了社会主义社会,这是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史上又一个历史性的伟大胜利。它进一步改变了世界政治经济格局,增强了社会主义的力量,对维护世界和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第四,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确立,是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一个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东方大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问题的系统回答和正确解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在中国的正确运用和创造性发展的结果。
●近现代中国三种社会形态的更替
·1840年→旧民主主义革命➡1919年五四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社会主义革命➡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1840-1949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1949-1956年新民主主义社会
·1956年开始社会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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