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的道德体系包括一个核心,即以为人du民服务为核心;一个原则,即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五个基本要求,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三个建设领域,即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一个总目标,即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前进的人际关系。
社会主义道德体系,是指社会主义道德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行为规范有机结合起来的整bai体。它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指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体系,它由各方面的道德规范构成,如政治道德、商业道德、家庭道德以及各行各业都有自己具体的规范、具体的内容,各种规范有机地结合在一起,构成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内容体系。另一方面是指社会主义道德的层次体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由低到高存在着四个层次的道德要求。处于最低层次的、也就是最简单、最一般的道德要求,是社会主义起码道德要求,它包括社会公德和家庭道德两大部分。处于第二层次的是社会主义基本道德,具体概括为“五爱”,即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处于第三层次的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各行各业都有自己的特殊道德要求。
社会主义道德
处于第四层次的是共产主义道德。这是社会主义时期的最高道德要求。以上这四个层次的道德要求有机结合,构成了社会主义道德的层次体系。
社会主义道德存在层次体系,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由于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基础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利益主体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主义的道德要求是多种层次并存。就所有制形式而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全民(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私人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必然出现多种利益主体,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私人利益、个人利益等等。私人利益也是个人利益,但这不是一般的个人利益,而是对社会财富占有量相对较大的人的个人利益。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40%以上的财富集中在1%的人的手里。这1%的人的个人利益与一般的个人利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由于存在着多重经济成分和多重利益主体,决定了不能只有一种道德要求,必须要有适应多重利益主体的道德要求。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封建道德糟粕残余的影响,还存在着西方资产阶级道德中腐朽成分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觉悟还没有达到足以完全抵制和消除这些影响的程度,这也决定了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只有一种道德要求,而要有适应不同觉悟程度的人的道德要求。在“极左”时期,我们曾经企图用一种美好的、理想化的道德去要求每个人,结果造成道德要求与道德现实脱节,道德承诺与道德行为背离,并没有也不可能形成所期望的道德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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