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是个奇妙的存在,充斥着各种声音、味道和色彩。大家在市场里寻寻觅觅,讨价还价,一片喧嚣热闹。不论是小市场、大型批发市场、专门市场,还是网络电商市场,以及更为复杂的金融市场,不可否认的是,我们每个人都已无法离开这些“市场”,它深深地嵌入了我们的生活、肌体和生命。
但是大部分人是并没有想过一个问题:人们习以为常的“市场”,到底是怎样形成的呢?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经济学和社会学已经创立了关于市场形成的诸多理论。其中较早系统涉及市场形成理论的,是信奉“看不见的手”的古典经济学家。“看不见的手”是自由主义经济学家坚称的经济行为准则。他们认为,人类的经济行为不应该被政府过多干预,人们的经济决策应该交由产权所有者,依据相关信息来确定,而这个相关信息,只能来源于市场。唯有市场,才能调节经济体系的运行,市场以“看不见的手”的形式发挥其巨大作用。在古典经济学经典作家那里,市场在经济体系中占有核心位置,是经济运行的指南针、晴雨表。那么,在古典经济学家的眼中,市场是怎样形成的呢?
1、自然形成并作为默认逻辑前提的市场
我们以古典经济学创始人之一的亚当·斯密为代表来做简要分析。亚当·斯密对市场的论述,主要侧重于其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并不重点关注其如何形成。因为他默认市场是自发形成并且自行运转的。所以,在他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研究》一书中,市场的存在其实是一个不言自明的前提。他对市场的论述,除了重点考察市场作为指挥经济运作的“看不见的手”的功能外,还论证了交换、分工与市场的关系,并由此证明国民财富增长的动力。在这里,我们可以大致发现他对市场形成的理解。
亚当.斯密(1723-1790),经济学主要创立者,代表作品:《国富论》《道德情操论》
他认为,国民财富增长的动力是技术的进步以及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需要以交换和分工为前提。那么,交换与分工是什么样的关系呢?他指出,交换是人性天然的必需,交换“是人性中某种倾向的必然结果”,“这是所有的人普遍都有的倾向,而其他动物则没有”。亚当·斯密认为,正是因为人的天性有交换的倾向,为了跟其他人交换产品,便需要生产其他人并不生产的产品,以形成交换的可能性。这样,自然也就产生了分工。斯密用制针工场的例子,说明分工必然带来技术熟练化即技术进步。他认为,技术进步必然提高劳动生产率,实现一国国民财富的增长。这就是学界总结的关于人类经济成长方式的“斯密型动力”的内涵。
实际上,到这里为止,斯密并未直接论述分工、交换与市场的关系。不过,在斯密理论中,似乎隐含着一条“公理”:有交换就有市场,交换与市场密不可分。他曾指出:“由于交换的力量而引起了分工,所以分工的范围必然总是受到交换能力范围的限制。换言之,受到市场范围的限制。”这样,斯密就明确地将交换能力的范围与市场范围画上了等号。在他看来,交换是人类的天性,交换又与市场二位一体。因此,对斯密来说,市场的形成与存在不是需要讨论的问题。市场之所以重要,主要是因为它决定了分工的范围,从而决定了劳动生产率提高的潜在可能性,决定了国民财富增长的可能程度。
那么,斯密在什么情况下比较多地讨论到市场呢?其实,就是在分析分工范围受市场范围限制时,他才对市场有较多涉及。他以搬运工为例来讨论此问题,他说,“有些种类的产业,即使是最低级的一种,也只能在大城市中进行”,因为“一个搬运工在其他地方就找不到工作维持生活。一个村庄对他来说,范围太狭小了,甚至一个普通的集市,也很少有大到足以使他维持固定职业的程度。……水运,为每一种产业开辟了更加广阔的市场”。这就说明,在亚当·斯密看来,市场范围的大小,决定了人们交换能力的大小,也决定了人们的交换程度的高低,进而决定了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可能性。显然,在他的体系里,市场是国民财富增长的极为基础而重要的环节。
在这段话里,斯密的市场指的是什么呢?显然,市场就是人们进行交换的场所(“集市”)和交换的潜在辐射范围(“更广阔的市场”)。但是,人们为什么会制造交换场所呢?如何确定其辐射范围呢?斯密再次没有解释。从其论述的潜在逻辑来看,他的观点是,因为人们需要交换,交换需要场所,市场自然就产生了,市场的辐射范围是由产业性质或者产品的运输方式决定的。所以,如果一定要从斯密的理论中,去剖析他的市场形成思想,那么,我们可以认为,在他看来,市场的形成,取决于“人性中无法给予进一步解释的原始本能”,即交换。斯密主张自由放任的市场制度,一方面,将市场置于其经济理论的核心位置,认为一国的经济运行,是由千千万万的理性经济人,从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里获得信息,各自出于寻求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独立做出经济决策来实现的;但另一方面,关于在经济运行中如此基础并且如此重要的市场是怎样形成的,他却没有进一步的分析与证明,而是直接用“人性中无法给予进一步解释的原始本能”来进行解释。也就是说,在他的理论体系里,市场的形成,与分工一样,都是一个自然的过程,也是一个默认的逻辑前提。
十八世纪工业革命后工厂林立的英国
这就形成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为什么在斯密的理论体系中如此重要的市场,他并不展开论述,而把它当作不言自明的逻辑前提呢?我们当然可以用上文的理解来解释,即他以“人性中无法给予进一步解释的原始本能”——交换说明了市场存在的必然性。但更重要的原因,应该从其分析理路中去寻找。我们知道,斯密创建了古典经济学,古典经济学理论的核心是劳动价值论。劳动价值论的研究焦点是生产,在劳动价值论看来,国民财富增长源自劳动而非流通。因此,在写作《国富论》的年代,斯密虽然亲眼见到了成熟的资本主义市场体系,但在其分析路径上,作为流通环节的市场只能是帮助实现劳动价值的媒介,并不直接产生价值。所以,研究市场,应该着眼的是其特性、功能,尤其是其功能、特性如何具体发挥作用并帮助实现劳动价值。市场自身的价值,在其体系中,无法直接以劳动价值来做出合适的衡量,也很难在生产三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的理论中找到合适的位置。斯密关于市场是“看不见的手”的洞见,以及关于供求关系与市场效率的讨论,分析的都是市场的功能、特性。在这些论述中,斯密已经把市场抽象为一种机制,而不仅仅是具体的交易场所。这一抽象,使斯密以及后来的古典经济学家,都较少从“机制何以可能”的角度去从具体的经济生活中寻找答案。唯其如此,市场虽然在其理论体系中具有决定性意义,但市场形成的逻辑却没有得到足够的分析。
2、资本主义国内市场是经济体系自身演进的结果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家对斯密的理论既有吸收,也有批判。马克思和恩格斯首先就不同意斯密“分工源于人们天性中的交换倾向”的观点,他们认为分工决定交换,并在此基础上,论述了从分工扩大、交换发展、生产力提高、大机器出现到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的过程,进而推导出其逻辑——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主要是经济体系自身演进的结果。
尽管马克思也承认“交换和分工互相发生影响”,但他反对斯密“分工源于人们天性中的交换倾向”的观点,认为不是交换决定分工,而是分工决定交换。他指出:“分工……至少在交换之初,与其说是交换的结果,倒不如说是交换的原因。”“如果没有分工,不论这种分工是自然发生的或者本身已经是历史的成果,也就没有交换。”
恩格斯在此观点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了交换的发展进程。他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中指出:“在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人们只是直接为了自身的消费而生产;间或发生的交换行为也是个别的,只限于偶然留下的剩余物。在野蛮时代中级阶段,我们看到游牧民族已有牲畜作为财产,这种财产,到了成为相当数量的畜群的时候,就可以经常提供超出自身消费的若干余剩;同时,我们也看到了游牧民族和没有畜群的落后部落之间的分工,从而看到了两个并列的不同的生产阶段,从而也就看到了进行经常交换的条件。在野蛮时代高级阶段,进一步发生了农业和手工业之间的分工,从而发生了直接为了交换的、日益增加的一部分劳动产品的生产,从而使单个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变成了社会的迫切需要。文明时代巩固并加强了所有这些在它以前发生的各次分工,特别是通过加剧城市和乡村的对立(或者是像古代那样,城市在经济上统治乡村,或者是像中世纪那样,乡村在经济上统治城市)而使之巩固和加强,此外它又加上了一个第三次的、它所特有的、有决定意义的重要分工:它创造了一个不从事生产而只从事产品交换的阶级——商人。”可见,在恩格斯看来,交换是分工的结果,野蛮时代初级阶段几乎没有交换,只有到了野蛮时代中级阶段,产生了经常超出自身消费需要的畜群,才能形成经常交换的条件,而野蛮时代高级阶段农业和手工业分工出现之后,以交换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出现,交换成为一种社会需要,文明时代则巩固了这种交换,并且创造出专业从事交换的商人阶级。
十九世纪最伟大的伙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分工决定交换的逻辑基础上进一步指出:“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这就是说,马克思和恩格斯一致认为在分工的基础上,交换不断重复,形成社会规则,最终形成出于交换目的而进行的生产。概而言之,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交换的基本观点是,由于劳动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出现产品剩余,开始形成交换,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分工,交换规模扩大,形成交换的社会规则,产生为交换而进行的生产,并最终导致商人阶层的形成。这一吸收了人类学研究成果的逻辑分析,成为经典的商业形成理论,也成为中国古代史教科书中关于市场与交换的书写范式。
当然,必须指出,马克思并没有从交换以及商人的产生,就推导出市场的产生。马克思本人从未探讨过作为商品交易场所的市场的形成,在马克思的经济学体系中,“市场”所指,基本上是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即在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基础上将全国各地区经济融为一体的交易系统。马克思曾指出,“市场既包括使资本作为商品资本出售的劳动,也包括使资本作为货币资本进行购买的市场”,显然,在这里,市场不是简单的交易场所,不是简单的商品交易聚集地,也不是潜在的商品辐射范围,而是一种与资本主义联系在一起的经济体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第24章“所谓原始积累”中,专题讨论了“国内市场的形成”。他指出:随着圈地运动和资本原始积累的发展,在英国,“大工业才用机器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了极大多数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完全分离,铲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纺纱和织布。这样,它才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一部分农村居民的被剥夺和被驱逐,不仅为工业资本游离出工人及其生活资料和劳动材料,同时也建立了国内市场。事实上,使小农转化为雇佣工人,使他们的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转化为资本的物质要素的那些事件,同时也为资本建立了自己的国内市场。以前,农民家庭生产并加工绝大部分供自己以后消费的生活资料和原料。现在,这些原料和生活资料都变成了商品;大租地农场主出售它们,手工工场则成了他的市场。纱、麻布、粗毛织品(过去每个农民家庭都有这些东西的原料,它把这些东西纺织出来供自己消费),现在变成了工场手工业的产品,农业地区正是这些东西的销售市场。以前由于大量小生产者独自经营而造成的分散各地的许多买主,现在集中为一个由工业资本供应的巨大市场。
在上文中,马克思以英国为例,分析了资本主义国内统一市场的形成逻辑。在马克思的逻辑体系里,市场背后的剥削关系、政治关系、法律体系均得以揭示,这是他区别于古典经济学家的高明之处。但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主要还是由生产力发展、社会分工所驱动的,在本质上,它属于经济自身演进的结果。关于这一逻辑,我们早已耳熟能详,无须再做阐述。不过,需要注意的有以下三点。第一,这段文字提醒我们,马克思深刻论述了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的逻辑,却并未讨论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之前,斯密曾讨论的作为商品交换聚集地的市场的属性,这些“市场”,马克思基本只用“交换”一词来指称。第二,虽然马克思没有深入讨论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之前商品交换聚集地的属性,但上文中仍然涉及“市场”的多种含义,“手工工场则成了他的市场”“农业地区正是这些东西的销售市场”“一个由工业资本供应的巨大市场”中的“市场”,分别指产品的销售对象、需求方和产品的销售地域。这说明,马克思所讨论的市场是资本主义性质的,但其含义仍相当复杂。第三,马克思虽然分析了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但是他的论断也是以生产为导向的。他关注的资本、土地、劳动力以及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主要体现于劳动工人与资本的关系)等问题,均从分析劳动生产创造价值的角度立论。
3、简单商品市场的自然形成
不过,虽然马克思并未探讨作为销售对象或者作为商品聚集地含义的市场形成之逻辑,但是,后来的研究者帮他总结了这一意义上的市场形成的逻辑,实际上也认为市场的形成是一个自然的过程。这主要是因为从分工到交换的逻辑,特别是恩格斯关于三次社会大分工的论述,以及由此而来的商人阶级形成的结论,使后来的研究者觉得不能忽视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之前的商品贸易及其市场在整个市场形成过程中的逻辑位置。于是,后来的马克思主义研究者们,主动为其市场形成的逻辑体系补充了一个环节,并且似乎达成了共识。下面所列几种表述,就是经过补充、我们许多人经常接触并接受、已经成为“经典”的“结论”。
第一,市场是随着社会生产的发展而产生并不断发展完善起来的。在人类生产发展的历史上,为了解决社会生产发展的内在矛盾及其外在对立,由偶尔的商品交换、集市贸易发展到专门化的市场的出现,逐步适应了生产发展的需要。而后随着生产的日益社会化的发展,市场也在不断发展完善。
第二,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人们用来交换的剩余产品的数量和种类越来越多,人们对交换的经常化和固定化的要求便越来越强烈,从而在那些固定进行交换的地点,形成了市场。
第三,从原始社会末期到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简单商品生产阶段的市场主体,主要是小商品生产者,与简单商品生产阶段相适应的市场,主要是商品市场。随着简单商品生产转化为社会化的商品生产,进入市场交换的不只是劳动产品,还有劳动力和资本等生产要素,交换活动亦由短期交易向长期交易延伸,由地区市场向全国市场和国际市场扩展,逐步形成市场体系。
第四,在简单商品生产阶段,与之相适应的是分散、狭小的简单商品市场,而且各地的小市场之间也很少有经济联系。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简单商品市场逐步转变为资本主义大市场。
就是说,马克思论证了“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逻辑,却并未论证作为商品交换场所、销售对象、销售地域、交换过程等意义上的“市场”的形成逻辑。国内学者们则在资本主义国内市场形成之前,补充了一个“简单商品市场”阶段,来替马克思建构起“完整的”市场形成体系理论。这大概是研究者们出于拥有数千年历史的传统中国有着发达的商品经济,却没有形成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事实,而不得不增加的一个环节。伴随着这一环节的增加,学者们进一步总结了“简单商品市场”形成的机制:由于简单商品交换量的增加,经常化和固定化的交换地点,主要是一些交通要道和人口聚集地,就形成了交换场所,即市场。显然,这并非马克思本人的研究结论,也过于简单化了市场的内涵和外延,却成了目前中国通史教科书中讨论市场形成问题的主流观点。显然,这一观点,并未真正触及“简单商品市场”的形成机制,学者们几乎都把市场的形成视为一个自然的过程——一个由交换而必然带来的经济结果。这也就是说,目前学术界从古典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经济学角度出发,分析市场的形成过程和机制的研究,基本都认为市场的形成是一个自然的过程。
费尔南·布罗代尔(1902 -1985 ),法国历史学家,年鉴学派的的第二代代表人。提出了著名的长时段理论。主要著作有《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和地中海地区》、《法国经济社会史》、《十五至十八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及《资本主义论丛》
与“简单商品市场”有些类似的讨论,是费尔南·布罗代尔的“初级市场”理论。在历史学家中,布罗代尔是为数不多的直接在人类的理论宝库中留下了重要贡献的人物。在《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中,布罗代尔以其《地中海与菲利普二世时代的地中海世界》中所采用的结构主义分析框架,构建了人类经济生活的三个层次,即物质生活、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的理论架构。对此,张芝联有非常精到的总结。他指出,布罗代尔认为1500—1800年的经济生活可分为物质生活、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三个层次。其中物质生活是最基层的,涉及人们最基本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这一层次,人类大量的经济活动是分散的自给自足、以货易货和互相服务;第二层是市场经济,市场经济是生产与交换的一种机制,它将农村活动、摊贩、店铺、作坊、交易所、银行、集市、市场紧密相联,将人类的经济生活联结成为一个整体;第三层是资本主义,这是一种由少数商人(大资本家、批发商、银行家等)组成的垄断经济,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市场经济不一定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甚至可能是反资本主义的,而资本主义很可能对市场经济造成阻碍与破坏。布罗代尔认为,在市场经济层次之前,也就是在物质生活层次中,存在的市场叫作“初级市场”,就是那种或通过流动的商贩或由生产者自己联结起来的农民与农民、农民与作坊,并且加入了流动的匠人和铺主的集市等,它们将使用价值变成交换价值,这种市场既是交换场所,也是交换过程,这与国内学者总结的“简单商品市场”有一定程度的相似性。布罗代尔还根据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一书的研究,直接分析了传统中国的市场,将其置于“初级市场”的分析框架内。当然,对于本书的主题来说,布罗代尔的经济生活三层次理论的意义,并非仅仅在于其“初级市场”理论与“简单商品市场”的某些相似性,也不仅仅在于其“初级市场”与其“市场经济”“资本主义”的关系以及与“简单商品市场”“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逻辑相关性,而在于其分析框架的结构主义特征,决定了其分析重点在结构,而并不深究市场形成的逻辑。在本书关心的议题上,他重点描述的是物质生活中交换的出现、扩大,市场的兴起的历程以及不同市场的透明和不透明特征等问题,而不是分析市场形成的逻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将布罗代尔关于市场问题的鸿篇巨制放在这里讨论。
4、市场是“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的秩序”
20世纪40年代以来,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旗手级人物哈耶克进一步发展了作为自然过程的市场形成理论。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出生于奥地利,在奥地利获得博士学位,受米塞斯的自由主义经济学思想影响颇深。1931年受聘于伦敦政治经济学院,1938年加入英国国籍,1974年因为其货币政策和经济周期理论而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哈耶克主张自由市场经济,反对国家干预,因而在政治上反对社会主义。哈耶克在《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一书开篇即宣称:“本书所要论证的是,我们的文明,不管是它的起源还是它的维持,都取决于这样一件事情,它的准确表述,就是在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这种秩序的更为常见但会让人产生一定误解的称呼是资本主义。为了理解我们的文明,我们必须明白,这种扩展秩序并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它是从无意之间遵守某些传统的、主要是道德方面的做法中产生的,其中许多这种做法人们并不喜欢,他们通常不理解它的含义,也不能证明它的正确,但是透过恰好遵循了这些做法的群体中的一个进化选择过程——人口和财富的相对增加——它们相当迅速地传播开来。哈耶克的自由主义观念在这里表达得非常直接甚至粗暴:我们的文明,“是在人类合作中不断扩展的秩序”,它“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而是一个自发的产物”!也就是说,在他看来,“我们的文明”不需要某种特别的权力横加干预。
弗里德里希·奥古斯特·冯·哈耶克(1899-1992),新自由主义代表人物,代表作《通往奴役之路》《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
那么,这个可以称之为“我们的文明”的作为自发产物的“扩展秩序”,在那个时代人们最为熟悉的表达中拥有的概念是什么呢?它跟市场有何关系呢?哈耶克说,“这种秩序的更为常见但会让人产生一定误解的称呼是资本主义”,也就是说,资本主义是比较合适的用来指称这种秩序的概念。哈耶克的所谓资本主义,虽然也表达一种以获取收益为目的的资本活动所构成的制度体系(这基本上是各种资本主义观的共同认识),或者说秩序,却不是马克思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偏重揭示剥削关系),也不是布罗代尔意义上的资本主义(偏重垄断),而是强调其自由市场属性。在他看来,在一定意义上,资本主义就是自由市场体系。而正如他所说,这种秩序是自发的产物,根本不是人类的设计或意图造成的结果。接下来,在《致命的自负——社会主义的谬误》第三章“市场的进化:贸易与文明”中,他继续以大量篇幅和丰富的史实,论证了人类市场的兴起是自发的产物,而不是政府干预的结果当然,哈耶克所论述的市场,和马克思的论述具有相同的地方,都是侧重于资本主义国内市场,而不是简单的商品聚集地。哈耶克还进一步讨论了市场价格,他认为市场价格是自由价格,是一种“由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产生的秩序。在这一理论体系之下,价格是市场运作的核心。在这个意义上,认为哈耶克相信商品聚集地意义上的市场,其运作逻辑也是“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的结果,或可庶几近之。
综上所述,对于市场形成的理解,古典经济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以及新自由主义经济学,都存在着一个共识:市场是自然的人类行为的结果。用哈耶克的话来说,那就是,市场其实是一个“人类行为而非人类设计的秩序”。
本文选自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4月出版之新书《市场如何形成——从清代食盐走私的经验事实出发》。
黄国信,历史学博士,中山大学历史人类学研究中心暨历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兼任中国社会史学会副会长。主要研究方向为明清社会经济史、历史人类学。主要著作有《区与界:清代湘粤赣界邻地区食盐专卖研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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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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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将会探讨:
➤“不起眼”的盐有多重要?
➤古代中央政府为何要把“盐”掌握在自己手里?
➤为何有那么多人贩卖“私盐”?
本书为你揭晓:
盐税收入是古代中央政府税收的主要来源之一;
政府用了非常聪明的办法来管理食盐买卖;
商人有更高超的贩卖私盐的技巧;
官、商共同构建了宏大的私盐市场。
—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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