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民幸福观历经自一元向多元、自传统向现代、自整体向个体的深刻转变之后,展现出中国现有幸福观、西方幸福观、传统幸福观之间的碰撞、交汇、融入、分割,同样也彰显出科学幸福观和落后幸福观之间的生存与颠覆、新老交替等特质。作为社会历史变革在国民幸福观中的必然反应,我国国民幸福观在当前社会转型期间,受到现代工业社会发展、全球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等多项因素的制约。此种必然性也是现阶段我国精神文明建设乃至思政教育现代化转型的重要依据。
我国国民幸福观的历史变迁脉络
以政治约束为核心的幸福观。幸福观的改变多以社会存在的动态变革为依据。新中国成立以后到改革开放之前,在计划经济统筹社会资源的制约下,国家宏观调控影响着国民经济和精神文化的发展趋势,导致此阶段国人的幸福观从以道德约束为核心,向以政治约束为核心的方向发展。
多元化萌芽发展的务实幸福观。以改革开放作为起点,20世纪末作为分界点,以政治思想为核心的集体幸福感依然存在极大的惯性,但是重视现实中个人物质生活变化,尝试从物质财富和政治生活中寻求满足感的行为开始增多,这为后期幸福观从单一化向复杂化、从迷茫化向混乱化的转型提供了前提。改革开放带来经济发展的春天,以劳动来完整地诠释幸福观显然是不够成熟的。在金钱、美色、权力等的诱导下,国民释放着压抑多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心态从对政治的狂热日渐趋于客观冷静,这也为务实幸福观奠定了见识的基础。
多元碰撞中实现的幸福观。21世纪以来,改革开放和全球经济发展,为中国带来了巨大的社会变迁。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使国民幸福观得以调整和多元化。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个层面得到国家更多的关注,无数中国人燃起追求幸福的热情。受到社会各个层面变革的影响,国民价值观呈现出多元性发展的趋势,基本表现为现代价值观与传统价值观、老年人价值观和青年人价值观、整体价值观和个体价值观、主流价值观和主导价值观、物质价值观和精神价值观并存的发展趋势,导致多元价值观和一元价值观在长期并存的同时,形成张力关系。
转型期国民幸福观存在的问题
一是贫富差距增大带来的幸福标准畸形。随着网络信息时代的来临,西方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大量散布不利于我国健康发展的恶意信息,很容易影响到缺乏是非观或者政治敏感度不足的民众,劳动正向性引导作用及对幸福的给予能力被弱化。在社会监督和网络监管不足的前提下,其负面影响由线上向线下蔓延,幸福观领域由此遭到污染。据CCTV针对中国经济生活的调查结果显示,在中国,家庭收入能否主导幸福以年收入20万元人民币为门槛,而美国却是以7.5万美元为门槛。在收入高的家庭中,民众的幸福感同样存在两个极端。对物质财富的过度追求与多种幸福观念相互碰撞和冲突并行,部分人对物质财富的趋之若鹜,使社会心态偏向拜金主义,也使国人眼花缭乱,甚至陷入错误的幸福观中。与改革开放之前国人对物质淡漠而对精神领域狂热不同,现代社会中国人已经走入另外一个极端,比如不讲天理只顾人欲,不考虑法律和道德约束,使幸福观在无限膨胀的物质欲望下日渐畸形化。
二是多种心态刺激下幸福观的多元异化。很多人将获取物质和金钱视为通向幸福的唯一正确路径,认为消费层次和消费数量的提升就意味着幸福感的增加。此种虚假的幸福观念不仅在高收入群体中存在,在低收入群体中同样因虚荣和盲目攀比,导致需求和幸福观的异化。除幸福观被异化成物质和消费观念外,以权力为追求目标、一切行为听从权力指挥的幸福观念也正逐渐成为幸福观误区的主流。“学而优则仕”的思想在青少年群体中渗透力度不断强化,家长为保障孩子获得荣誉和奖项,不惜造假或耗费重金,此类追求权力的欲望和行为,同样使得精神生活荒芜化,心灵和权力失和,价值观和信仰逐步丧失。
转型期我国国民幸福观的提升路径
以政府为导向,运用政策重树劳动幸福观地位。在我国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政府尤为重视各项精神倡导和对精神领域的宏观调控、指引,以政策的形式予以展现,增加其普及率和影响力。比如中国梦的提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宣传和推广。随着人的因素和地位的不断提升,人类社会进步与劳动之间的相关性,尊重人与尊重劳动和创造之间的相关性,尊重创新和人才与尊重知识和劳动的相关性,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和思考。为此,可以将中国梦所倡导的实干精神与弘扬劳动幸福观、凝聚中国力量等融合起来,利用国家相关政策及舆论传播的社会影响力、权威性和主动性等,不断强化社会各界民众对劳动导向的幸福观念的认可和信任。
以劳动幸福观为核心,多种媒体合力增加普及宣传力度。在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指引下,将个人放在以劳动为前提的具体劳动关系中,不断满足个人合理需要,将其全面发展作为引导目标,为其提供借助劳动通道就可以获得幸福的平台和机会。这才是国人必须坚持崇尚劳动光荣,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和劳动功能,将劳动者所得、所能、所愿有机结合,进而创造出正确幸福观的指导思想。
就社会发展现状来看,幸福和劳动的应然性关系尚未建立,使得劳动地位无法得到基本保障和肯定。因此需要奠定社会幸福观中劳动的核心地位,使其成为所有幸福观中的核心要素,并伴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传导,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向社会大众群体进行推广,逐步将劳动幸福观植入大多数民众内心之中。在进行劳动幸福观倡导和推广的过程中,需要切实看到形态各异的幸福观中所存在的同一性缺失的问题,因此需要剔除与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以及社会发展规律相悖的幸福观,引导、调整其他价值观向劳动主导价值观聚合。
个体幸福价值观因为个体思维的差异而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其大多从人类个体的生活常态角度出发,缺乏长远性和整体性,具有功利性和细节性,缺乏对整体事物发展规律的思考,难以与人民根本利益和社会最终发展需求相统一。因此必须保障不同价值观取向内涵的一致性,这也是保持社会凝聚力,防止价值观和社会精神文化导向分崩离析的杀手锏。
走出盲目倡导误区,培养劳动幸福观环境。在劳动幸福观倡导的过程中,必须充分意识到个体劳动能力和观念所存在的差异,必须明确劳动作为人类获取幸福的必要途径,不能好高骛远。劳动幸福观作为主导性幸福观念,同样需要依靠完善的环境来成长。对于当前我国出现的“劳动无用论”等错误观念,建议加大各类技能型培训机构的构建力度,甚至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创办符合不同劳动者需要的技能培训班。只有将就业和技能培训进行对应性匹配,才能真正做到供求平衡,真正从根本上解决因城镇化发展而带来的各类就业难问题。这将是劳动幸福观深入人心的基础条件。
(作者单位:安康学院)
【注:本文为2013年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体育锻炼对青少年幸福感的影响研究”(项目编号:13p09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曾长秋、邱荷:《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与幸福中国建设》,《理论学刊》,2013年第9期。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