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对于服务和服从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新闻媒体来说,我们必须适应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务必完成好党中央提出的新的重大战略任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促进和谐社会的更高层次发展。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出发的重大战略任务而提出来,这一宏大战略思想,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体现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对于服务和服从于全党全国工作大局的新闻媒体来说,我们必须适应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务必完成好党中央提出的新的重大战略任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不断促进和谐社会的更高层次发展,正如《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所指出的:“正确的思想舆论导向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因素。”
一、准确把握形势,认真履行职责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重要阶段及其组成部分,而且还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意义。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关键时刻和攻坚阶段,我们面临的机遇是前所未有的,而面对的挑战也是前所未有。一方面,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另一方面,由于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不同群体之间的发展不平衡,由于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形式的日益多样化,还由于当代人们在各种文化相互激荡的前提下呈现出独立性、选择性、多样性和差异性的特点等等,故而导致物质和精神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相当多的不和谐因素和不和谐现象。
新闻宣传工作赋予的职责要求我们应当深刻认识当前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科学分析影响社会和谐的矛盾和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并努力寻求解决途径。如果我们无视、忽视或轻视不和谐因素及其现象,我们就会上辜负党中央的重托,下愧对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因此,新闻媒体一定要准确把握形势,认真履行职责,同各级党和政府齐心协力,与人民群众群策群力,积极主动地正视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在和谐的气氛和环境中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伟大目标。
二、充分反映民意,协调各方关系
新闻媒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反映意见、愿望和想法的最直接渠道和最有效途径之一。我们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抱着深厚的百姓情怀,深入社会底层,倾听百姓呼声,充分了解群众遇到的问题和矛盾。尤其是要加强和发挥内参机制的功能和作用,不断拓宽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及时准确地把群众中的热点、焦点问题反映到有关部门和主管领导,促使问题又快又好地解决。
按照六中全会精神,为着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关系,我们要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将新闻传媒体制同正在逐渐形成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等有机地衔接在一起,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从而更好地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我们深知,只有将社情民意制度化、法制化,才能真正掌握社情民意的环节和关键;也只有真正掌握了社情民意,新闻宣传才能有针对性地解疑释惑,引导舆论,理顺民心,做到有效传播。下面的社情民意一定要毫无保留地上达,上边的政策方针一定要毫不走样地下传,双向反馈,上下沟通,共同创造和谐气氛。
在当前,稳定压倒一切,仍然是重大现实主题。保持稳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前提,只有消除了不谐之音,才能维护稳定。发展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条件,社会和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取决于发展的协调性。因此,新闻媒体一定要始终紧紧抓住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宣传主调,在大力宣传我国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又要善于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正确对待利益关系的调整,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稳定、发展和改革的大局。
三、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丰富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
从一定意义上讲,和谐社会建设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能否在新闻宣传中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只有科学地发展,才能促进社会和谐,也才能为和谐社会提供丰厚的物质基础。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把人们的注意力和兴奋点引入开拓创新、奋发有为的轨道,努力营造鼓励人们干事业、支持人们干成事业的社会氛围,推动形成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相适应的创业机制,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愿望得到尊重、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肯定,让全社会的创造活力竞相迸发,创造源泉充分涌流。
四、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积极开展舆论监督
正确的舆论导向是建设和谐社会的根本保证。舆论导向正确,是党和人民之福;舆论导向错误,是党和人民之祸。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要始终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在经济社会深刻变革、思想文化日益多样的情况下,现实社会中出现一些杂音、噪音在所难免,关键是要唱响主旋律,在全社会形成积极向上、生动和谐的主流舆论,使有利于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社会和谐、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成为时代的最强音。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尤其要注意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随着最新通讯技术产品的普及,加之我国人民内部不同群体之间利益关系的矛盾凸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不协调的问题突出,造成了重大突发性事件日渐增多。这类事件常常具有广泛的关注度和强烈的震撼力,直接影响着一个地区或一个局部的社会稳定;处理稍有不慎,往往会被境外反华敌对势力所利用。事实证明,广大群众在重大突发性事件面前,对主流新闻媒体的权威资讯有着特殊的信赖。主流新闻媒体的引导结果,直接关系着事件的处理效果。因此,新闻媒体要不断增强判断复杂局势、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性事件的报道能力和反应能力,从而缓解重大突发性事件给社会带来的强烈冲击,化消极因素为和谐的积极因素,切实维护一方平安。
积极开展舆论监督,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搞好舆论监督,对密切党群关系和干群关系,有着独特而重要的作用。广大群众关注和参与舆论监督,是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舆论监督的重点不只是在监督,更重要的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和化解矛盾。我们要实行建设性监督,做到与人为善、出自公心、服务大局;实行科学监督,做到尊重规律、事实准确、全面客观;实行依法监督,做到内容合法、手段合法、程序合法,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对促进社会和谐、引导社会进步的积极作用。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与传播研究所所长、教授、博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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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我们要构建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要求,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着力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和谐文化、完善社会管理、增强社会创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协调发展。
――摘自《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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