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教研部教授梁朋在《中国党政干部论坛》撰文指出,中央提出要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并把它纳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制度建设中,充分体现了我们党的系统思维和战略思维能力。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社会慈善意识明显增强,以慈善、志愿者行动等为代表的第三次分配蓬勃发展,各类慈善公益活动积极踊跃。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公益慈善事业还处于起步阶段,2018年我国内地捐赠额占GDP总量比例仅为0.16%,而发达国家该比例通常都在1%以上。我国志愿者服务参与率仅为全国人口的3%,而美国则为44%。这一方面说明我国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但另一方面也说明我国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还存在巨大的空间和潜力。
第三次分配有着不可低估的社会价值。从各国的经验看,第三次分配不仅弥补了各种正式社会保障制度安排的缺漏,同时还具备柔性调和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提升公众社会责任与社会公德的功能,扮演着提升文明道德的重要角色。重视发挥第三次分配的作用,通过道德、文化、习惯等影响下的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志愿行动等方式济困扶弱,不仅是对初次分配、再分配的有益补充,而且对凝聚社会共识和全体人民的精神力量,巩固全体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第三次分配发展的趋势看,慈善、公益和志愿者行动也已经成为科技创新、环境保护、沙漠治理、养老事业等方面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另外,第三次分配所独具的“温情效应”不仅让受赠方在经济上得到帮助,精神上得到抚慰,使其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明显增加,同时从马斯洛需求理论分析,捐助者的高层次需求如感情上的需求、尊重的需求以及自我实现的需求也得到了满足。“赠人玫瑰,手留余香”,“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第三次分配不仅体现社会成员更高的精神追求,将奉献与博爱的精神融入细节与过程中,使人们在慈善和公益行为中获得更大更持久的精神满足,同时也将激发出全体人民更强烈的进取心和事业心,为更加幸福的未来不断努力拼搏。(陆琴 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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