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印发指导意见,明确14项主要任务——
本报讯 近日,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就进一步加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能力建设印发指导意见,从 5 个方面明确了 14 项主要任务。
指导意见提出,通过构建责任明晰的组织管理体系、深度融合的动员协同体系、多元互动的力量支撑体系、广泛深入的社会赋能体系和全面有序的资源保障体系,健全社会响应、协调沟通、模拟演练、补偿激励和社会评价等制度机制,全面提升全市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社会动员的组织领导力、响应统筹力、社会共治力、全民响应力和能量聚合力,努力构建“统筹调度有平台、协同联动有机制、应急动员有预案、日常推进有活动、社会响应有力量、物资保障有资源”的灾害事故应急管理社会动员格局。
到 2025 年,力争全市培育应急管理领域社会组织不少于 150 家;各街道 (乡镇) 全部成立应急志愿者队伍,应急志愿者数量达到本市常住人口的 1%;公民安全科普教育基地覆盖率达到 100%,本市居民培训普及率累计达到常住人口总量的 25%左右。
构建责任明晰的组织管理体系指导意见提出,要明确应急管理社会动员的组织领导。在市委统一领导下,市应急委统筹全市范围内的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社会动员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本市应急社会管理动员组织领导架构,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常态与应急状态相衔接的应急管理社会动员的组织领导体系。各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要强化属地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主导下的应急管理社会动员组织体系,明确责任任务,突出区域内社会动员要素的随时调动、即时整合,打通应急管理社会动员的终端环节。
强化深度融合的动员协同体系指导意见要求,完善应急管理社会协同机 制 、构 建 基 层 应 急 管 理 社 会 动 员 协 同 平台。探索构建社会应急力量参与重特大灾害事故救援行动现场协调机制,凝聚应急合力,提升救援实效。健全区域内各类单位常态化沟通协商机制,强化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社会团体和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沟通交流,推进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协调民政等部门,在街道(乡镇)现有的社会动员中心,增加社会应急力量动员协调、宣教培训、政社交流等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任务,形成基层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平台、社会力量对接需求的窗口。
建设多元互动的力量支撑体系指导意见指出,要培育应急管理领域社会组织、发展壮大社会应急力量。加强分级分类管理,完善评估、监管和激励措施,鼓励应急领域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应急安全宣传、应急演练、隐患排查、风险评估等工作。以从事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社会组织和城乡社区应急志愿者为重点,加强社会应急力量建设指导,制定规范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的制度规定和标准条件,将认定符合条件的队伍纳入全市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发挥辅助救援作用。积极探索应急第一响应人制度,大力培育发展应急第一响应人,加强理论和实操培训,提升全社会应急响应能力。
建立广泛深入的社会赋能体系根据指导意见,要提升全民自救互救能力、发挥宣传教育引导能力、拓展应急安全文化辐射能力。把提高全民应急能力作为市、区应急管理部门重要任务,构建政府主导、上下联动、行业部门参与、群团组织配合的社会应急能力培训体系。依托红十字救护员培训等体系,在全市公共服务行业、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型场所的从业人员范围内,广泛开展AED 使用、心肺复苏、逃生避险等方面的技能培训。加快构建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宣传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等协同推动,区域内企业单位、社会组织、学校、家庭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全景式”应急管理动员宣传网络。 指导各区建设评估一批集互动、体验、参观和研学于一体的高品质应急安全互动体验馆、公共安全教育基地。
完善全面有序的资源保障体系指导意见强调,强化应急科技和人才支撑、完善应急物资及装备社会化保障。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交流合作,加强应急社会动员人才培养和机制研究。鼓励支持高新企业、科研机构加大研发力度,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信息技术,探索构建智慧应急社会动员网络,为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提供保障支撑。鼓励和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依托空闲厂房、仓库等储备必要应急物资,推广家庭应急物资储备。注重发挥物流行业企业的专业优势,做好应急物资储备保障、物流配送等工作。建立健全应急社会物资紧急采购、紧急征用和灾后补偿机制。
(京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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