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传学、郝园园在《苏州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撰文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的公共价值,简言之,既是社会成员自觉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结果,也是国家出于社会发展总体目标所进行的一种价值整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出的本真在于使具有“公共性”的价值理想信念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追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所担负的公共使命、其作为代表社会主体利益的公共表达,以及其公共运行过程都彰显出深厚的公共性内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过程是社会实现公共性凝聚的过程。但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共性内涵及其公共运行过程来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过程,可以看作是当前社会实现公共性凝聚的过程。但反观当前,从国家层面、社会层面到公民个体层面,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公共性缺失情形,这种情形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价值传播和彰显所要求的公共导向、公共环境、公共素养尚有差距,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广泛认同和践行。当前对价值观问题的广泛关注和高度重视,昭示着人们开始凭借自己的思想和力量为自己营造出理想的生活世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表着社会成员普遍的价值取向和价值追求,这一具有合理公共价值的共识达成过程,是社会整体的公共性得以觉醒和凝聚的过程,需要对社会成员的利益诉求给予普遍满足、对公民权利予以制度化保障,需要通过创设开放的公共领域和空间,使社会成员自身的主动性与自觉性得以发挥,公共理性和公共参与能力得以展现。
公共性视角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
公共性视角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认同与践行双传学、郝园园在《苏州大学学报》2016年第3期撰文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的公共价值,简言之,既是社会成员自觉追求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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