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腊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勐腊县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信息公告
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目的
为确保勐腊县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顺利实施,我局拟对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通过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使价格决策以前瞻性或预防性为导向,以对社会和公众对于拟定中的决策出台后可能抱有的态度的评估结果来决定决策的取舍。这就把规范和化解矛盾、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关口前移,通过稳妥决策、慎重实施,将社会风险减到最低限度。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内容
根据县人民政府的批准,我局已启动勐腊县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工作,现阶段已完成了成本监审、价格听证程序。根据《勐腊县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腊党办〔2016〕52号)、《云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云价综合〔2018〕131)等文件规定,现将《勐腊县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予以公开,广泛征求公众的意见建议。
勐腊县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方案主要内容:
1、将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从1.685元/立方米调整为2.25元/立方米。
2、非居民生活用水平均价格由2.185元/立方米调整为3.50元/立方米。
3、特种用水价格2.485元/立方米调整为6.80元/立方米。
4、低收入困难家庭户用水价格在10吨/月内仍按现行水价优惠政策执行,即1.685元/立方米。
以上价格不含污水处理费1.30元/立方米。
三、调价背景
供水企业运营以来,为保障县城区正常、安全供水,投入大量资金用于新项目建设、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维护。勐腊县城自来水价格已有20年未做调整。以上原因造成供水企业成本高于经营收入,企业连年亏损。2018年—2020年供水企业共亏损571.82万元。供水企业的正常运营,不仅关系企业自身利益,而且关系广大县城区居民的用水质量和用水安全,需要审慎研究,在兼顾居民和用水企业承受能力的同时,调整供水价格,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启动我县主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十分必要,通过价格调整有利于引导消费,调节需求,强化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云南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勐腊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勐腊县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开展了自来水供水成本监审,成本监审结论:勐腊县给排水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2019年、2020年三年平均供水成本为900.28万元,三年平均单位供水成本为2.16元/立方米。(不含水资源费、不含原水费),而现执行的综合水价仅为2.12元/立方米,收入与成本倒挂。
四、供水价格调整对用户影响预测
这次水价上调会适当增加我县城区居民一定的经济负担,但不会产生很大的影响。目前,勐腊主城区供水价格调价方案居民生活用水的年自来水水费支出在居民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例都很小。对于县城居民中的特困户低保户来说,已实行了保障措施,对他们的基本生活没有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公示对象为居民用水、非居民用水用户单位。主要征求用户单位对本价格调整的态度、对价格调整后关注的主要社会稳定问题、对价格调整拟采用社会维稳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及其他相关要求。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用水户及单位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责任单位联系,表达对价格调整的意见和看法。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含节假日,即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3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