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建立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机制和从源头预防、减少不稳定因素的长效机制,尽可能避免和减少因决策不当给当地经济社会稳定造成不和谐因素,结合事项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民主决策、主动维稳,对《乌审旗调整完善城镇供水价格方案》(下称《方案》)实行先期预测、先期评估、先期化解,防止因决策、政策的偏差而引发不稳定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拟决策事项顺利实施。
二、组织领导
为推动工作有效落实,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赵 鹏旗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
副组长:折 恺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利刚 乌审旗税务局 副局长
脑日布仁庆旗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高海波 旗水利局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张子瑞 乌审旗鑫浩泰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
思志林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副经理
张凤义 鄂尔多斯市图源水务有限公司董事长
韩世博乌审旗水利和水土保持局查干淖尔水厂厂长
郝刚强 鄂尔多斯市天地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成 员:陈 刚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股副主任
贺小艳 乌审旗税务局税政二股负责人
白儒军 旗水利局水资源与节约用水股副股长杨春花 乌审旗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主任
周 娜 乌审旗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工作人员
曹 瑞 鄂尔多斯市乌审旗水务有限公司生产主任
苏润平 乌审旗鑫浩泰自来水有限公司副经理
高卫刚 乌审旗鑫浩泰自来水有限公司副经理
张晨曦 鄂尔多斯市图源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
郭生海乌审旗水利和水土保持局查干淖尔水厂主任
王彩丽 乌审旗鑫浩泰自来水有限公司收费部长
王世东 鄂尔多斯市天地源水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
负责科室: 乌审旗价格监测和认定中心
联 系 人: 杨春花 (15049419484)
三、评估范围
本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为:《方案》在实施过程中,涉及当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时,对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进行先期评估、先期预防、先期化解,保证决策事项可以合理补偿城镇供水成本,适当理顺供水价格,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又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原则,从多方面逐一分析预测,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1.合法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当地政府总体规划,前期支撑性文件是否办理齐备,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座谈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
2.合理性评估。拟实施的决策是否建立在正当考虑的基础上,是否存在法律动机以外的目的或追求;是否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是否符合社会、企业和居民的承受能力;是否可能引起不同利益群体的攀比。
3.可行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经过严密的可行性论证,出台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是否完善、具体,是否符合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并为他们接受和支持。
4.可控性评估。决策事项是否可能引发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存在引发集体上访或其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是否会诱发关联性的其他不稳定问题;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有相应的预测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对涉及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能否依据法律、政策进行充分合理解释和详细说明,并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5.关联性评估。出台的决策、政策是否连贯一致,是否与周边地区相关决策、政策存在差别。
6.对其他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问题进行评估。
五、风险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工作方案。经旗政府办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重点评估的重大事项,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宣传公示、征求意见、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调研论证,对相关资料的搜集,对情况进行摸底,分析隐患,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的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做出综合评判,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对决策事项作出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的评价。评估结束后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报旗委政法委备案。
4.坚持全程跟踪,落实维稳措施。对已批准实施的决策事项全程跟踪,密切监控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可能产生的不稳定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矛盾。对可能出现的重大不稳定问题要制定应急预案,严防群体性事件发生。
乌审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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