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系社会是先妣崇拜,父系社会是先祖崇拜。
显然,不论是先祖崇拜还是先妣崇拜,都属于“祖先崇拜”。而“祖先崇拜”的实质,则是“生育崇拜”或“生殖崇拜”。
这种“生殖崇拜”集中表现在我们的“姓氏文化”中,也在文字中留下了“历史记录”。这种记录的“标题”,就是我们的“姓”、“氏”——
“姓”其实就是我们母系先妣的名号;而“氏”,则是我们父系先祖的名号。
我们现在使用的所谓“姓”,其实都是我们的“氏”,而要想知道当初的“姓”,往往需要作一番查考。
这个倒也不难,在网上输入你现在用的“姓(氏)”,就会得到你最初可能的“姓”了。
而要更“深刻”而“真切地理解“母系社会的先妣崇拜和父系社会先祖崇拜的具体内容,我们就必须认识“姓”、“氏”二字的初文本义。
有一个现成的文字可以作为“启发”——祖宗的“祖”字。
甲骨文“祖”字与“且”是同一个字:
J祖,合2091正,宾组
J祖,合21617,子组
J祖,合22094,午组
J祖,合27061,无名组
只要“正视现实”,你就会发现,这个祖宗的“祖”字,就是男根象形。后两例字下面,两端出头一横,表牌位底座。
而有了“祖”字的铺垫,“姓”字初文“生”也就不难理解了:
J生,合5845,宾组
这样的“生”在甲骨文“告”字中,是作为“祝告对象”即“神主”而存在的:
J告,合27168,三、四期,何三
甲骨文“告”字还有下列诸形:
即:
这里面的“神主”
就是“女阴象形”或“女阴象形加牌位底座”,最后一例可理解为有手举把手或插架的神主牌位。
可能有人会质疑,下形不是“草”字吗:
没有问题。但“草”字也是由“女阴象形”而来的,而且“草”字在很多如今还在使用的语言案例中,依然保留着“女阴”即“牝器”的古义。只是浑浑噩噩、或少见多怪的我们,没有察觉而已。
下面贴出方言中的相关例子。谨供参考。
看来,在各地语言中,“草”表“牝”、“母”、“女”,十分普遍且根源悠久。这无疑密切了“草”与“女阴”之间的关系。
从文字学的角度来说,下形甲骨文:
既是后世“草”字所本,也是“生”即“性”、“生”、“姓”所本。
从“近取于身,远取诸物”的认识顺序考虑,先民应是将“草”的形状比拟成“女阴”之形了。
根据同样的逻辑,“氏”字初文本义也就“呼之欲出”了——它应该与“祖”一样,也是表“男根”的。
而甲骨文“氏”字:
J氏,合22542,出组
恰恰就是“男根侧视象形”。
这里,笔者也不想列举更多的理据、证据了。因为这个问题本来就很简单,用不着搞得好像很复杂似的。
不过奇怪的是,总有一些“道貌岸然”的“人士”,一听到、看到这样的说法,就“痛不欲生”、愤怒至极,甚至跳起脚来诋毁谩骂——大有“如丧考妣”之态。
不过,这些人要是知道了他们如丧之“考”“妣”是什么意思,不知又作如何感想。
金文“考”字如下:
B考,大鼎
甲骨文“牡”字如下:
J牡,英1961,出组
金文“妣”字如下:
B匕,陈侯午錞
甲骨文“牝”字如下:
J牝01合21219师组3
以上所列,“考”与“牡”性器同形,“妣”与“牝”性器同形。其义何谓,不言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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