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第一个将土地圈起来,胆敢说“这是我的”,并且能够找到一些十分天真的人相信他,谁就是文明社会真正的奠基者。——卢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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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梭所认为的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有两种。第一种是自然或生理上的不平等,比如相貌,力气,智力等;另一种是伦理或政治上的不平等。本文所讨论的不平等指的是后者,即人与人之间的地位、财富等社会属性上的不平等是如何起源和发展的。
不平等的起源
卢梭认为,在上古时代的自然状态下,人与人之间是各自独立的。人最初的意识是对自身存在的意识,第一关心的是自己的存续。自然为人类提供了生存的一切必要条件,人类学会如何去利用它们。在这种状态下,人不依赖于另外一个人而存在,只要孩子能够独立生活,那么对于母亲来说他们也就什么都不是了。
但是问题很快出现了,在自然状态下的生存繁衍过程中,人们要从更高的树上摘取果实,要和其他猛兽争抢食物,要度过漫长的寒冬,还有荒芜的岁月。自然界给予人类的种种生存挑战使得人类的智力得以发展。而人类也逐步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这种优越性。
在完成一些生存挑战的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原始的合作。这种合作是松散的,一旦共同目标完成,因这种合作而产生的共同体也随之瓦解。在合作的过程中,人们开始逐渐意识到合作所带来的义务及其好处。随着人类的发展,人类的需求增多,为了应付复杂的自然情况,原始的这种松散的合作逐步演变成了常态且稳定的合作。为了提高合作的效率,语言开始诞生。
随着合作效率的提高,人类生产力提升,搬出了洞穴,用石头或者木头搭建了人类史上的第一座房屋。而搭建这座房屋的人必定是足够强大的人,以便有足够的力量来捍卫自己的财产,保护自己的利益。房子的出现使得人与人之间不再是原始的各自独立,而是出现了最原始的家庭关系。夫妇、妻儿的关系开始出现,同时也出现了最原始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分工。
人类逐渐意识到人与人之间互相合作的好处,因此家庭与家庭之间聚集在一起,形成了部落群体。群体之间由于生活环境的一致,使得同一群体下人们有共同的生活方式和风俗习惯,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也便更加紧密。
群居的生活催生了观念和男女之间的情感,人们的思想和品性和得到了锻炼。这时人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种偏好,比如部落篝火聚会中歌唱得更好,舞跳得更好,长得更好看,打猎更厉害的人更受人们欢迎,也便成了部落人们所尊重的人。这种情感的出现,导致了虚荣、轻视、羡慕等心理状态,卢梭认为,这是人类走向不平等的第一步,尽管这时候的不平等还在先天不平等的边缘徘徊。
由于人与人之间的差异,人们互相评估,原始的道德礼仪观念的雏形开始形成。“在法律产生之前,每个人都是他所受到的冒犯行为的唯一法官和复仇者”。卢梭认为,人类本应永远停留于这一阶段。“只要人仅仅致力于单靠一个人就能完成的工作,以及不需要其他人的协助就可以完成的技艺,那么就可以过上依照人们本性可以享有的自由、健康、美好、幸福的生活”。在人类满足于此的情况下,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是微不足道的,并不影响人们的自由与幸福。
但是人类已经尝到了互相合作的甜头。“一旦他发现一个人拥有两人份的生活必需品的好处,平等就消失了,所有权应运而生”。而引起这次巨大变革的是农业和冶金。
农业的出现使人们摆脱了不稳定的渔猎和采集生活,而金属的使用则大大提高了人们的生产力。农业的出现必然引起土地的分配,生产力的提高则为人们拥有私有财产提供了必要条件。为了保护各自的财产,人们相互之间承认各自财产的所有权。而人们对土地年复一年的持续占有也逐渐变成了人们对土地的所有权。
这个时候人们的自然不平等开始发生作用。由于先天体力,智力的不同,耕种土地和生产工具的不同,以及自然环境的影响,导致人们的最终粮食产量大不相同。在相同劳动量的情况下,有些人收获很多,有些人则连基本的生活都难以维持。这个时候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悄然发生着改变,其结果不同程度地影响着人们的命运。
人类生产力的发展,语言的完善,机会的不平等,财富的使用等使得人们再也无法回到独自生活的时代去,人与人之间互相依赖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牢固。这种不平等造成的财富的不平等,在这种社会环境下,不仅穷人离不开富人,富人同样也离不开穷人。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逐渐变得复杂起来,人性中恶的一面,贪婪虚伪等开始在人类社会中蔓延。
当农业发展到各自所有的土地互相接壤的程度时,土地兼并的现象开始出现,而兼并必然伴随着流血暴力。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进一步发展,奴隶出现了。
对奴隶的统治和奴役所带来的甜头让统治者将这种不平等进一步扩大。有些人开始变成别人的私有财产,原始的“有地同耕”的共同温饱的状态被打破,生产成了一个零和游戏。于是人类社会的杀戮、侵占、掠夺、战争愈演愈烈。人类在不平等的路上一路狂奔。
不平等的发展
由于有奴隶替奴隶主生产,所以富人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思考。“在战争中,生命的危险是所有人都要分担的,但财产的风险却由个别人承担”如此看来,战争并不是最划算的财富获取方式。而且社会根本没有准则,谁的拳头更大谁就说了算。奴隶主同样存在被自己所有的奴隶所推翻的风险。
因此,奴隶主从奴隶中选拔士兵,同时和其他奴隶主组成联盟,发明了一些似是而非的道理,制定法规和制度。“让我们联合起来,保护弱者免受压迫,遏制野心勃勃的人,确保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东西。制定所有人都必须遵守的公正和平的法规,不偏袒任何人。”让人们的力量汇聚成权力,用法律领导人们。
这可能就是法律和社会的起源,表面上服务于大众,实际上规则的制定者给弱者戴上了镣铐,赋予了强者以权力。政治制度的制定必然服务于统治者。自此迫使整个人类辛苦劳作、服从奴役、饱受苦难。
这种社会数量增加,很快遍及了全世界。虽然各种政治体之间存在战争和掠夺,但基本状态是自然状态。底层人民在统治者所赋予的光荣和义务中流血牺牲,统治者则坐享其带来的收益。
初生的政府并没有一个稳定正规的形式,其形式在历史进程中修修补补地发展。“社会起先只包含几个所有的个人都承诺遵守的一般公约,对于他们每个人来说,共同体是公约的担保人”“由于公众是唯一的见证人和法官,违反公约的人很容易就能避免留下罪证、逃避惩罚;必须要等到人们千方百计地规避法律,弊端和混乱不断加剧之时;人们才终于想到要将公共权力这项危险的保管物托付于个人”在这种情况下,人们赋予了某个人或者某个团体以权力,以此换回安稳和快乐。
如果一个人在能力、道德、财富声望等各方面都很出众,从而被单独推举为行政官,以此建立的国家就是君主制国家;如果是几个各方面都在伯仲之间的个人,那么就会有一个贵族政府;若是财富才能等各方面都分布比较均匀,离自然状态最近的人共同掌握最高行政,那么就形成了民主国家。
国家在人民赋予某个人或某个集团以权力的时刻诞生,以此维护自己的利益。也就是说,政府并非始于专制权力,专制权力是政府堕落的产物,最初政府的建立是对最强者的法律的补救。卢梭提到,“即使政府始于专制权力,这种权力由于在本质上不合法,不能作为社会权利的基础,因此也不能作为人为的不平等的基础”
人们交出权力之后,有些人依然只服从于法律,而有些人则很快开始服从于主人。选举的麻烦随着选举频率的增加而逐步显示出来。集团派别,党派斗争的激烈,内战的爆发最终导致国家由“公天下”向“家天下”转变。此时,习惯于依附、安宁以及舒适生活的人们已经没有能力打碎自己身上的枷锁了。除非社会矛盾积攒到一定程度爆发起义,否则人们只能忍受统治的压迫与奴役。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被固定下来了,而且随着生产力的提高,这种不平等被进一步拉大。
“假如我们追踪这些不同变革之中不平等的进展过程,那么就会发现,法律以及所有权的确立是它的第一阶段,这个阶段人们认可了贫富差别的状态;行政官职的设定是它的第二阶段,人们认可了强弱差别,第三个阶段是合法权力转化为专制权力,认可了主仆差别”人类也从自然状态一步步走向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
在卢梭的论文中,他认为这种不平等是必然的。“任何政府若是没有腐败和变质,始终完全根据它组建的目的运行的话,那么它本身就没有组建的必要;若是一个国家里的人不规避法律,不滥用行政官的职位,那么行政官和法律就根本没有存在的必要”
政治上的差别必然导致公民之间的差别,不平等也在个人之间显现出来,并且因为才能、欲望、境遇的不同而千变万化,形式各异。“人们在社会中主要用财富、贵族身份或等级地位、权势和功绩来自我衡量,彼此区别”“这四种不平等之间,个人的功绩的不平等是所有其他不平等的根源,但是最终所有的不平等都归结为财富这一最后的不平等”
在这种不平等的社会规则下,所有人对于统治者赋予的名望、荣誉、和特权的普遍欲望,促进了才能和力量方面的锻炼和较量,将所有人变成了竞争者,对手甚至敌人。人们开始了其漫长的被压迫的历史。在地位和财富的极度不平等中,首领挑起事端,通过思想和权术控制所有人。专制主义的发展最终迎来了暴君的统治。这个时候公民重归平等,因为所有人什么也不是,主人的意志是臣民唯一法则,主人欲望是臣民唯一准则,善与公平消失,社会契约完全消亡,人们到达了新的自然状态,这种状态是极度腐败的结果。“暴力是维持它的唯一力量,也是推翻它的唯一力量。”
“野蛮人自顾自地生活,社会人生活在自身之外,只在他人的评价中生活”
以上观点是卢梭《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第二部分的总结概括。在卢梭看来,人类是从独居走向群居的,因此人类的不平等是有起源的。但如果人类天生就是群居动物的话,也就是说,人类从兽进化到人的过程中逐渐形成自己群居的习性的话,那么人类的不平等就是天生的。因为自然的不平等是先天存在的,而自然的不平等必然引起一系列其他的不平等。
那么人类社会能否实现平等?我认为,只要平等是人类的本性需求,那么最终的平等必然能够实现,而其实现必然伴随着人类的解放。其论证我们可以在另一篇文章中具体展开。对于卢梭在这篇论文中出现的其他疑惑也将在其他文章中具体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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