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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学】乡土中国:乡土本色

【乡村社会学】乡土中国:乡土本色写在前面《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是费孝通先生最著名的作品,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基础,后者是前者的解决方案。在开始讲解之前,我需要大家首先明白:费孝通先生所处的年代

写在前面

乡土中国》和《乡土重建》是费孝通先生最著名的作品,前者是后者的理论基础,后者是前者的解决方案。在开始讲解之前,我需要大家首先明白:费孝通先生所处的年代,正是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碰撞交融的年代,中国的乡土社会也处于转型的早期;而现在,乡土社会也并没有完全完成转型,而且中国乡土社会到底应不应该转型、应该向什么方向转型、怎样转型,我们都不能说已经完全搞清楚了。所以如果把《乡土中国》中的一些理论放到如今来看,有一部分会让你觉得说的很对,但也有一部分可能已经不符合现今的实际了。所以我们在看《乡土中国》的时候,可以把这本书当作是社会史、变迁史,用运动、变化的观点看问题。大家要知道社会是在不断变化的,所以社会学这么学科也必然随之不断地变化。但变化归变化,过去的一切实则并不可能完全过去,过去依然在以某种或大或小、或察觉或未察觉的方式影响着现今的我们与社会。因此,了解乡土社会的形成、发展与变迁,对我们正确认识现代社会并不断推动现代化健康发展有着极大的意义。

好了,我们今天先来讲一讲《乡土中国》的第一章:《乡土本色》。

(一)“土头土脑”的乡下人

费先生认为从基层上看,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土头土脑”的乡下人,才是当时中国社会的基层。古代中国是农耕文明的社会,“土”在中国 社会有着极其重要的地位,作为国家的别称的“社稷”,其中的“社”指的就是土地神。在北京中山公园的社稷坛还专门取来全国东、西、南、北、中各地的土壤铺成“五色土”,取“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之意。事实上,无论是海洋文明还是农耕文明,都有着像“土地神”之类的原始崇拜。古人明白什么东西对他们好,明白什么东西能让他们活下去,自然就会对那个东西产生敬畏感、崇拜感。玛雅人靠吃玉米生存,于是有了玉米神。世界各族人民都要从太阳中汲取能量,因此“太阳神”几乎在所有文明中存在——阿兹特克人有托纳提乌,日本人有天照大神,希腊叫阿波罗,而我们叫羲和。而作为一个长江、黄河、珠江三条大河流域全是农业区的中国,古人对“土”也就有着原始崇拜。这是我们农耕文明独特的原始崇拜,比如同是农耕文明的日本,日本神道教中就有各种各样的土地神或者承担土地职责的神,例如野槌(のづち)还有诹访大明神(长门有希)。

乡土社会特征及其内涵_乡土中国中乡土社会的特性_乡土社会的特征

社稷坛“五色土”

从群体来看,古代中国的治国理政中也有着“农本思想”,直到明末“重农抑商”理念才受到冲击。而对于乡下人个体来说,种地是最普通的谋生方法,“土”是他们的命根。费孝通先生举了“灶上土”的例子,还举了中原人到草原上种地的例子,说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曾经有一个笑话,说一个北京人到内蒙古去“玩儿~”,瞬间水土不服晕倒了,于是一个人从汽车的排气管接了一根管子,让他闻一闻,这个北京人瞬间醒了说:“啊,家乡的味道儿~!”在乡土社会,也有这种所谓的“家乡的味道”,而且比城市人要注重得多。离开自己家乡人,也总是再找一块土地定居下来,逐渐发展为了“母子村”,即使是走向城市“下海”的人、“发迹”的人,也有带上“灶上土”的风俗,一旦水土不服,就拿“灶上土”煮一碗水,尝尝家乡的味道。城市的人总是说乡下的人“土气”,但“土”确实乡下人的命根。

中国人仿佛对“土”有着某种执念、情怀,也难怪英国参议院档案里有着这样一句话:

“没有华工就没有西部的垦殖,华工使荒地变为良田,使整个加利福尼亚变成了一座果园,一个果木园。”

——英国参议院档案

近代中国赴美华工不但修建好了中央太平洋铁路,还为当地人开垦荒地,甚至将当地人根本没想过用来种地的冻土地变成了沃土良田。

(二)“土”→泥土→不流动

中国乡土社会是典型的农耕文明社会,而西方社会(大部分)是典型的海商文明社会。

“种地”是农民最普通的谋生办法,这使得乡土社会定居是常态,而迁移才是变态?因为人其实和庄稼是一样的,一旦庄稼下地,可能就得是半年一年的事情,人也跟着下了地,你不能说我今天在这里种下了庄稼我就不管它,自己跑走了。印欧人可以逐水草而居在整个亚欧大陆上乱跑,希腊人可以在海上移民征战扩张领土。但古代中国不行,种下了庄稼就必须悉心打理,不能到处乱走。定居,而且常常是世代定居,成了乡土社会的常态,也造成了乡土社会“不流动”的特点。许多人可能一辈子都没走出过村庄,只在战乱、瘟疫这些特殊情况下才不得已放弃庄稼背井离乡。姜夔在《扬州慢·淮左名都》里这样写:

“过春风十里。尽荠麦青青。自胡马窥江去后,废池乔木,犹厌言兵。”

——宋·姜夔《扬州慢》(节选)

荞麦青青却不见农民,这是为什么呢?因为金兵南下扬州,大家被迫逃难去了。

(三)孤立与隔膜→聚村而居

这种“不流动”在空间上造成了乡土社会中集团与集团间的孤立与隔膜,费先生之所以说集团,是为了区别个人与个人间的孤立与隔膜,集团是指村庄的集团,这是为了指明由于一定范围内人口达到饱和后一批人的外迁,于是建立了新的村庄,形成了所谓的“子母村”,这样的几个村之间一般不存在什么孤立与隔膜。这种孤立与隔膜,产生了所谓的“聚村而居”。

我们中国的乡村总是有什么“丁家庄”、“李村”、“胡宅”什么的,还有很多以姓氏命名的村庄。在伦常上,“嫁入”的姑娘虽然算是异姓的自家人,但由于所谓的“子随父姓”,几代下来一个村庄总是几个相同的姓氏,除此之外如果有其他姓氏的人来,都是所谓的“客人”。当然,也有迁入的姓氏,但除非你与本村人发生了婚姻的关系,不然本村人还是会把你当成“客人”,无论时间长短甚至是定居。毕竟本村人并不希望有人来抢他们自己的土地。再举一个例子,太极宗师杨露禅到陈家沟学拳,但陈式太极拳是绝对不传外族的,这是因为害怕武功被外人滥用损毁了本族在外的名誉,最后是杨露禅入赘(指夫妻投靠)陈氏,才同意教拳的。我们家就是一个迁入的姓氏。

“聚村而居”的形成,费先生认为有以下四个原因:

①每家所耕的面积小,所谓小农经营,所以聚在一起住,住宅和农场不会距离过分远。

井田制(集体劳作)崩溃以来,中国农耕社会的劳作方式一般采用“农业家庭式劳作”,乡土社会普遍是自给自足的,不需要依赖于多个村庄,只需在农忙时期请几个本村人互相帮助即可,吃什么穿什么自己基本可以解决,哪有这个村庄管吃,这个村庄管穿的例子,并不具有明显的生产专业化特征。到了明代,中国南方才出现大规模种植单一经济作物的现象,形成了商品化程度较高的专门化农业,但小农经济依然是大多数。

②需要水利的地方,他们有合作的需要,在一起住,合作起来比较方便。

水是农业作业中最重要的因素,但不是每一块肥沃的土地,都能有很好的水源优势。于是人们会开水渠,而这些水渠也都需要几个人一起挖,贯穿好几家人的田,引水的工作,也多是大家一起完成。这种贯穿的水渠现在在农村还是很常见的。至今依然在发挥重要作用的都江堰,古人有一个目的就是为了农业灌溉。

③为了安全,人多了容易保卫。

福建土楼就是一个非常好的例子,大家都住在一个土楼里,土楼的设计也都是为了抵抗外来的侵扰,人一多,就可以互相照应。古代基层治理发展出村民自我防卫的功能,秦汉有什伍组织,唐代有邻保制,北宋王安石开创了保甲制,明朝王阳明又在江西推行十家牌法,村民轮流负责自卫,互相纠察揭发,防范强盗。居住在一起大家都有个照应——跨过篱笆就来救你啦!

④土地平等继承的原则下,兄弟分别继承祖上的遗业,使人口在一地方一代一代地积起来,成为相当大的村落。

这也是影响力最明显的一个因素,人多了,还都是些自己家的人,大家自然要住在一起。那些由姓氏命名的村庄,大多都是受这个因素的影响,仿佛就是一个氏族。《红楼梦》里宁国公和荣国公,宁国府和荣国府还是两隔壁呢!

总之,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地方性的,人们的活动范围是有地域上的限制的,各个集团之间联系少、流动少、接触少,于是产生了孤立与隔膜,这也形成了一个“熟悉的社会”。

(三)熟悉的社会:终老是乡

乡土社会是一个没有陌生人的社会,人们都被“种”在土地里,都在孤立与隔膜的一定范围内,在这出生一直到在这死去,于是人们每天所见的都是认识的人。由于大家都是自给自足,除了战乱、瘟疫等社会自然因素,我们没有必要背井离乡,即使是背井离乡,我们也都希望“衣锦还乡”,甚至是“落叶归根”,就仿佛你的脚生了根似的,我们总是维系着自己的家乡。你看,“归根”归的不还是“土”嘛!

父亲认识的人我必然认识,爷爷认识的人我还认识,吃席这种事情我每次都参加,我被大家看着长大,我小时候大家都来抱我,我是村东头的二丫头。全村的人都是熟人!鲁迅的《祝福》当中的鲁镇就是这样的表现,鲁镇里所有人基本都互相认识,在祥林嫂初到鲁镇时,对祥林嫂这种外人也基本都不认识。

什么叫“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啊?现在大家总是羡慕青梅竹马的爱情,那种新一和小兰、饼藏与玉子的一起长大的情感真是太可了。如果大家羡慕,建议大家回到乡土社会,乡土社会最容易发生“青梅竹马”的关系,你老婆可能就是和你玩到大的,你老公可能就是被你欺负到成为一种习惯的,就是一种村东头嫁到村西头,范围大一点就嫁到隔壁村的感觉(滑稽)。花轿刚抬起就可以落轿了。

乡土社会特征及其内涵_乡土中国中乡土社会的特性_乡土社会的特征

青梅竹马好喜欢

(四)熟悉的社会:有机的团结→礼俗社会

社会学上有两种不同性质的社会,一种是没有具体目的的社会,只是因为生长在一起而形成的社会;一种是为了完成一件任务而结合形成的社会,例如美国的旧金山,是来自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淘金这一共同任务而逐渐建设起来的。前者是“有机的团结”,即“礼俗社会”,乡下人是向土地谋生存的,这辈子就都定居在这里了,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大家都是熟人,讲究人情,你昨天借给我的锄头我还要再用一天,不需要签字画押,甚至不用口头通知,用就行了;后者是“机械的团结”,即“法理社会”,淘金者要讲契约,我淘的金是我的财产,法律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抢我的合法财产。乡土社会是礼俗社会,现代社会是法理社会。

这里有一个费先生的名场面,就是他对于“学习”的理解:

“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这感觉是无数次的小摩擦陶炼出来的结果。”

他认为“学”是和陌生事物的最初接触,“习”则是陶炼,然后才会获得“不亦说乎”,即熟悉之后的亲密感觉。我们总是说“从心所欲,不逾矩”,就是对于“礼俗”的高度熟悉,“从俗”即是“从心”。“从心所欲”是一种自由,但这种自由和现代社会法律所保障的自由是不同的,它是一种规矩,是“习”出来的礼俗——换言之叫对规矩的信手拈来。大家可以理解为“道德”。由于人们生长在一起,所以大家都讲“情”,今天我拿你家的锄头去耕地,我都不用和你说,但这种事情放到现代社会,你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因为乡土社会中对人、对物、对事都是一个高度熟悉的社会,熟悉到高度的默契。大家根本不用担心人们会不遵守“礼俗”,不遵循的人只占少数,这些不遵循的人也都逃不了道德的制裁,即我们常说的“社会性死亡”,没有一个人希望活在一个人们都针对自己的世界里,而且在儒家社会里家庭的意识形态中父母也都教育孩子“礼俗”,学习仁、义、礼、智、信,自然就养成了遵循“礼俗”的习惯。在乡土社会中破坏礼俗秩序是绝对恶劣的行为,就像在现代社会破坏法治一样恶劣。

所以乡土社会是不讲契约精神的社会,这不是说乡土社会不讲诚信,而是因为太讲诚信了使契约根本就没必要,要是在熟人之间讲“法律”,说“谢谢”,那叫“淡了”。契约是由法律保障的,但熟人之间的信任,产生了一种高度默契,这是规矩,是由礼俗保障的。乡土社会的人也不敢违反礼俗,因为这是道德,破坏道德会引起舆论。漂母每天给韩信饭吃,韩信说将来一定报答他,漂母并没有让韩信签个字画个押,韩信却在成功后不忘赠漂母千两黄金;但当有人向石油大王哈默施舍时,哈默却一定要先为他工作再获得食物,我个人觉得,这与其理解为尊严问题,还不如理解为权利与义务必须统一的问题。总之,乡土社会的信用是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的可靠性。

费先生认为“熟悉”是“土气”的一种特色,因为由于乡土社会的不流动,使人们有了足够的的时间去“习”,去摸熟自己的生活。

(五)熟悉的社会:个别的认识

“有雨山戴帽,无雨山没腰。”

乡土社会中,人们对于外界的事物也是高度熟悉的,比如上面的这句谚语,人们看到这样的情况,多半就得忙着回去收衣服、收晒谷了。但是这样的认识是个别的,不是抽象的普遍原则,就是说我知道就行了,懂得都懂,不需要搞一个概念、定义甚至理论体系去推理、去证明、去论述。你看到“山戴帽”的景象,你总不会说:“热空气上升,水汽达到饱和,由于对流层气温与高度负相关,导致水蒸气遇冷,伴随着凝结核的条件,此时会在局部形成大小不一且长短不一的降水。”可以,但真的没必要,有这功夫在这研究“热力环流”的概念,家里衣服全湿了!

社会学上把知识分为三个层次:一是生活经验,二是科学知识(包括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三是哲学知识。每一层次都是由于上一层次无法解决某些问题时而产生的。乡土社会的人凭借生活经验就已经能使自己生活下去,根本不需要那些概念性、理论性、体系性的东西。所以费先生说:“乡土社会生长的人似乎不太追求这笼罩万有的道理。”他还举了孔子讲解“孝”的例子:

“孝是什么?孔子并没有抽象地加以说明,而是列举具体的行为,因人而异地答复了他的学生。最后甚至归结到‘心安’二字。”

这其实就是一种意识形态,你可能不会说“孝”的概念,但是你知道怎样做才是符合“孝”。乡土社会就是这样,意识形态在无形中推动个人的行为与观念,我们知道怎么做,但不需要去解释我为什么这么做,如果一定要解释,也是“因为衣服不会湿”“因为这才是孝”之类的极单纯、不透彻的表面回答。陆王心学讲过一个概念,叫“知行合一”。有人认为是先知后行,他认为有些人知道孝的概念,却做不了孝的事情,因此是知在行前,知却未行。王阳明则认为是知行合一,会讲“孝”这个概念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知”,只有真正践行孝才算是王阳明所谓的“知”,否则谈不上“知”。“知”与“行”是同时发生的,是在行为本身的过程中形成了某种熟识,才明白了某种认识。

但现代社会是一个很容易变迁的社会,是一个“陌生的社会”,你可能看不到也意识不到“山戴帽”的场景,所以必须要运用地理信息技术和“热力环流”“降水条件”的知识去判断是否下雨;你可能见不到种种孝的行为,但需要知道“孝”是什么一个东西,甚至无法真正践行孝,无法真正“知”。

也因为这种孤立与隔膜,使得在现代社会开始冲击乡土社会时,人们无法适应这种陌生人这么多的社会,人情、诚信发挥仍然在发挥作用,却并不具有所谓的“法律约束力”,意思就是说你只要心里过得去你可以违反承诺。反正没订立合同,我违约了也没事。像这样的“流弊”的例子有很多。乡土社会的人们不适应现代社会以契约为基础的行为也很正常。于是有些人也就开始从乡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从人情走向契约。例如东野圭吾《祈念守护人》里的柳泽千舟就很有远见,她认为家族产业不能再靠交情、信誉这些以熟识为基础的东西,否则会被有些人用合同玩到破产,于是选择先进大学学习法律再继承家产。

PS:“现代社会”也可以理解为总体上的“西方社会”,因为还是涉及到文化这一意识形态的隐形影响,我们自己对于这些东西其实还是可以见到或者意识到的,因为这是我们民族自己的DNA,西方人没有,我们依然有着“乡土社会”的思想钢印,所以大家在看对乡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时候,不要代入我们当下的现代社会。

乡土社会特征及其内涵_乡土中国中乡土社会的特性_乡土社会的特征

费孝通yyds!

之前突然醒悟过来,其实我可以举一些比较形象好玩(抽象阴间)的例子,出其不意一下反而有助于大家理解。今天修改的是《乡土本色》,加入了一些新的感悟,也尝试加入一些图片,删去了一些buff和有出入的想法。今后也会在例子上下功夫,可能不仅仅是从中华民族角度去举例子,而是从农耕民族上去举例子,因此今后看到一些像本文的玛雅、日本、阿兹特克的例子还请不要见怪!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本质和基本规律上是一样哒!

(修改于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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