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三/作者
有这样一本书,在全球范围内至少被翻译成20多种语言,在我国,不少人对它的名字也有所耳闻,它就是由古斯塔夫·勒庞于1895年创作的社会心理学名著——《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
作为一名了解心理学的人,这本书吸引我的不是这本书探讨的方向(社会心理学、群体心理学或者大众心理学这些研究多个个体心理的心理学研究方向),而是这本书的名字——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这本书的英文原名为《The Crowd:A Study of the Popular Mind》,而“乌合之众”的英文翻译仅仅为“The Crowd”,简单来说就是“群体”、“人群”的意思。
但将其翻译为“乌合之众”,不仅展现了我国文化的博大精深,同时也很好地阐述了书中的观点:很多时候,群体就是一群乌合之众,就像这个词语的来源《后汉书·耿弇传》说的一样, 像乌鸦聚集在一起、嘈杂的、毫无组织纪律的人群。
《乌合之众》中有许许多多关于个体围绕群体和社会的观点,但简而言之就是,当个体融入某个群体中时,会失去理性,仅从这个观点来看,并不无道理。
最明显的例子是,当一个平时安安静静、做事有条理懂礼貌的人,一旦主动或被动融入某一个群体中(比如婚闹),他也会变得行为粗鲁甚至恶俗,但这真的是他本性如此,还是说有其他因素在其中起作用呢?
正如勒庞在书中所说:“孤立的个体具有控制自身反应行为的能力,而群体则不具备。”
反观我们自身,我相信我们身边包括自己,大多数人都是正直善良,不愿意去招惹别人或给其他人添麻烦的人。
但我们是否会在某些场合由于其他人做出了某种不合理的行为,哪怕我们意识到这样做是不妥的,但由于受到来自群体的压力,我们放弃了自己的意志而随波逐流?
又或者在小时候老师要求回答某一个问题的时候,看见全班大部分同学都举手,哪怕自己的答案并不与之相同,依然举手的?
正如前面所说,本书关于群体有很多的观念,除了个体在群体中丧失理性之外,了解了其中重要的四个观点,对本书的理解就更加深入了。
第一,群体是“无意识”的。
虽然我们知道,个体不仅仅有意识层面,它控制着我们的一言一行,但依然存在我们不容易觉察到的潜意识或无意识层面,这些潜意识代表着我们的内心深层次的本能、欲望,是我们最原始的东西。
勒庞认为,在群体中,这种无意识会被明显的放大,甚至导致在群体中的个体的大脑麻木,就像吃了迷幻药或被催眠一样,丧失自主性。
就像最近在南非爆发的大规模骚乱,甚至有报道称,超过90%的人对商场和超市进行抢劫,参与了所谓的“0元购”活动。
难道这个国家超过90%的人都是本性恶劣的吗?
这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深思。
第二,群体是不关心事实的。
正如前面所说的,群体是无意识的,他们缺乏必要的理性,完全按照自己的本能进行活动。
就像之前震惊全国的公交车坠江事件,一辆重庆万州区的公交车在长江桥上与正常行驶的小轿车相撞失控坠江,在没有得到完整的调查结果之前,网络上铺天盖地的都是对小轿车女司机的指责。而在真实的调查结果出来之后,他们又纷纷偃旗息鼓,又或者开始对小轿车司机报以同情。
这虽然只是许多件类似事件中的一个,但我们可以思考,如果在最开始调查结果还没有公布,能够不被自己的想象所控制,那么轿车女司机就不需要受到无端的网络暴力。
这也是为什么谣言如果不加以制止总是传播的很快,因为群体并不关心事实到底是怎么样的,他们关心的是他们想象到的事实。
第三,群体的不接受理论。
对于群体来说,一件事是非黑即白的,要么绝对真理,要么绝对谬误,没有一丝考虑妥协的余地。
他们不具有辩证的看待事物的能力。
此外,群体也不会接受“讨论”这一行为,他们对某件事情要么全盘接受,要么一棒子打死。
就像许多宗教或传销组织所宣传的东西,不允许他人提出质疑或反驳,将所有持不同观点的人都看作敌对者。
第四,群体是有一定道德的。
虽然从之前的内容看来,群体似乎是愚蠢并且恶劣的,但是他们的确是道德的,这种道德却不是我们一贯认为的道德感,而仅仅是在这个群体之间存在的东西。
勒庞在《乌合之众》这本书中举了一个很著名的案例。
法国大革命期间,一群由商人、泥瓦匠等普通市民组成的群体,在“爱国主义”的感染下在巴黎城中进行屠杀,他们将自己这种骇人听闻的行为合理化,认为是在履行光荣的“爱国任务”,并且要求政府对他们进行奖赏。
但同时,他们在对待犯人时又表现出了极高的道德水平,在凌迟处死犯人时将最好的观赏位置让给女士,遵循“女士优先”的原则;
并且将自己收刮到的物品或尸体身上的钱包首饰等分毫不差的放在会议桌上,以表现他们的正直和正义。
这个例子和世界范围内有组织的屠杀或抢劫等有异曲同工的作用,对群体中的个体来说,他们的道德和正义是服务于群体的,其实与罪恶并没有什么区别,是对群体的一种扭曲和偏执的情感,同时也是无意识的。
勒庞的《乌合之众》具有十分重要的影响,但他的一些观点也十分偏激甚至极端。
例如认为群体毫无理性可言、不看重事实且不接受辩论,认为拉美人是低等民族或对妇女抱有偏见,这是由他所处的时代所决定的。勒庞经历了1848年的欧洲大革命、1870年的普法战争和第一次世界大战等重大事件,医学博士出生的他经历了许多恐怖的事情。
此外,从1879年实验心理学诞生之余,心理学还处于萌芽阶段,刚刚脱胎与哲学没多久,能够从心理的角度去探究群体,这无疑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也是本书经久不衰的原因之一。
时至今日,《乌合之众》这本书依然存在受到了来自各个方面的热烈讨论,书中的许多观点已经被大众所接受并且见怪不怪,而那些偏激的观点也被更多更合理的理论所替代。
但我们要避免像书中的“乌合之众”一样,非黑即白的看待这本书,看待身边的人与事。
我个人认为,与其将本书看作是一本研究群体和社会、探讨社会心理学的书籍,不如将其看作是一本反思自我的沉思录,它教会我们辩证的看待这个世界,不要随波逐流,理性的、有意识的去面对生活,而不要将这本书“神化”,全盘接受或反对关于群体的观点。
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在《乌合之众》中获得属于自己的思想和感悟,那就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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