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
当前阶段,相互交融和学科界限模糊化的学术将在一定程度上挑战以社会现象为主的社会科学,这样看来,这样发展下去,法律部门和学科的划分的严格的界限一定会陷入比较尴尬的境地。这时如何以一种全新的视角来划分部门法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2什么是价值取向
在自然界中人们能够懂得自己的需求并加以利用的物质属性被称之为价值。
(1)作为一种客观属性和主观属性的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主要体现了自然界的人和物之间的关系。同时,法律制度之所以能够和事物的价值联系起来,是因为法律的本质来源于人类,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同时法律在一定的时间段才是象征了当前的现象和事实。法律的价值取向是指人与法之间客观属性,能够满足人的需求。本质反映目的。
(2)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不能独立存在的,它一定要与其价值紧密相连。在实际运用中,不能否认,法律本身对于利益调整的状态有一定的复杂性,但同时法律也具有一个包含不同价值观的多元化的价值体系。一般的价值体系在一定的程度上都会满足秩序和自由的条件,总而言之,在法律价值观中,只有随时随地的保证能够实现价值要求,才能合理有效的实施执法和立法。在另一方面,立法的价值取向可以包括两层含义,第一就是在法律追求中出现多个目标之间存在矛盾时,法律的最终价值的选择方向。第二,各国在制定法律希望通过立法来达到想要的效果。
3经济法的具体价值取向及实现
经济法价值的具体价值取向和实现一般来说是指具体理想目标,经济法价值是指当前经济法所构建的法律秩序的目标以及实现其目标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方向。总的来说就是符合当前调整社会关系所要求的具体社会目标。
(1)对于社会公平就是要遵循法律制度,因为法律制度是维持社会现实和理想的协调者,社会关系的最终的目标是如何将社会的公益性后公共性相结合。建立经济法的最终的目的是能够克服市场失衡带来的影响,实现福利国家的权利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能够维持公共利益。要想真正意义上建立出福利国家,就要改变当前的公共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不仅仅要保证集中分配的合理性,使公民获得公平的社会利益,更要保证社会底层的最小受惠者能够得到公平的利益。这才是当前经济法的社会公平的价值体现之处。
(2)经济民主的含义经济民主是整个经济法的重中之重,也是符合经济机制的价值体现,当前经济民主就是经济绝对自由。
(3)整体经济效益价值①经济法具有的经济性经济法的经济性具有一定的历史性,既然被称为经济之法就一定有它的独特的经济效益,经济机制自从建立以来就是以服务经济运行,提高经济效率为目标的。经济法机制具有的历史性主要可以分为:第一,经济机制目的性是要求经济法本质要适应经济的要求。第二,调整对象的经济性,要求在一定的特定范围进行活动。第三,调整手段的经济性,利用税收进行国民经济干预。②经济法机制注重整体效益经济法机制的整体效益就是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一定程度上由个人带动起来的。这种理论是建立在市场机制完全建立的情况下的。但是,当前社会阶段是不够完全,要建立完全的市场机制必须要满足以下六个条件:a.经济当事人完全理性,能够完全理解市场经济机制的目的性,合理追求利益最大化。b.不计较交易成本,交易成本较小。c.社会阶段的企业和个人的活动不受外部性限制。d.市场经济的规模报酬保持一致或者就是逐渐减少。e.存在一个能够充分进行竞争的市场,但是遵循市场秩序,不存在垄断地位和市场的机制。f.每个参与市场经济机制的当事人都有着安全的经济信息,实现经济的信息的平衡化。面对着多样化和复杂化的经济机制市场,市场中存在着的众多不稳定因素逐渐显现出来,市场自发性和趋利性趋势日益严重。这种情况的发生很容易导致整体社会利益和个体社会利益产生冲突,以至于以上条件的完成更加困难。总而言之,经济法作为一个重要的法律制度,它的首要任务就是为了促进、引发和保障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只有将两者有效的结合起来,才能在一定程度上实现整体利益和效益的最大化。由于受到自然环境和人文素养等社会因素的优化,所以经济法不仅仅具有了悠远的经济社会福利,更使经济机制所追求的利益扩大到最大化,推动了经济法的发展。在另一种程度上经济法的辩证统一,经济法的出发点从整体的局势出发,对经济关系和活动进行控制和领导。
(4)经济安全方面的问题如何维持经济秩序安全成为当前经济安全方面亟待解决的问题,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前提都是经济安全,只有建立好经济安全机制才能最终达到社会安全的程度。经济安全是一切运行的根本。
4结语
随着当前局势的发展,社会法和社会市场经济机制开始趋向平衡,对我们而言,当前阶段经济方面主要面临亟待解决的问题就是当多元化的价值目标间发生冲突时,如何才能保证整体经济效益和经济安全,而不破坏社会公平和经济民主的平衡。当然在一定程度更要重视整体经济效益的价值体现追求。面对当前局势如果当现实情况和经济机制的价值目标产生冲突时,正确的处理方式理应以经济民主和社会水平为先导。只有这样才能解决当前不平衡的局势,真正意义上实现经济法的根本价值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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