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来,在我们的价值观念和理论体系中,五种社会形态被视作人类历史发展循序递进的普遍规律。但一个事实是,所有建立共产党政权的国家,没有一个是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发展而来的。
固执而僵化的沿用这个理论,对我们观察和总结历史,能有多大意义?
当初我们接受的马克思主义,事实上是经过列宁和斯大林重新论述过的马克思主义,而五种社会形态,就带有浓厚的苏俄色彩。
马克思对社会形态的阐述,是认为人类社会可以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经济的社会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文中,明确将其表述为“五种社会形态”,即原始氏族社会、古代奴隶制社会、中世纪封建农奴制社会、近代资本主义社会、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只能在资本主义充分发展并走向灭亡的基础上才能实现。因此,共产主义革命应该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先进资本主义国家发生。资本主义社会产生的无产阶级是资本主义的掘墓人,所以他们大声疾呼: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
但马克思和恩格斯并没有否认历史发展是一般性(规律)与多样性(规律的实现)的辩证统一。
列宁、斯大林对这一观点进行了发展,在列宁看来,人类社会就是沿着这种单线序列发展着的。而斯大林更是把五种社会关系递进更迭,写进《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并将其绝对化,因而成为苏共解释世界历史演进规律的“神圣法则”。
这个理论,是对马克思原义的误解。但由于列宁、斯大林在20世纪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崇高地位,这一观点变成不可质疑的绝对真理,对这个理论的讨论也成为“禁区”。特别是在我国,这个理论被写入大中小学教科书,被一代代中国人所接受。
可是,如果把这个理论与现实对照起来就会发现其明显的谬误。
比如,中国古代就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五种社会形态中的封建农奴制社会,中国古代长期占据统治地位的是君主皇权下的专制社会形态,东方国家中只有古代的日本接近于西欧式的封建社会模式。美国的资本主义社会也不是在封建制度上发展起来的,而是在欧洲殖民者进入美洲时就直接带来的,整个美洲大陆,乃至非洲一些国家,甚至都是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直接进行了“三级跳”。
最大的漏洞是,如果共产主义社会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资本主义上建立起来的,那么在事实上,无论是东方还是西方,无论是苏联、东欧,还是中国、朝鲜、越南、古巴,这些建立了共产主义政权的国家没有一个是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
即使生产力较为先进、资本主义得到了充分发展的东德、捷克斯洛伐克,他们的共产党政权也不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而是在苏联红军钢铁洪流的“解放”下建立起来的,是外力强制形成的,而不是生产力发展而水到渠成的结果。
可能有人会说,帝国主义时代和二战后期特殊的世界经济政治形势,使一批经济政治文化落后的国家通过社会主义革命和人民民主革命走上社会主义道路,从此世界上形成两种社会制度并存的局面。但这种解释是十分牵强的,是先立观点,再找论据,根本无法自圆其说。
如果一种观点的普遍性现象迟迟没有出现,但所谓的“特殊性”却层出不穷,这种理论能说服人吗?其实都不用讲什么深奥玄妙、晦涩难懂的大道理,这种显而易见的事实,就是最具说服力的真理。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身就是对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的错误的纠偏,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对苏联的理论错误进行纠正不止一次了。关于社会形态理论,我国学术界近些年来虽有争论,但占主导地位的仍是自建国以来就开始流行的“五种社会形态理论”。
任何理论都要在实践中得到检验,都需要结合形势不断修正。如果仅仅是固执地、教条地全盘接受,用这种方法看待世界历史发展的大趋势,很难谈得上是科学、客观。由此得出的观点,除了政治正确,又能有多大实用价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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