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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讷河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2022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讷河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团体2022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工作的通知讷河市融媒体中心各讷河市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lt

讷河市融媒体中心

社会团体证件_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_社会团体登记证书

社会团体登记证书_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_社会团体证件

各讷河市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黑龙江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的通知》(黑民规〔2022〕11号)等有关规定,讷河市民政局拟在全市性社会团体中开展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填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讷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应填报2022年度工作报告。

二、年报时间

年报填报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含当天),逾期未填报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填报的、退回更正超过2次的,均视为未填报。

三、年报方式

社会团体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

四、年报内容

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其中包括:社会团体基本信息;机构建设情况;财务会计报告;业务开展情况等。

五、年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请登录民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网址:,依次点击“法人服务”“社会团体”“社会团体年检年报”“在线办理”后填写年度报告。首次登陆需注册,请妥善保管账号和密码。

(二)上传附件

社会团体需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团体公章后,通过扫描或拍照按照规定格式上传至“补充材料上传”版块

(三)信息公开

社会团体提交年度报告后。登记管理机关在10个工作日内对完成审核。对于信息不完整、不准确、不清晰的,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退回,填报单位需完善信息后重新报送。审核通过的,由登记管理机关在“社会组织信息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六、注意事项

(一)社会团体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团体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团体自行承担。

(三)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退回更正2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7月31日前(含当天)完成,更正后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

七、年报结论及其应用

1.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等法规政策,社会团体年报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市民政局对社会团体提交的年报材料以书面检查为主,并结合抽查审计、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等综合确定年报结论。

2.社会团体在提交年报材料前,对存在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或经业务主管单位来函说明存在的问题确有特殊情况的,年报时可视情从轻或免予处理。社会团体年报结论公布后,如发现存在影响当年年报结论情形的,年报结论将予以重新确定。

3.在年报审查过程中,如发现社会团体存在《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的,将依法依规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存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罚则情形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4.社会团体的年报结论将在统一的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

八、有关要求

1.各业务主管单位应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的全市性社会团体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报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于7月31日前作出初审结论、完成初审工作。

2.社会团体要如实填报年报材料,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按照年报时限要求,及时提交上报年报材料。

3.社会团体在网上填报阶段,应随时关注材料核查情况,若核查被退回,应根据退回意见尽快补正并重新提交。

4.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同时将年度工作报告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并依法接受其监督管理。

5.年度工作报告应当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公章。登记管理机关不对年度工作报告作出结论,不对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加盖结论戳记。

6.社会团体未按照年报时间上报年报材料的; 提交的年报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后,未按照登记管理机关的审查意见在规定时限内予以补正并重新上报的:未在规定时限内,将业务主管单位的初审意见( 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团体监事会/监事初审意见)文本上传系统的,均视为未参检。

7.各行业协会商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调整规范会费标准,主动降低偏高收费,禁止违规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并在年报材料中如实填报调整规范收费情况。

九、其他事宜

1.社会团体提交年度报告过程中遇到问题,可拨打电话0452-3323069进行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 8:30—17:00。

2.办公地址:讷河市碧水林园1号楼4楼办公室

附件:

1.社会组织负责人未受刑事处罚承诺书

2.社会组织负责人受刑事处罚情况的报告

讷河市民政局

2023年4月23日

编辑制作:王闰 李宏远

策划审核:李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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