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马克思的“社会生活”“实践”观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研究的基本观点和理论基础,是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根本观点,它始终贯穿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整个历史过程。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明确指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凡是把理论引向神秘主义的神秘东西,都能在人的实践中以及对这种实践的理解中得到合理的解决。”(1)在人类社会历史发展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始终以“实践”的方式存在于人类社会现实生活世界,通过历史唯物主义的方式探究出人类社会发展规律,以批判的方式深刻地揭示出“社会生活”中人的存在价值及其现实意义。本文紧紧围绕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一文中所阐述的“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命题进行新的解读和新的阐释。以“社会生活”和“实践”两个基本概念为重点,同马克思之前思想家的概括和马克思的概括作出梳理与比较,确定本文所研究问题的针对性和现实性。通过对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的阐述,进而将“社会生活”概念与“实践”内涵之间存在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论述,力图对马克思关于“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科学命题进行新的解读,从而系统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要义。本论文在进行理论论述的基础上,把论文的落脚点放在研究和回答阐释“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这一命题的理论价值和当代意义上。作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显得更加日益重要。面对纷繁复杂的突出问题和现实矛盾,科学地研究和分析马克思的“社会生活”“实践”观具有重要现实性意义。新时期,我们只有坚定不移地始终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在“社会生活”和“实践”中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信仰,逐步提升人的综合素养,并积极地塑造人的全面发展,才能有助于加快推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才能在“社会生活”和“实践”中真正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复兴。正如马克思所言:“哲学家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
“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内涵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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