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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说婚姻是私有制的产物,那么社会发展,婚姻制度会不会消失或者改变?

恩格斯说婚姻是私有制的产物,那么社会发展,婚姻制度会不会消失或者改变?谢邀。鲁迅写过这样一段话:“现在有些太太们可以和阔男人并肩而立,也还是做女子的便宜的地方。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经济权,所有的好明目都是空话。拿一匹小鸟关在笼中,或站在杆子上

谢邀。

鲁迅写过这样一段话:“现在有些太太们可以和阔男人并肩而立,也还是做女子的便宜的地方。倘不得到和男子同等的经济权,所有的好明目都是空话。拿一匹小鸟关在笼中,或站在杆子上,地位好像变了,其实还只是一样地给别人做玩意,一饮一啄都听命于别人。俗话说:受人一饭,听命于人,就这样。”在特色中国,我们看到,这样的话依然能够发人深省。在男权主导的资本主义社会中,婚姻与其说是确保两性平等的法律支撑,不如说是束缚女性的工具。新中国所倡导的“妇女顶起半边天”,让女性平等地参与劳动,与当前某大大放言:要注重发挥妇女在促进家风中的作用,形成鲜明对比。

家庭,婚姻之所以出现乃是适应生产力发展的结果。家庭是随着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伴随产生的社会基本生产单元。婚姻更确切地说是两性基于一定经济基础的财产关系。为维持基本生产单元的运行,在家庭内部需实行不同于整个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类似共产主义的制度。而一旦产生利益纠纷,婚姻便不可避免地破裂。我们先不论王宝强与其妻子感情是否和睦,单凭其离婚前诉诸刑事律师以及之前的企业争夺战便可看出其端倪。原本持有王宝强旗下企业75%股份的马蓉,在变更股权后比例为0%,原本持股为0的王宝强该持62%的股份。我们从很多例子中可以看出缠绵的“爱情”包装下的娱乐圈绝大部分婚姻的本质。

“爱情”与“婚姻”不是从来就捆绑在一起的。在中国乃至欧洲封建社会中,统治阶级内部的婚姻是为确保其财产顺利继承,不被其他家族所控制,因此婚姻极为讲究。包办婚姻摧毁了好多人心中梦寐以求的真爱,倒是在下层社会中无需更多考量,真爱最终结合为家庭的居多。因此直到今天依然被许多人奉为圭臬的“门当户对”原则常见于较富裕的家庭。我们考察当代资本主义社会中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婚姻。资产阶级婚姻基于双方阶级地位,总要权衡利害,因此感情不得不退居次要,利益诉求的交换和达成是主要目标。资产阶级的婚姻与卖淫无异,而资产阶级的贵妇人与妓女的区别即在于她一次性地向自己的丈夫出卖了自己的肉体。因此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以此回应资产阶级yy出来的“公妻制”:“公妻制无需共产党人来实行,它差不多是一向就有的。我们的资产者不以他们的无产者的妻子和女儿受他们支配为满足,正式的卖淫更不必说了,他们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资产阶级的婚姻实际上是公妻制。人们至多只能责备共产党人,说他们想用正式的、公开的公妻制来代替伪善的掩蔽着的公妻制。其实,不言而喻,随着现在的生产关系的消灭,从这种关系中产生的公妻制,即正式的和非正式的卖淫,也就消失了。”而且资产阶级听到要实行生产资料公有制,不经大脑地说出这是要实行公妻制,间接表明了他们是将妻子作为生产工具看待的,物化女性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

因此婚姻,在阶级社会中是天然地具有阶级性的。富家子弟与贫苦工人的女儿相爱,结局会如何呢?当爱情面临现实利益的考量时便会不堪一击,归根到底是因为出身于不同阶级的人的结合违背了统治原则,最有可能的结果便是得不到家长的祝福与经济支援,两人独自奋斗,要么便是被强行拆散,最终向现实妥协,告别真正的爱情。

“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会合乎道德。如果感情确实已经消失或者已经被新的热烈的爱情所排挤,那就会使离婚无论对于对方或对于社会都成为幸事。”

——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

我们不是反对婚姻制度本身,而是反对由于现实利益的存在而束缚了人追求爱情的自由。毕竟共产主义就是为解决资本主义的固有矛盾的替代性选择,以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为宗旨。目前离婚已经是普遍现象,离婚能给予部分的自由,但是离婚双方最头疼的问题便是孩子的抚养。抚养需要经济支出与时间投入,说到底还是财产关系。这是维系家庭与婚姻的纽带。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能将繁殖后代与抚养教育未成年人两种职责分离呢?这在马克思的论述中有所体现。在共产主义社会中,教育完全免费,儿童是由社会抚养的。也就是充分发挥社会化生产的优势,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减少个人承担的成本与低效率。因此这时家庭实际上已经不复存在,它所发挥作用的时期已经被请进了历史博物馆。

家庭消亡,并不等于婚姻消亡。在消灭了私有制后,婚姻并不会成为追求爱情的羁绊,反而可能成为使其更加牢固的方式。从原始社会的群婚制,到对偶制(西南少数民族至今依然在实行,如纳西族的走婚),再到专偶制即一夫一妻制,人类对爱情的观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首先专偶制的根源是私有制,正是由于财富集中于男性手中才导致了女性对男性的妥协。前面也提到了,其初衷是掌握社会主导权力的男性面临财产继承的问题,因此必须确定妻子生的孩子一定来源于自己,保证财产继承权不旁落。又因为男性在专偶制家庭中占主导,因此专偶制实际上只是对女性的专偶制,而男性可以任意通奸和嫖娼,当然女性作为行为主角的情况也少量存在。女性在婚姻中成为抽象的存在,没有相对应的人格、意志与权力,只有被物化了的功能:料理家务的女仆,丈夫的泄欲工具,孩子的生产机器。女性在当代地位的相对提高,是几百年来的持续抗争才得到的结果。无产阶级女性比资产阶级女性更早进入社会生产之中,与丈夫共同支持家庭开支,进一步动摇了男性霸权的基础。这也说明,相比而言,无产阶级的专偶制更幸运。只要男女在实质上不平等,女权主义就不会消失。

专偶制依旧是共产主义社会最理想,最现实的婚姻形式,这不仅因为纯粹的、非伪善的一夫一妻(或者说一妻一夫)制是最符合道德文明和人类区别于动物的本性的,更在于:(同时也对上文做个总结)

1. 建立于公有制基础上而非私有制,这样就摧毁了类似于资本主义权衡利弊式的婚姻基础,这样男女之间的结合除了相互的爱慕,就再没有别的企图了。

2. 取消家庭,意味着束缚女性的小家庭被瓦解了,女性重新走入公共的空间。

3.教育的公有制,所有的孩子由社会统一抚养,打消了在家庭中常作为抚养者的女性的后顾之忧。这一措施是为了瓦解男女平等的根源(在改开前的社会主义尤其是文革时期,福利之一便是工厂里有自己的免费幼儿园和育儿车间,女工每天可进行两次哺乳,在孩子到达一定年龄前可以增加照顾孩子的时间,且实行实质上的男女同工同酬)。

最后还是引用恩格斯的话:随着生产资料转归社会所有,雇佣劳动,无产阶级、从而一定数量的——用统计方法可以计算出来的——妇女为金钱而献身的必要性,也要消失了。卖淫将要消失,而一夫一妻制不仅不会终止存在,而且最后对于男子也将成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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