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分类: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指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和社会科学基金年度项目(包括青年基金项目)。
国家社科基金单列学科项目:指全国教育、艺术、军事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的国家级项目。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批准的各类项目。
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指教育部批准下达的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包括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专项任务等。
中央其他部门社科专门项目:指中央、国务院各部门(教育部除外)批准的各种社科研究项目。
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指教育部高校古籍整理委员会批准和备案的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
省、市、自治区社科基金项目:指省、自治区、直辖市社科规划办,以及省、市、自治区党委、政府下拨专项科研经费的社科基金项目。
省教育厅社科项目:指省教育厅批准的社科研究项目。
地、市、厅、局等政府部门项目:指由地、市、厅、局等政府部门批准的各种社科研究项目。
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指我国高校与他国高校、政府、基金会之间共同承担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包括互派专家、学者到对方参加研究的项目)。
与港、澳、台合作研究项目:指大陆高校与港、澳、台地区高校、基金会之间共同承担的研究项目(包括互派专家、学者到对方参加研究的项目)。教育部管理的霍英东基金项目在此栏统计。
企、事业单位委托项目:指学校从校外企、事业单位获得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学校社科项目:指学校批准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外资项目:指海外独立资助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统计时,经费按国家当时外汇兑换率折合成人民币填报。
其他项目:指难以计入上述各栏的其他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2、项目级别:
国家级部委级项目:指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含单列学科)、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中央其他部门社科专门项目。
省市区级项目: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文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
3、研究类别:
基础研究:指为获得关于现象和可观察事实的基本原理及新知识而进行的实验性和理论性工作,它不以任何专门或特定的应用或使用为目的。
应用研究:指为获得新知识而进行的创造性的研究,它主要是针对某一特定的实际目的或目标。
实验与发展:在社会科学领域,指把通过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所获得的知识转变成可以实施的计划(包括为进行检验和评估实施示范项目)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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