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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国家”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社会、国家”二者之间的关系是什么?社会是从来都有的,自诞生以来,人类就不是以“原子人”的形式在生活;国家却不是,国家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原始社会解体),人为地创造出来的。

社会是从来都有的,自诞生以来,人类就不是以“原子人”的形式在生活;国家却不是,国家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原始社会解体),人为地创造出来的。

国家是以一种与全体固定成员相脱离的特殊的公共权力为前提的:它从社会中产生,却逐渐凌驾于社会之上,成为看似独立的、脱离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特殊权力。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就指出,国家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

正是由于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的这种矛盾,共同利益才采取国家这种与实际的单个利益和全体利益相脱离的独立形式,同时采取虚幻的共同体的形式,而这始终是在每一个家庭集团或部落集团中现有的骨肉联系、语言联系、较大规模的分工联系以及其他利益的联系的现实基础上,特别是在我们以后将要阐明的已经由分工决定的阶级的基础上产生的,这些阶级是通过每一个这样的人群分离开来的,其中一个阶级统治着其他一切阶级。

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恩格斯对国家有以下经典的定义:

国家决不是从外部强加于社会的一种力量。国家也不像黑格尔所断言的是“伦理观念的现实”, “理性的形象和现实”。确切地说,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国家是承认这个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而又无力摆脱这些对立面。而为了使这些对立面,这些经济利益互相冲突的阶级,不致在无谓的斗争中把自己和社会消灭,就需要有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这种力量应当缓和冲突,把冲突保持在“秩序”的范围以内;这种从社会中产生但又自居于社会之上并且日益同社会相异化的力量,就是国家。

后人对上面这段话的总结是: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一个阶级统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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