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春秋战国时期,在思想文化上发生了剧烈变化,产生了诸如儒家、道家、墨家、法家等一系列思想流派。这些学派在政治上各有主张,但在学术思想上却是相互借鉴、相互融合的,形成了我国古代思想文化发展史上的两大派别:兵家学派和法家学派。
这两大学派产生于春秋战国时期,并在战国时期得到广泛传播,对当时和后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
研究这两大学派的思想体系有助于我们加深对当时社会文化现象和历史发展的认识,还可以为研究先秦思想文化和当时社会发展状况提供一种新的视角。
本文拟对这两大派别进行比较研究。
先秦兵家法家产生的社会背景
春秋战国时期的社会环境是比较复杂的,这一时期的政治制度经历了一次变革,社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首先是社会生产力大大提高,铁器出现,生产效率大幅提高,出现了新的生产力——私有制和阶级,而原来的宗法关系逐渐被瓦解。
这就意味着在这个社会中的大部分人都成为了国家的奴隶或主人,个人是没有任何地位可言的。
另一方面社会生产效率提高也意味着战争规模更大、频率更高、消耗更多,战争成为了一种常态化活动。因此在这种背景下,“以武止戈”、“耕战”成为了社会主流思想。
此外,社会出现了阶级分化和阶级对立的现象。由于私有制的出现以及春秋战国时期战争频率高和战争规模大等原因导致了社会贫富差距逐渐拉大。
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中涌现出大量的中产阶层、富裕阶层以及贵族阶级。贵族阶级不再以封地为贵,而更注重自己在政治、经济上的权利。
因此贵族们逐渐开始将自己所掌握的财富进行投资,扩大自己的势力。这些人在政治上往往与平民阶层存在很大差别。
随着经济与社会地位变得越来越不平等,社会阶级矛盾不断激化,战争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从单纯以打仗作为目的逐渐发展为为了争夺土地和人口。
这一时期由于生产力提高了,战争规模逐渐扩大了,所消耗资源也大幅增加了。因此在这一时期也催生出了法家思想.
在这一背景下,法家将目光转向了当时社会中最重要的生产资料——土地,希望通过对土地进行重新分配来实现社会平等、分配公平、稳定统治和增加财政收入等目的。而从法家产生的历史背景来看,春秋战国时期所发生的社会变革是有其必然性的。
一方面,战争频繁、规模不断扩大以及战争成本不断增加等原因,导致了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这就使得统治者为了稳固统治而不得不考虑采取各种措施来维护政权的稳定。
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生产效率的不断提高,社会分工越来越细化,人们的生存空间不断扩大。私有制的出现使得人们地位也变得越来越不平等,这也导致了社会矛盾激化、战争规模和频率逐渐扩大。
因此统治者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地位、保障国家的经济收入和增加国家财富,不得不考虑采取一些措施来促进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因此在这一时期,“以武止戈”、“耕战”成为了社会主流思想,在此背景下,兵家和法家都开始广泛研究各种策略方法来为国家稳定、经济发展服务。
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兵家与法家都是以军事战略思想作为指导思想的,通过对战争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总结归纳,从中得出最有效、最先进且适应当时社会发展需求的战争策略和措施。
因此从根本上来讲,兵家和法家所提出的战略思想具有一致性,都是为了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巩固政权稳定和保障国家安全。
在这一背景下兵家和法家形成了截然不同的军事思想体系,虽然两者都提出了自己关于战争方面的理论学说,但是其侧重点是有很大差别的。
兵家侧重于研究战争规律、战略方针以及战略战术;而法家则是着重研究如何通过法律手段来促进国家发展、维护统治稳定。
兵家法家思想对国家的影响
与兵家法家思想体系相比,先秦兵家法家的思想体系更加系统,与君主关系的定位更加明晰,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
首先,兵家法家强调“法”的重要性,强调君主在治国过程中的绝对作用,君主是“法”的主体、是国家权力的核心。
在战国时期,秦国依靠商鞅变法走上了强国之路,这离不开法家思想在背后的推动。秦孝公任用商鞅实行变法,就是希望能够通过法制来整顿吏治、统一国家。
商鞅将法家思想渗透到秦国政治制度和社会生活中去,使秦王朝成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成功变法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可以说秦孝公是商鞅变法最大的受益者。
其次,兵家法家强调“利”在治国中的作用,认为君主应该把国家利益作为最高目标,以功利主义为核心主张。
这种思想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经十分明显,《礼记》中记载了“凡治人者,以礼乐为教”。
在法家思想体系中强调“法”在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君主是国家政权、军事力量以及法律制定与执行的核心。
在治理国家方面重视“利”与“赏罚”两种手段相结合。“利”是指能够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提高国力水平的物质条件;而“赏罚”则是用来对广大臣民进行统治和约束的有效手段。
再次,兵家法家强调君主作为国家主要权力中心的作用。在战国时期各国变法运动中都有一种思潮,就是要强化君主地位。
《史记》记载:
“及秦之强,六国既衰,诸侯又从其道……秦帝诸侯之所欲为也。……因六国之人以除秦之患……此其所以亡也”
商鞅变法中就提到了君主的绝对权威,指出君主应该拥有绝对的权威,“法”在治国过程中是君主绝对不能偏离的原则,对于国家发展建设和社会治理而言,“法”是唯一正确的选择。
韩非子也曾在《解老》篇中提出了“国之利器不可以示人”的观点,这就是强调了君主的重要作用。
最后,兵家法家强调对民众的统治和约束作用,将法律置于治国过程中。
与兵家法家强调对民众的直接统治不同,兵家法家认为法律在治国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法者,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宾旅、长幼、内外之大伦也”。
在这种思想下,《法经》提出了“圣人无常心”“法者,天下之程式也”的观点。在处理国家事务时要依据法度行事,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不能随心所欲。
在《五经》中也记载了“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等内容。可以说这也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最早提出的“法”与“权”的关系。
另外,兵家法家在治国过程中还十分注重君主对于国家政权的掌控能力。
韩非子曾提出“不假于人”与“法不治众”两个观点,这体现了君主在治国过程中要运用法律来约束臣民行为、树立权威。
与法家强调对国家权力核心的控制不同,兵家法家认为君主应该拥有绝对权威,通过限制君主权力来达到保障国家稳定的目的。
另外在先秦时期还有一种观点认为法律是君主维护其统治地位的工具。
春秋战国时期有很多著名政治家和思想家都提出了类似的观点,如《管子》中就提出了“法者天下之公器”“不治而治”“法者所以禁暴虐而止息争乱也”等观点。
兵家法家合流
春秋战国时期,政治思想的演变既有一脉相承的继承,又有独立创新,在此基础上,又出现了新的特点:兵家法家合流。
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大变革的时代,各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为了适应新形势对军事行动的要求,军事思想也相应地发生了很大变化。
由于国家之间互相征伐,战争频繁而残酷,因而各国的军事思想也逐渐从朴素的唯物主义转向辩证唯物主义;
另一方面,春秋战国时期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兵学和法家都主张从经济上进行改革,使国家强大起来。因此,春秋战国时期许多思想家在政治思想方面提出了“因时而变”、“因俗而治”、“尚力尚战”等新思想。
兵家法家合流的时代背景就是这种社会变革时期。在战争中运用军事思想解决战争问题,是当时战争成败的重要因素。这就要求把军事思想从单纯地“因兵而制法”中解放出来;要将其与治国方略结合起来。
法家代表人物韩非子就提出了“因势而利导之”、“因功而立制”等治国方略。这些治国方略是对春秋战国时期旧的治法思想体系进行了改造,适应新形势需要而产生的。
把这种治国方略与春秋战国时期战争相联系,将其用于指导战争实践,是法家思想体系的重要内容之一。
在《韩非子·主势》篇中说:“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殷夏之灭也,不易古而亡。知此两者而已矣。故曰:‘知所从来,思所从去’也;‘知所所以然者’也;‘知所变者’也;‘知其所不可以为良相良将者’也。”
笔者观点
纵观春秋战国时期的中国文化发展,我们可以发现一个规律,那就是在中国古代思想发展的进程中,无论是春秋时期还是战国时期,都有一个很明显的特征,那就是百家争鸣,在这种思想大发展的背景下,出现了各种不同的学派,他们各自提出不同的思想观点。
而正是因为春秋战国时期百家争鸣这样一种现象的存在,才导致了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发展出现了多样化,以及思想体系之间相互碰撞和融合。
从春秋战国时期兵家和法家两大学派身上我们可以发现一个很明显的规律,那就是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两大学派之所以能够形成这样一种局面,与这两大学派的创始人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首先是兵家流派。在春秋战国时期兵家流派中有很多人都对战争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和看法,比如说孙子、吴起、孙膑、王翦等人都对战争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
同时兵家流派中也出现了很多优秀的人才,这些人就是各国君主和军队统帅们都很重视的军事人才。
他们对于国家和军队有着很重要的意义,所以在春秋战国时期如果要想让国家变得强大起来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对这些军事人才进行合理利用和有效培养。
参考文献
(一)《管子》(全四卷),管仲著,中华书局,1984年。
(三)《吕氏春秋》(上下卷),吕不韦著。
(四)《吕氏春秋》与《战国策》《资治通鉴》《通鉴纪事本末》等史籍均为后世史学家所编撰,其中涉及到了兵、法两家思想的内容。
(五)“兵权谋”。
(六)《商君书》,李瑞清著,中华书局,2010年。
(七)《吕氏春秋·上智》,吕不韦著;陈奇猷校点,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八)《说苑》,韩昌黎撰。
(九)刘向等:《新序·杂事上》。
(十)《吕氏春秋·本味篇》。
(十一)田骈等:《田骈·离坚篇》。
(十二)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班固:《汉书·艺文志·兵书略》;刘向:《说苑·君道篇》。
(十三)王夫之:《读通鉴论》。
(十四)程登吉、程颐、朱熹等:皆为宋代大儒之作。
(十五)董仲舒:《春秋繁露·贵德篇》;邓析注“六家”;韩愈、李翱的“道统”说;方孝孺、陈贞慧、翁正春的“道学”说;徐大椿的“天学本于老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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