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社会 > 我国新社会阶层

我国新社会阶层

我国新社会阶层一、不失时机地推进城镇化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积极进展。一些地方的城镇建设,在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

我国新社会阶层

一、不失时机地推进城镇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取得积极进展。一些地方的城镇建设,在带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按照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国外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相比,我国城镇化进程明显滞后。据有关方面统计,发达国家城镇化水平已达到70%-90%,发展中国家城镇化水平平均为40%以上,而我国到2001年底城镇化水平只有37.7%。虽然近几年城镇化率有所提高,但仍滞后于工业化进程。一些城镇的基础设施不配套,整体功能不强,带动能力薄弱,还很不适应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进城镇化进程,已是全面繁荣农村经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

推进城镇化是促进新阶段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的战略性举措。尽管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生产力水平上了一个大台阶,但经济和社会生活中还存在着经济结构不合理、区域发展不协调、农民收入增长缓慢等一些不可忽视的矛盾和困难。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没有改变。城镇化滞后,已成为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因此,只有积极推进城镇化,才能逐步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些深层次矛盾,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还应看到,努力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必须进行农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开辟新的就业领域,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同时,要统筹城乡发展,密切城乡联系,从资金、技术、市场和信息等方面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这就是说,处在新阶段的农业和农村经济需要通过推进城镇化,为其向深度和广度进军提供新的发展空间和动力。总之,实施城镇化战略,关系到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小康建设,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和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推进城镇化的条件已渐成熟。当前,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商品短缺状况基本结束,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农业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多数农产品供给总量平衡、丰年有余。这不仅为推进城镇化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而且为加快城镇建设奠定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措施

国内外发展的历史表明,推进城镇化的过程,就是不断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过程。提高城镇化水平,可以改善城乡经济结构,拓展经济发展空间,有力促进国民经济良性循环和社会协调发展。

推进城镇化有利于优化城乡经济结构。结构调整是国民经济发展的主线。我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已经取得成效,但历史上长期积累下来的结构性问题仍比较突出。加快今后一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进一步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世界各国发展的一般规律表明,城镇化是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结构得到调整和优化的重要推动力量。我国经济结构的变化也符合这一规律。充分发挥城镇的聚集效应和辐射作用,可以带动经济资源重组整合,引导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城镇经济规模的扩大,人口的适度增加,能够创造出新的消费需求,促进二三产业发展。这样,就可以带动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就业结构的调整。城镇是联结城乡的桥梁和纽带。城镇商贸、金融和科技的发展,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有重要支撑作用。城镇各类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以及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可以有力带动农村种植业、养殖业、服务业和特色产业的发展,改善农业种植结构、农村产业结构和农民就业结构;反过来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又为城镇经济的壮大和结构的调整奠定基础,促进城乡经济良性互动、一体化发展。

推进城镇化有利于为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和持久的动力。市场消费需求是经济发展的最直接、最有效的推动力量。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势头,必须大力开拓市场、扩大需求、促进消费。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商品供给充裕。但由于绝大部分商品的供给已满足或超过市场需求,市场约束加大。特别是近几年来,国内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制约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必须继续坚持培育和扩大内需。在目前情况下,推进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有效途径之一。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可以扩大城市的投资和消费需求,有力拉动经济增长。当前农村消费水平低是国内需求不足的一个重要原因,农村存在着巨大的市场潜力。农村消费水平低,主要是农村增收渠道少,农民增收困难。如果城镇化发展了,农民收入来源增多了,农民就可以随着收入的增加而提高消费水平,把农村潜在的市场变成现实的消费需求。因此,随着城镇化的推进,必将进一步开拓城乡市场,扩大消费需求,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

推进城镇化有利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我国农村人口多,人均农业资源水平低,农村非农产业发展缓慢,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这是加快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亟待解决的问题。不把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出来,就不能大幅度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就不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镇化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的重要途径。城镇特别是星罗棋布的小城镇作为地域性经济文化中心,是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的有效载体。不断提高城镇化水平,就可以通过城镇经济的发展,创造新的就业领域和劳动力需求,提高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能力。同时,又会带动农村二三产业的发展,拓展农村就业空间。这就从农业外部和内部为优化农村就业结构,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开辟了新的途径。把有条件的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到城镇,把一部分农民从土地转移到非农产业,不仅可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而且可以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

推进城镇化有利于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村人口的综合素质。这是实现城乡经济和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业科技的进步,对农村人口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只有不断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提高农村人口素质,才能全面加强农村小康社会建设。城镇教育资源相对丰富,文化教育设施比较完善,有开展文化教育的优势。城镇科技、教育、文化的发展,有利于促进农村农业科技的普及和应用,为广大农民学习科技文化知识提供有利条件。

三、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农村富余劳动力逐步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但由于各国国情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发育程度差异很大,各国的城市化道路也不相同。我们要从基本国情出发,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走中国特色的城镇化道路。

大中城市的经济规模较大,产业门类较多,消费水平较高,这是吸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重要条件。因此,推进城镇化,要不断加强现有城市的建设。要加快城市经济的发展,提高城市的经济效益,完善区域性中心城市功能,发挥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提高各类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综合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现有城市对于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带动城乡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发展小城镇是推进城镇化的重要途径。我国农村富余劳动力多,靠现有的大中城市难以大规模吸纳。况且我国现有的一些大中城市已经面临人口过多、就业困难、交通拥挤和住房紧张等问题,目前不可能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出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大批农村人口涌入大城市,不仅会影响城市经济发展,还会增加城市就业和生活压力。比较而言,我国多数小城镇现有人口规模小,经济发展空间较大,吸纳就业能力较强,农民进镇成本低,可以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提供现实需求。还要看到,多数农民是在搞好土地承包经营的同时兼营二三产业,相当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还不完全具备离开土地进入离家很远的大中城市的条件。小城镇具有与农村联系紧密的区位优势,便于直接发挥辐射和带动功能,促进水利、道路、环保、农电和通讯等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一部分小城镇也将随着经济实力的壮大,逐步发展成为山小城市,为将来大中城市的发展奠定基础。小城镇与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互为促进,是我国城镇化的科学选择和现实途径。

发展小城镇要以现有的县城和有条件的建制镇为基础。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我国各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同,小城镇建设一定要从本地实际出发,规模适度,注重实效,不可盲目攀比。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资源状况、人口分布等条件,认真编制小城镇建设规划,并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坚决防止滥铺摊子、重复建设。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要统一规划,体现特色,注重质量,逐步完善,不可贪大求洋。制定小城镇发展规划,要量力而行,科学论证,严格审批。要把发展的重点放到县城和部分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建制镇,使之尽快完善功能,增强实力,发挥农村地域性经济和文化中心的作用。

发展小城镇的关键在于繁荣小城镇经济。只有不断繁荣小城镇经济,小城镇才能增强自身功能,充分发挥带动和辐射作用。要把引导乡镇企业合理集聚、完善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社会化服务等与小城镇建设结合起来。根据小城镇特点,立足本地资源优势,以产业化为依托,大力发展特色经济。吸引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逐步向小城镇合理聚集,逐步扩大产业规模。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龙头企业,形成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基地。加强城镇交通、通讯、供水和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壮大小城镇经济实力。

发展小城镇要在政府引导下主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以市场为导向,合理配置小城镇建设资源。改革计划经济条件下小城镇建设的旧体制,逐步形成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小城镇建设体制。进一步完善小城镇的投融资、用地、户籍、购房、发展二三产业等相关政策,大力扶持小城镇发展,拓宽小城镇投融资渠道,吸引民间资金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吸引企业、外商以多种方式参与小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发展小城镇的各项公益事业。在保护耕地和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妥善解决城镇建设用地。小城镇建设用地要统一规划,集中使用,严格保护耕地,防止滥占乱用,鼓励利用荒地、废地。改革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吸引符合条件的农民进镇居住。进城落户农民允许保留土地承包权,可以依法转让承包地的使用权。要消除不利于城镇化发展的政策障碍,取消对农民工的种种不合理限制,引导农村劳动力合理流动。(公务员之家版权所有)

上一篇: 习近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强调 加快建设教育强国 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下一篇: 自贡市出台《关于加强新的社会阶层人士统战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您推荐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