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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生态文明的绿色社会基础

构建生态文明的绿色社会基础环境治理实践是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需要进一步创新环境治理实践。再次,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离不开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处理好外部约束和内生动力的关系。外部约束表现为生态资源的可承载力,内生动力则与人们的环境意识、环保行动息息相关。因此,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行动主体,需要从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与行为、着力培育绿色中坚力量、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创新环境治理实践等方面构建起生态文明的绿色社会基础。

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与行为

环境意识是对人与自然关系看法的总和,是激发人们自觉践行生态文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公众环境意识与行为随着社会发展而变化。在传统工业社会,人们的环境意识尚未萌芽,为满足生活发展需求肆意征服自然、抢夺资源。迈入21世纪之后,环境问题日益凸显,推动人的社会行动与环境意识的自然融合,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发展模式刻不容缓。

增强公众环境意识与行为对于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首先,环境改变是一个物理或化学过程,而这一过程是否构成“问题”,取决于“社会”,即社会对环境改变的“定义”,环境意识因此而萌发。环境意识能够解释环境问题产生的“主观”或者“社会”根源,它与物理或化学的环境数据相对照,共同反映社会所面临的环境状况。其次,践行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全体社会成员共同的环境保护行动,但从意识到行动还受到特定社会情境的影响,如制度安排、文化环境以及行动者心理等,需要将培育公众环境意识与行为这一社会行动放置在更广阔的社会结构中,从而促成对环境保护行动的更好理解,同时得到有关提升公众环境意识水平的规律性认识,以便更好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程。

着力培育绿色中坚力量

随着20世纪70年代环境问题逐渐被人们重视以来,中等收入群体和精英群体在推动改善环境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确定社会结构中的绿色社会群体,有助于扩大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力量。

当前,我国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为中等收入群体有所扩大,该群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社会功能。当前,我国公众对环境的关注存在结构性差异。许多实证研究指出,社会上收入水平越高、受教育程度越高以及享有更高的社会职业声望的群体更倾向于关心和保护环境。这些群体的社会表征符合当下我国中坚力量特质,这一群体也是社会生产和消费的主力军。当一个社会中的中等收入群体在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中占多数比例时,他们的绿色消费就成为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庞大稳定的结构性力量。因此,推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更加注重社会结构中的群体力量,着力培育中等收入群体作为绿色发展的重要社会基础,以其绿色消费作为推动社会发展的先导力量。

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广泛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是我国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之一。为推动绿色发展,国家发布了一系列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转型的政策规范。不可否认,宏观的环境政策对于促进环境保护有着重要的意义,但很多环境保护政策都具有自上而下、由外而内强制性约束的特点,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往往容易遭到扭曲难以发挥应有作用。因此,需要将贯彻落实环境政策的落脚点放置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社会行动中,加快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

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需要把人们的生产生活行为限制在生态资源和自然环境能够承受的限度内。生产生活方式的转型涉及文化、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还有行动模式的全面变革,需要以整体性的眼光来协同推进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变革。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从根本上来说需要全社会共同转变发展观念,在生产中通过观念塑造、技术升级、消费模式创新等减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同时,加大保护环境的宣传教育活动,使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普遍的行动自觉,唤醒广大公众自觉做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者、推动者。

创新环境治理实践

自现代科学技术产生以来,社会依靠技术的力量对自然环境产生了全方位甚至是颠覆性的影响,直接导致了全球环境问题和环境事件的频发,人与环境的矛盾变得突出。随着全球环境危机的加剧,社会对环境治理的技术与实践的关注也逐渐升温。

环境治理实践是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需要进一步创新环境治理实践。环境治理实践具有明显的系统性,不仅需要从公众的环境意识与行为方面进行引导和提升,还需要在制度机制等方面作出全面调适。首先,创新决策制度。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环境治理实践的总目标,将生态文明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统一起来,形成符合当下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的生态文明制度。着力提高绿色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健全促进绿色低碳生活的相关制度,完善用水用能等领域价格形成机制,为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推广普及提供硬件支撑和机制保障。其次,创新环境管理制度,实施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环境污染协同治理机制,开展联合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设立跨区域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协同处置跨区域环境污染事件。最后,开展形式多样的生态环保行动,形成推动绿色低碳的文明生活风尚。积极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绿色能源替代、鼓励绿色消费等措施。以互联网为依托,构建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数字化平台,及时公开环境信息和有效反馈公众提出的建议。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这是迈向新发展阶段的一个社会过程,因此需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社会力量和社会基础。首先,增强公众环境意识是推动社会绿色发展的先决条件,只有具备了一定的环境意识,才能有相应的环境保护行为。其次,明确社会中哪些群体更加关心和爱护环境,从而培育主导绿色消费的结构性基础。再次,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离不开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需要在全社会中倡导绿色消费,以实际行动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最后,环境治理实践离不开制度创新,需要从决策、管理等方面创新制度,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环境治理的体制机制。构建社会主义生态文明的绿色社会基础,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事事环保、时刻崇尚生态文明的环境意识和行为,最终汇聚起建设美丽中国的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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