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在上世纪20年代从其在西方发达国家产生到现在已有七八十年的时间。企业社会责任在欧美发达国家的发展,已从当初以处理劳工冲突和环保问题为主要功能提升到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提升企业国际竞争力的阶段。在欧洲,经欧盟委员会的倡议,已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经营主流中作为提升区域竞争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正确全面客观认识企业社会责任产生及发展过程,特别是学习欧美企业如何将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经营主流中,是中国企业特别是致力于提升国际竞争力的出口企业的一项现实课题。企业能否成功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将是中国企业是否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关键,也是中国入世后中国企业能否成功应对国际竞争的一项新挑战。
在传统的教科书中,企业作为社会的基本经济组织,其基本的职责就是在为社会提品和服务的同时为其股东创造最大的利润,这是传统经营环境下基于投资―生产―销售―赚取利润的单向循环的经济环境对企业的经济责任认识。随着企业的经营受企业利益相关者多元环境的影响越来越大,企业的职责也就从原来的单一经济责任(对股东负责)转向承担起相应的多元社会责任。从广义上讲,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在为股东创造最大利润的同时主动地承担对企业的利益相关者责任。利益相关者是指企业产品的消费者、员工、供应商、社区、民间社团和政府等。企业得以可持续经营,仅仅考虑经济环境对股东负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同时考虑到环境和社会因素,并同时承担起相应的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
企业社会责任的产生是与西方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相关联的。其间最重要的原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认识:
人们的价值观念的转变
价值观念的改变
西方社会变得日益富裕, 这使得人们的价值观念发生了根本的转变, 从支持在物质匮乏条件下为了生存而奋斗的传统价值观, 转向了鼓励更多注重生活质量而不是物质因素的价值观。生活在贫困条件下, 人们更看重物质繁荣及其带来的就业机会,失业率高的社区将欢迎在其周围修建新的工厂, 至于烟囱里冒出污染环境的浓烟, 锻造车间里发出的噪音, 以及既危险又有害的工艺流程则处于次要的关心程度。 然而, 一个繁荣昌盛的社区将反对任何不利于环境的发展。与此同时,人权也要求得到更多的尊重。
消费观念的转变
欧盟委员会雇佣及社会事务所总部支持的“公司社会责任网(CSR Europe)”进行的消费者态度调查表明,12162名接受访问的消费者中,44%的人回答他们愿意为社会责任和环保产品多付一些钱。瑞士一家有关纺织和皮革产品的公平贸易行动联盟AMANA SA表示,这一调查结果证实了他们的发现。在过去的4年中,AMANA SA同一家瑞士邮购及百货公司的SPENGLER合作,资助在印度实施一项社会计划。SPENGLER公司因此提高了3.5%的离岸价(FOB),同时提高了1%至1.5%的零售价。这些资金通过一个专用帐户支付给予那些远在印度工作的工人,主要用于保健、福利、教育和环保。该项目经理成立了员工委员会,每隔3至4个月访问他们,以核实这些资金的投资计划。
社会发展观的变化
可持续发展是20世纪80年代随着人们对全球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广泛讨论而提出的一个全新概念,是人们对传统发展模式进行长期深刻反思的结晶。1992年在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UNCED)把可持续发展作为人类迈向21世纪的共同发展战略,100多个国家的首脑共同签署了《里约宣言》,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将可持续发展战略由概念落实为全球的行动。
企业实现利益机制的改变
随着人们价值观念、消费观念的改变,对可持续发展观的认可,围绕着捍卫消费者利益、劳工利益、环境利益这三大公众利益,在西方社会掀起一系列的广泛深入持久的社会运动,包括消费者运动、劳工运动、环保运动、女权运动、社会责任投资运动、可持续发展运动等。其中消费者运动和社会责任投资运动形成了消费者和投资者两个与企业命运生死攸关的巨大压力集团。在消费者方面,西方的消费者越来越关心他们所购买的商品的制作是否符合基本的人权标准和环保标准。他们把“拒绝购买”作为手段,迫使企业为了市场份额而不得不认真听取消费者的声音。在社会责任投资方面,主要是通过“道德投资”和“环境投资”来引导企业注重改善劳工状况和环境保护。通过这系列运动,捍卫这三大公众利益的许多新的价值观念和发展观念,形成新的社会共同价值观。与这种新的价值观相适应的是形成了新的社会力量,迫使企业按照其相应的道德要求调整经营行为。企业背离这种道德要求,就会被大众唾弃,在资本市场失去融资活力。总之,企业实现利益已从原来依靠单纯的市场竞争,改变为要加上考虑社会公众利益。甚至可以说,企业利益的实现要以社会公众利益的实现为前提,企业如果不顾社会公众利益,就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甚至失去参与竞争的资格。
企业社会责任在亚洲的兴起
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跨国公司在世界范围内开始进行生产转移。跨国公司通过向广大发展中国家进行直接投资,把大量的制造工厂转移到环境和劳动保护标准较低的国家,从而实现其生产成本的最小化。这种生产转移和直接投资促进了投资东道国经济的发展 ;但是,随之而来的是环境的恶化和东道国广大劳动者权益受到损害,并由此引发了许许多多的社会问题。这些问题被频繁揭发出来后,引起了人们对跨国生产中劳工状况的关注。而在发达国家,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在美国和欧洲的各项社会运动中,大量的舆论抨击开始指向众多跨国公司把劳动密集、污染环境以及危害健康的生产线转移到落后的发展中国家的现象。针对跨国公司转包体系中存在的“血汗工厂”问题,西方国家的消费者、非政府组织、工会组织、学生组织、跨国公司的竞争企业等发起了对跨国公司的批评,这一社会运动经常和国际劳工运动、消费者运动、环保运动和女权运动扭结,要求跨国公司在谋求最大经济权益的同时,必须承担其包括劳工权益保护在内的社会责任。自此,“公司社会责任运动”从西方向全世界扩散和渗透,为消费者个人、工会和各种各样关心劳工权利的组织环保组织参与监督跨国公司履行社会责任的状况提供了实现空间。
跨国公司的响应
基于主客观的因素,欧美公司特别是跨国公司从追求利益的本质出发,充分认识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与环境、与社会的关系不再是分离的、对立的,而是相互促进、相互协调的,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对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是有好处的,不承担社会责任就会付出很大代价;认识到不仅产品需要较高的知名度,而且还要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和社会形象,才能够更多地赢得顾客的青睐。20世纪90年代,许多大公司联合起来组织或支持或与非政府组织成立一些组织探讨企业社会责任的理论与实践。如英国航空管理局(BAA)作为实施企业社会责任战略实践“利益兼容法”;HP、 SIMENS、 VW等40多家跨国公司是欧洲最大的企业社会责任组织CSR Europe支持成员;包括美国航空、Coca Cola、 USA 通用汽车公司的50多家大公司通过签署“CERES原则”来对环境的不断改善作出承诺。
环境责任经济联盟(CERES)是在美国主要由环境保护者投资者和倡导者组成的联盟,旨在创造一个可持续的未来。在实践上,这些大公司和组织总结出了“利益兼容法”和为中小企业实施企业社会责任的“中小企业钥匙”法则(SMEs Key)。(本文为《企业社会责任-企业国际竞争的新标杆》系列论文的第一部分,本刊将从下期起陆续刊发剩余部分)
(朱庆伟单位:中国化工信息网;殷格非为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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