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法律制度有“刑起于兵,法源于礼”之说。自夏商周到明清四千多年,逐步形成了一整套沿革清晰、特点鲜明的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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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商周——礼刑并用
夏、商、周的法律是奴隶制法律,其特点是礼刑并用,《礼记·曲礼》有载:“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夏代是中国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其法律总称为“禹刑”。《周礼·秋宫·司刑》注:“夏刑大辟二百,膑刑三百,宫刑五百,劓刑各千。”
商代法律总称“汤刑”。商朝的刑法严酷,有死刑、肉刑、流刑、徒刑等。《尚书》《简书》均有记载。商代,礼法构成商王朝行政法的重要内容,“齐之以礼,齐之以刑”,“以言代法”,“以吏代法”。
《吕刑》是西周初年的刑法,分“轻典”、“中典”、“重典”,合称“三典”。《史记》又称之为《甫刑》。主要记述了其时的法律原则和详尽的赎刑及一般司法制度。
西周时期,《周礼》中载有《六官》《六典》之篇。《六典》即治典、礼典、教典、政典、刑典、事典。六官各掌一典。其中,治、教、礼、事四典实为行政法的内容。从此,奠定了中国古代行政法的基础。
战国时期,各诸侯国陆续颁布了以保护封建私有制为中心内容的封建法律。其中,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6篇,即《盗》《贼》《囚》《捕》《杂》《具》。《法经》是以刑为主,诸法并用的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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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汉——从法家到儒家
秦律是中国秦代法律的总称。公元前359年,商鞅以《法经》为蓝本,改法为律,制定《秦律》6篇。据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睡虎地出土的《云梦秦简》所载,秦律不仅有《法经》六篇的内容,而且还有《田律》《效律》《置吏律》《仓律》《工律》《金布律》等内容。秦律在犯罪与刑罚方面,以先秦法家的性恶论为思想基础,以重刑主义为其指导思想。
西汉,萧何以《秦律》为基础,制成《九章律》,确立以律、令、科、比为形式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其实质乃外儒内法,这种思想构成了封建法律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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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两晋南北朝——“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
曹魏制定《魏律》18篇,并改汉具律为刑名,冠于全律之首;规定五刑,使刑名进一步规范化;保护贵族、官僚、地主等8种权贵人物在审判上享有特权的“八议”也正式上升为法律制度,充分体现了“举贤不出世族,用法不及权贵”。
《北齐律》首创“重罪十条”(亦称“十恶”:一为谋反,二为谋大逆,三为谋叛,四为恶逆,五为不道,六为大不敬,七为不孝,八为不睦,九为不义,十为内乱);北魏、南陈法律中规定的官吏可以官抵罪的“官当”制度,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后世的封建法典皆有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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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最成熟、最完备的封建法典出世
隋朝制定的《开皇律》。唐太宗时,制定《唐律》12篇;高宗永徽年间,编定《唐律疏议》30卷。唐律把“十恶”特标篇首,律文全面反映了唐代社会的等级划分,明确规定了社会各等级的不同身份、地位、权利和义务,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唐律》和《唐律疏议》是中国历史上最完整的封建法典,其中《唐律》是我国现存最古老、最成熟、最完备的封建法典。
《唐六典》是唐朝一部行政性质的法典,是我国现有的最早的一部行政法典,是现存最早的一部会典。它按照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制,明确规定了国家各级行政机构的规范、官吏的编制、职责权限以及对官吏选拔、考核、奖罚等行政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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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元——正式出现“典卖”制度
宋代《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朝全面强化封建专制主义,皇帝可随时颁布“令”作为断罪处刑的依据,“诏”成为最重要和具有最高效力的法律,“编”成为宋代最经常最重要的立法活动。宋代正式出现“典卖”制度的法律规定。
元代英宗时制定了《大元通制》。元代法律的基本内容依循唐律,形式上仍沿用宋代的体系,但改律为“条例”或“条格”。元朝的法律具有阶级压迫和民族压迫的双重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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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封建法典集大成
明、清法规以律为主,律外有诰、例、令、条例、则例、会典等。
明太祖总结历代统治经验,把“明礼以导民,定律以绳顽”,“治乱世用重典”等作为立法的指导思想,制定了《大明律》《明大诰》等一系列重要法律。《大明律》是明代最主要的法典,按六部官制分吏律、户律、礼律、兵律、刑律、工律,改变了隋唐以来的封建法律体系结构。《明大诰》共4篇,是以诏令形式颁发的,由案例、峻令、训导三方面内容组成的具有教育作用和法律效力的特种刑法。明代还加强了经济方面的立法,主要有钞法、钱法、税法、盐法等。
清代制定的《大清律例》,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部封建法典。清朝还颁布了用于少数民族地区专有特定内容的单行法律。
明清仿《唐六典》制定了《明会典》与《清会典》。“会典”之名始于明代,《明会典》体例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构的职掌和事例。”《清会典》记载了清代开国至光绪各级行政机构的职掌、事例和活动原则。它采用以官为典,以职立官,有典有例的分合序列。清代的官员都得以会典来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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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题演练
【例1】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比较完整的行政法典是:( )
A. 《周礼》 B. 《秦律》
C. 《唐六典》 D. 《明清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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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C
【解析】西周时期的《周礼》中载有《六官》《六典》之篇奠定了中国古代行政法的基础。秦律有刑法内容,还有《田律》《效律》《置吏律》《仓律》《工律》《金布律》等内容。《唐六典》是中国古代最早的较为完整的行政法典。《明清会典》是仿《唐六典》制定的。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例2】关于中国古代法律历史地位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
B.《北魏律》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
C.《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仅含刑事内容的法典
D.《大明会典》以《元典章》为渊源,为《大清会典》所承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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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A
【解析】选项A正确。《法经》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成文法典。它是战国时期魏国魏文侯的相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国成文法的基础上制定的,在中国立法史上具有重要历史地位。选项B错误。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齐律》在法典体例(将刑名和法例律合为名例律)法律形式和法律内容(如“重罪十条”等)上均有重大发展变化,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起着承先启后的作用,对后世的立法影响深远。选项C错误。《宋刑统》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在具体编纂上,其以传统刑律为主,同时将有关敕、令、格、式和朝廷禁令、州县常科等条文,都分类编附于后,使其成为一部具有统括性和综合性的法典。选项D错误。《大明会典》基本仿照《唐六典》,以六部官制为纲,分述各行政机关职掌和事例,后为《大清会典》所仿效。故本题选择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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