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在1948年出版的社会学著作,这部作品对于农村社会的分析,是在旧中国这一时代背景下进行系统论述的,而新时代下的“三农”情况,在沧海桑田的变化下,已经截然不同,这就需要我们重新审时度势,分析新旧时代乡土社会的基本情况,重新认识新旧时代的乡土社会性质。在本文中,笔者从新旧时代下中国乡土社会性质进行分析,初步梳理出新旧时代乡土社会变化发展的特性。
一、旧时代下中国乡土社会性质分析
费孝通在本书开篇章节《乡土本色》中指出,“我们不妨先集中注意那些被称为‘土头土脑’的乡下人,他们才是中国社会的基层”。费孝通从人地关系出发,将旧中国乡土社会的基层定义为带有乡土性质的,区别于传统的概念,即:围绕乡土社会的人本身出发,阐明了旧时代下,乡土社会基层的三大特点。
(一)乡土社会基层人员的非流动性
费孝通在书中形象地描写到,“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住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这些从侧面表现了乡土社会基层人员的非流动性,即:农民生长在泥土中,世代定居的常态,他们主要靠耕种谋生,依赖于土地,同时又受制于土地,而乡土社会基层人员的非流动性也是构成传统熟人社会和差序格局的基础。
(二)乡土社会基层关系的熟悉性
乡土社会基层关系的熟悉性,其来源于熟悉的社会长时间的接触,这种“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地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乡土社会基层的不流动性,给予了其形成的环境,乡土社会人员的行为逻辑不需要特殊的教育,其相关的社交行为,都是在传统的熟人社会,潜移默化下形成的。
(三)乡土社会基层结构的特殊性
在突出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上,费孝通主要以差序格局来区别于西方现代社会,来重新认知乡土社会的基层结构。在中国乡土社会在基层结构上,如书中介绍的“子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这是很好的一个差序格局的譬喻,自己总是中心,像四季不移的北斗星,所有其他的人,随着他转动”,作者以“多重同心圆”的波纹差序格局,来阐释中国乡土社会在基层结构,即:表现为以“己”为中心与其他人的社会关系,而西洋社会则是以“团体”为重,呈现的是团体界限清晰,团体内部关系相同的“团体格局”。
二、新时代下中国乡村社会性质分析
(一)乡村社会基层人员的流动性
经历了几十年发展,新时代下的中国农村与费孝通眼中的乡土社会,时代背景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随着改革开放以及随着农业集体和粮食配给制的终结以及市场制度的兴起,乡村社会基层人员有了更多的选择机会。2020年2月28日,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显示:全国农民工总量29077万人,比上年增长0.8%。其中,外出农民工17425万人,增长0.9%,可以看出乡村社会出现了大量的人员流动,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已经成为乡村社会基层人员代表群体。
(二)乡村社会基层关系的“个体化”
伴随着乡村社会基层人员的流动以及城乡发展的不平衡发展,乡村社会基层关系的“个体化”现象越发凸显。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2020年11月1日全国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占63.89%(2020年我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45.4%);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36.11%。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比重上升14.21个百分点。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国人户分离增长88.52%;市辖区内人户分离增长192.66%;流动人口增长69.73%。传统的熟人社会被打破,大量青壮年村民远离乡村,乡村相互知根知底的熟人社会,正在向与现代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发展,乡村社会基层关系的“个体化”趋势越发明显。
(三)乡村社会基层的结构分化
在城镇化和市场化的时代变革之下,乡村社会基层的结构正在产生分化。首先,村域结构向着不同的方向发展,在经济发达的部分村已经发展成为工业化的村落;在经济欠发达的部分村域已经变为“空巢村”;而有些村落在城镇化影响下变为“城中村”,更多的村落在历史中消失。第二,乡村人员的职业结构发生较大变化,不再以农业活动为村民的唯一选择,村民可以在不同行业从事着非农业活动,如快递员、外卖员、网络主播等。
三、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发展特性
(一)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发展具有时代性
陆益龙在《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中指出,“从乡村社会转型的历史和经验事实来看,经历了革命、改造、改革和市场转型的中国乡村社会”。具体表现为农村土地革命、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呈现出不同的变化,土地所有制性质、农业生产经营方式的变化和市场制度的介入,彻底改变了农民的生产生活方式,进而在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发展中,留下了不同的时代印记。
(二)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发展具有延续性
陆益龙也在《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明确写到,“目前,农村地区的广泛存在,而且他们与城镇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一客观现实表明,乡村社会的乡土性特征依然存在,只不过是部分地方仍保留和延续着”。不难看出,虽然乡村社会在传统向现代变化发展的过程中,有了较大程度的变革,但是不同村域之间,呈现了不同的发展状况,使得乡村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乡土性特征。因此,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发展具有延续性。
(三)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发展具有复杂性
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发展,不是单一的因素就能决定其发展路径,而是各种因素共同合力,形成了乡土社会性质的变迁。从长期的变化发展看,影响乡土社会性质的因素,不仅有乡土社会本身发展的问题,也有国家与各种制度变革方面的影响,还有现代市场的介入,以及村民及社会文化方面的变化。所以,乡土社会性质的变化发展具有复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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