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出自《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 “费尔巴哈把宗教的本质归结于人的本质。但是,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费尔巴哈没有对这种现实的本质进行批判,因此他不得不: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 因此,本质只能被理解为‘类’,理解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把许多个人自然地联系起来的普遍性。”马克思通过对费尔巴哈抽象人性观的批判,阐发了人的本质的社会性,就是基于物质资料生产的实践活动上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是马克思对费尔巴哈人本主义的批判,同时也是他关于人的学说的重要思想成果。马克思是从物质生产实践中去研究人和人类社会的发展的。在这里,马克思指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现实的人,即以一定生产方式从事生产活动的人,而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必然结成一定的生产关系,在生产关系的基础上,人们还发生政治、思想、道德、法律、宗教等各种社会关系,这些关系构成了完整的社会关系体系,因而对人的本质的把握也应该考虑多方面的社会关系。
1. 如何理解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2.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三个界定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三个界定
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有三个界定,即:劳动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人的需要即人的本质。
这三个界定不是彼此孤立、互不相干的,而是有其内在联系的。只有从这三个界定及其内在联系上考察人的本质,才能全面深刻地理解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的理论,才能把握人的本质的丰富内涵。
如何理解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这一命题出自《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第六条,马克思关于人的本质是指人区别于其他动物而成其为人的特殊的规定性,对于这个经典的表述可以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
(1)人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性。
马克思认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把人同动物的生命活动直接区别开来”,而这种“有意识的生命活动”,就是人改造自然、创造人类世界的劳动。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具有社会属性,标志着人的生命活动的性质。以制造和使用工具为标志的劳动是把人与动物区别开来的第一个历史活动。
(2)人的本质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而不是社会关系的某方面。
社会关系的总和是在人的生产实践活动中形成的,适应于生产实践的需要,人们不仅结成了生产关系,而且形成了政治关系、思想关系和其他社会关系。要揭示人的本质,必须抓住人们在生产实践中所发生的必然联系,把人放到各种社会关系中做综合的考察,才能真正把握人的本质。
(3)人的本质的具体性、历史性。
“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个规定,不仅表示它的客观性,而且表示着它的变动性、历史性。人的本质由社会关系的总和决定,而一定的社会关系是在一定的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这些社会历史条件是不断变化的,社会关系因而不是凝固不变的,作为社会关系的总和的人的本质也就不是抽象的固定不变的,而不像费尔巴哈所说存在永恒不变、抽象的人的本质。
总之,人的本质不能到现实生活之外去寻找,人的本质就存在于现实的、可感知的、发展变化着的社会关系之中,离开了人的实践活动,离开了社会关系的变化和发展,就抓不住人的本质,就不能理解现实的人。
如果觉得有帮助,就点个赞或在看吧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