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勇
最近,省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规定,今后出台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等决策事项,都要进行社会稳定、环境、经济等方面的风险评估,对未经风险评估的事项,一律不得作出决策。
当前,中国已步入一个“风险社会”,转型期的人们好似置身于一个“风险胶囊”之中:浓缩了西方国家几百年的现代化历程,也浓缩着这一过程中的各种风险。这无疑需要我们增强风险意识,及时防范和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快速发展时代系上稳定的“安全带”。
公共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就是对各种潜在风险进行评估。显然,“风险社会”的来临已不可逆转地影响着公共政策与项目建设的评价标准,而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前提和基础,在于明确政策目标,做好政策风险的评估工作。像有些地方投入巨资上项目,原本是为了迅速增加社会财富,提高百姓生活水平,但往往由于对项目论证、评估不够充分,或对项目上马后果预测不足,使得“民生工程”变成了扰民工程,影响群众切身利益不说,还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风险。
由此来看,“风险评估”也有其内在的风险,它最怕失真、失察而导致决策失误,自然也最需要“高开高走”。只有形成高质量的风险评估,才能有效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使风险评估成为重大政策和建设项目决策的“重要依据”和“必要环节”。当然,保证风险评估质量的关键,不仅在于广泛听取民意,更要重视“打捞”那些“容易沉没的声音”,防止评估“体内循环”、“自拉自唱”流于形式;此外,在重视重大事项“可行性”分析的同时,更要做好其“不可行性”的论证,防止评估结果“一边倒”失之片面。
再者,风险有显有隐,随着时间的推移,还可能有新的风险露头,因此,对重大事项的风险评估,不能“一评了之”,还需要进行动态的跟踪监测。这样才能进一步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地分析、判别并化解可能的社会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稳定和谐的环境。⑧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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